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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之城(1)

作者: 印莲 阅读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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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名:风之城

作者:印莲

文案:

陆戎的女朋友在国外读书,他偷偷申请了那个学校,想去给她一个惊喜,不料直面偷腥现场……陆戎想不明白,这偷腥的分明应该是自己,那画风才对。

Claire个子不大,性子泼辣,警告张腾彦要么确立关系做男女朋友,要么一拍两散,就当白给你睡了一年。反正大家都不吃亏。

唐满月才是真女神,在医学院读博,考了证做实习医生,专注的样子特别美。陆戎警告自己不能出手,这么好的姑娘,绝不能被自己糟践了。不过……结局有点意外。

留学生的圈子很小,奇葩也多,欢迎围观。

内容标签: 都市情缘 异国奇缘 欢喜冤家

搜索关键字:主角:陆戎,唐满月,Clair,等 ┃ 配角: ┃ 其它:留学生

第1章 这屁股他都没摸过

陆戎坐在大门口的台阶上,把羽绒服的拉链拉到最高。

雪还在下,大片大片的,从阴霾的天上洒下来,路灯光幽暗昏黄,分明是暖色调,却透着一股刺骨的凉意。

陆戎望着灯下闪闪亮的雪片有些呆愣,只想幸亏自己坐的这地方还有屋檐挡着,总算落不到雪。

两小时前,他下了飞机,坐上了出租车,尚不觉得冷,可这会儿在室外坐了那么久,真的有点哆嗦了。想来也对,这可是零下十几度的北方城市。

陆戎看了看时间,美国中部时间,晚上八点了。

陆戎有点饿,有点困,还有点冷。他抱着背包坐在台阶上,靠在楼梯边的铁栏杆上。他等无聊了,闭上眼睛,想打个盹,可是睡不着,睡不着啊!

因为尼玛太冷了!

陆戎稍微有那么一点儿后悔,早知道今晚就直接入住酒店了,明天早上起来还能捣腾一下妆容,捧束花什么的过来给她个惊喜,而不是像现在这样冻的脸都青了,还跟个小乞丐一样坐门口等人回家。

不过,他很想念她,很想。一想着能见到她,他就觉得再冷也值得。他期待与她相见的那一刻期待太久太久了,多一个晚上也不要。

想归想,可等待依然是一件折磨人的事。

陆戎眯了下眼,打了个喷嚏,揉揉鼻子。

没过多久,见有车从主干道那里拐进来,车灯照着前方一片落雪。

等车开近了,方能看清楚,那是一辆天蓝色的奥迪TT,在陆戎正对着的马路边停下,先是左边车门打开,下来了一个白人男人,他走到汽车的右边,很绅士风度地拉开副驾驶座的门,请出了一位亚裔美人。

确实很美,长发披肩,笑容如嫣,火红色的皮草披肩下是紧身的黑色礼服裙,腰身婀娜,体态轻盈。

确实很美,就像他第一次见她一样美。

男人像亲吻情人一般亲吻了女人,拥抱的时候,大手在她丰满挺翘的臀部用力捏了一把,也不怕见者脸红闻者心跳。而后,挥手告别,他上了车,在她的注目下把车开走。

她转过身,裙边顺着丝袜掠过,一如在舞台上踏着点水的步伐那样优雅迷人。她拎着香奈儿的包,低头掏出包里的钥匙,踩着高跟鞋,“哒哒哒”向陆戎这里走过来。

陆戎忽然想起了他表弟彭元说过的那句话:其实每个人都有秘密,许多秘密,都是被对方“我要给你一个惊喜”给挖出来的。所以意外的惊喜,很可能最后会变成意外的惊悚。

彭元的这句话,是陪陆戎妈看连续剧时说的,连续剧里当时正放着妻子出差提前回家,想给老公一个惊喜而没告诉他,结果捉奸在了床。

陆戎以前觉得,这些都是八点档大妈大婶连续剧里的情节,没想到有一天会发生在自己身上,而且好巧不巧自己演的还是那个被偷腥的角色。怎么想,他都觉得自己应该是偷腥的那个才对。

陆戎有点想不通。

不过这时候陆戎倒是想起来,他上飞机前,彭元还开玩笑跟他说最好先打个电话,不然可得自己演连续剧了,而自己只是骂了他几句,没当回事。这时候想来,彭元那金乌鸦奖真是实至名归。

“哗啦”一声,钥匙掉在了地上,这个美丽的女人抬头看见陆戎,一脸震惊。

这就是他满心期待的结果吗?真相与期盼背道而驰,这一出是何苦来哉?

陆戎看着她,不知应该做出怎样的表情才合适。

她也看着他,那双漂亮的眼里,说不出是慌乱还是胆颤。

“那辆车,就是给你买的那辆吧?”陆戎问。声音在这雪夜里透着寒气。

女人不再看他,低下头,“嗯”了一声。

陆戎笑了。

那辆车,是他给她的生日礼物,让她自己去挑选,而后委托在纽约读书的彭元过来帮她买的,因为她过生日那天,他正好要考托福。陆戎以为,考好托福,申请到学校,就能过来跟她一起念书,就能照顾她。

一切都是他以为啊!

她是他的女朋友,家境不算富有。像陆戎这样外表粗旷、内心细腻的人,并不是没有设想过如果有一天他的女人背叛了他,他会怎么做。是打那女人一巴掌?还是跟那个贱男人打一架?再不想个法子让她身败名裂,翻不了身。可是当他真正面对这种狗血事件时,原来心底首先涌起的不是复仇的欲望,而是悲伤。只是这种伤怀来得太过猛烈,完全不是设想一下能够模拟出来的悲痛。狗血小说里说的窒息感,竟然是真的。

他把包背上,走下台阶,绕过她,离开。

这一刻,他觉得自己有点怂,竟然只想着逃跑。

这个女人叫林晓芙,跟金庸笔下的纪晓芙一样,风姿卓越,貌美无双。想来人纪晓芙能把杨逍这样的大人物都征服了,林晓芙对付陆戎之流的,易如反掌。

林晓芙是陆戎这么多年来遇到的最难追的姑娘,追了她整一年,鲜花礼物送了无数,终于换来了她点头同意做他的女朋友。可是刚做他女朋友没几天,录取书就下来了,她就跑美国读书来了。可怜陆戎还没过蜜月期,就只能以电话述衷肠,小手拉不到,小嘴亲不到,小胸脯摸不到,让他好一番欲罢不能!

林晓芙是九月份开学来的,陆戎晚了一学期,赶在学校申请截止日期的最后一刻才顺利递交材料并通过审核,申请到一月份入学的那批。是以,他背了个书包,就跑来了。

陆戎从申请学校开始,到拿到签证上飞机,都没有告诉过林晓芙。他想给林晓芙一个惊喜,想在见到她以后慢慢告诉她,自己是如何从幼儿园开始到现在第一次这样追求和爱着一个姑娘。

用彭元的话来说,陆戎那就是贱的,因为所有跟陆戎有牵扯的姑娘中,林晓芙是最不爱搭理他的,所以陆戎才对她格外殷切。

陆戎说:此言差矣,你小朋友不懂爱情。

彭元说:你这真不是爱情。

陆戎说:爱情就是你心里惦记着一个人!吃不好,睡不着,就是惦记着她!你说这不是爱情是什么?

彭元不屑道:你那就是妻不如妾,妾不如偷,那些喜欢你的你总是不喜欢的。

陆戎贱笑道:你漏了一句,妾不如偷后面那句才是精华:偷不如偷不着。

彭元说:禽兽啊!

有时候陆戎觉得,彭元说得挺对的。

陆戎没有回头看林晓芙是否有挽留他的意思,甚至不知道林晓芙是否回了头。这个时候她还需要解释吗?在那么大一顶绿帽子跟前,语言显得如此贫瘠。

陆戎很难受,虽然他明知道林晓芙不管说什么自己都会难受,但是她连句话都不给,他就觉得自己被伤得更严重了。

追了她那么久,付出了那么多,曾经的满心欢喜,小心翼翼,视她如珍宝……这份心意,竟是这样被糟蹋了。

而最让他恶心的是,这个女人的屁股他都没摸过,却让那白种猪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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