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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比谁霸道(6)

方尔乔不在乎地摆摆手,“随便什么,我都喝的。”她觉得有点闷,去阳台打开了窗户。凉爽的夜风吹了进来,一串风铃随着风发出清脆的响声。

她回头,就见那是一个用老式的口服液瓶子自制的风铃。风铃已经很旧了,但是声音依旧清脆。她的目光定格在那风铃上就再也移不开了。

翁可音泡好茶,倒了两杯放到茶几上。见方尔乔在阳台盯着什么东西仿佛定住了一般。她走到阳台,也望向那串风铃,温柔地说:“你送的这串风铃虽然样子不好看,但是声音好听得很。这么多年了也不见坏,着实结实。”

方尔乔收回目光,低着头躲避着翁可音的注视。“我……我没想到……你还会留着它。”

“我说过,那是我最幸福的时光。这串风铃,代表着我们的友谊,也代表着我们过去的岁月。”她回到房间里,“喝茶吧。”

喝着茶的两人各自沉默,只有阳台上的旧风铃依旧发出清脆悦耳的声音。

“有没有考虑过换个工作?”方尔乔突然问。看着翁可音挑眉露出疑问的深情,她又补充道:“换个工资高一点的工作。”

翁可音重新低下头喝茶。“老师这份工作虽然工资很低,每天面对小孩子也很繁琐,但是比较规律。你知道的,我不喜欢改变,所以这份工作很适合我。工资是少了点,但是我一个人也没有太多的物质要求,赚得少,我花得也少,目前还不错。”

翁可音从小就是这样,喜欢稳定规律的生活。对于朋友的要求也是这样,和谁好就是死心塌地的好。小时候所有的孩子都说方尔乔是小偷的孩子,不和她玩,还总是欺负她,只有翁可音每天粘着方尔乔,不论别人说什么,她始终和方尔乔玩在一起,从来不曾动摇过。

面对别的孩子的欺负,比方尔乔还小一岁的她总是护着方尔乔。当然,她太小,有时候也会被欺负。这个时候,院子里另外一个男孩叫徐东鹏,小名叫大鹏的,总会出来护着她。然后就是几个孩子打成一团。

不知不觉又陷入了回忆,方尔乔急忙回神。“你倒是简单,简直像个悟了道的,佛系得不得了。”

翁可音听了这话点头认可。她确实比同龄人思考得更多,很多事也就想通了。比如爱情,比如婚姻,再比如这些很多人看重的物质需求。

对她来说,目前的生活时很好的。这样稳定规律的生活,能够让她的心境安宁。

时钟走过八点。方尔乔看出翁可音已经有些困了。她起身准备告辞,“我下次还能来吗?”

翁可音翻了个白眼,“脚长在你身上,我又不会搬家,你什么时候想来就来好了。”

“你说要做饭给我吃的。”她边穿鞋边说,“我说过以后要来蹭饭的。”

翁可音打开大门,“你能不能维持一下自己的形象?”

“可音,”方尔乔突然拉住翁可音的手,“下次带你去我家。”她将人拉进自己怀里抱了抱,这才拿着包下楼。

“神经!”翁可音莫名其妙地关上门,嘴角却带着自己都没有觉察到的笑容。

周一上班,王丹梅趁着二年一班教室里没有学生的时候过来八卦。“周五那人是谁啊?”

“发小,不是跟你说了吗?”翁可音在黑板上的一体机上演示着课件。

“哦,就是那个送餐过来的!啧啧啧,美女啊!而且看样子还是个有钱的美女。”王丹梅的眼睛里冒着光。

“你要不要这么财迷?”翁可音把课件演示完毕,“过来看看还有什么要改的。”

“没办法啊,谁让咱们就赚这么点工资?老娘可是有个闺女要养的,吃饭、穿衣、学特长,可算咱家楠楠还不补课呢,要不然这点工资每个月单给她都不够。我也好想有个有钱的发小。”王丹妮边说边拿着笔开始播放课件。

“那你不出去补课?你一个教英语的,想补课还不是分分钟的事?”翁可音靠着讲桌问。

“切!”王丹梅鄙视。“我才不补课!我连自己闺女都不教,还出去教别人家孩子?我啊,情愿少花点,也不想把业余时间都拿来赚钱。我还得陪楠楠呢。”

不得不说,这两人的感情能从师范学校一直好到现在,实在是因为两人的性格很像。都是不太有上进心的人,或者说,都是懂得享受生活的人。

“哎,你让你那个发小给你介绍一个合适的。不用太有钱,差不多就行,关键是对你好。”王丹梅用肩膀撞撞她。

翁可音笑,“她还没结婚呢,有合适的也得先给自己留着不是?”

“那怎么一样?人家条件好,自然要选条件好的。咱们呢?平民老百姓,工薪阶层,就找个有学历,有素质,能顾家,能过日子的就行。你说对吧?”王丹梅一副过来人的口吻。

“再说吧。”翁可音敷衍。

“每次一提这事你就再说。都再说多少年了?”王丹梅还想说,下课铃响了,学生们纷纷回来,上节是体育课,他们一个个跑得满头是汗,小脸都成小花猫了。

周末两天方尔乔都在公司加班。她的生意越做越大,她自然就越来越忙。刚刚敲定了一个合作协议,终于能休息一下了。

“方总,今晚的庆功会安排在明珠酒店。”秘书邱林月进来汇报。

“知道了。”方尔乔站起身,“我先回家换套衣服,晚上直接过去。其他的事你安排一下。”

“是。”邱林月让开道路,目送方尔乔下楼。

方尔乔开车回到自己的房子,进门先去洗了热水澡。泡在浴缸里,她感觉全身的疲惫正在一点一点消散,她舒服地舒了一口气。

擦开手上的水,她拿起一旁台子上的手机,拨通了翁可音的号码。

“干什么呢?”电话一通,方尔乔就问。

“做饭。”翁可音那边有炒菜的声音,也有吸油烟机工作的声音。

“请我吃的吗?”方尔乔挑眉。

“当然不是啦。”翁可音迅速的回答让方尔乔挑起的眉毛耷拉下来。“我请你吃饭的话,怎么也不能用一个菜来打发你对不对?你什么时候有空提前告诉我一声,我需要时间去买菜。”

“我现在就想吃!”方尔乔突然执拗起来。

“那行,你过来吧,我现在就去买菜。”那边的翁可音显然已经关了火和抽油烟机,这是打算出门了?

“哎!别别别!我和你开玩笑的。你好好吃饭,我过去会给你打电话的。”方尔乔挂了电话,觉得自己这是脑子抽了才会提这么胡闹的要求。

洗了澡,方尔乔坐在梳妆台前开始化妆。她是时下很符合主流审美的长相。这张脸只要稍稍上妆就非常漂亮。她画眉的手突然停住了,想起翁可音的细眉细眼,看着就让人心生怜惜的样子。小时候她总是迁就翁可音,那时候不知道为什么,现在想来,大概就是这份怜惜吧。

晚上六点,明珠酒店三楼包厢,公司的相关员工都到齐了。方尔乔一出现就被众人围住,喝酒的,表忠心的,夸奖的一个接一个。方尔乔坐在沙发上,这种场面她实在经历得太多了。每次公司取得一次大的胜利,大家都要出来聚一聚的。团队嘛,总要是不是加强一下感情。

因为方尔乔开了车,所以理所当然地拒绝了所有人的喝酒要求。她是个不错的老板,体恤下属,为人开明,又很大方,不会苛待,所以员工们都很敬佩她。只是方老板有一点不太招人喜欢,就是做了决定的事,就一定要做,而且要做成。

方尔乔说不喝酒,谁再上来劝,那就是找不自在了。

七点多,方尔乔叫来邱林月,让她安排这些员工们好好吃喝,她先走了。

翁可音家小区外,方尔乔的车停好,她没有急于下车,开着车窗肩头靠在椅背上,似乎在想心事。

她也说不清楚过来干什么。这个时间贸然来找翁可音,会不会被讨厌。之前翁可音明里暗里说不想让自己过度频繁地来找她,是不是意味着在翁可音的世界里,自己已经不是那个必须的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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