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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不做大嫂好多年(255)

幸好风极反已经有顾曲了,虽然两人的关系不太融洽……

石饮羽无意识地往顾曲那边瞥了一眼,溶溶的月光从洞外洒进来,照亮洞口方寸之地,借着月光,他看到顾曲的后背极瘦,瘦得细腰仿佛不盈一握,心头不由得浮起一丝疑窦:顾曲总是自称是一介老鬼,那他这个身体是怎么回事?鬼哪来的身体?义躯吗?可如果是义躯,他为什么不换一具?以他的财力,想换个什么样的都不成问题,为什么要一直用这副又瘸又瞎的躯体呢?

一只手从旁边伸来,不由分说地捂在他的眼睛上。

石饮羽:“……”

“再看我挖了你的眼睛。”陆行舟仿佛在睡梦中,却吐出了分外清楚的话语。

石饮羽失笑,附在他的耳边,欣喜道:“好好好,太好了。”

陆行舟:“你抽什么风?什么太好了?”

“有生之年,我竟然能看到你吃醋,真是太好了。”

“智障。”陆行舟没好气道,“谁说我吃醋了?你爱看谁看谁,我才不会管,还吃醋……我特么是在救你。”

“啊?”

陆行舟压低声音:“你会把你老婆一个人扔在山洞里?他还又瘸又瞎,万一被什么野兽强奸了怎么办?”

一脸懵逼的石饮羽+一直装睡的顾曲:“???”

陆行舟:“并且野兽还都喜欢集体行动。”

“……”

陆行舟:“风极反一定还在附近。”

石饮羽:“他为什么在附近,却不现身?”

“这我不知道,我知道的是,如果你一直盯着顾曲看,我可能不吃醋,但有人一定醋海翻波。”陆行舟道,“虽然我们俩配合,不一定打不过风极反,但你要是因为觊觎人妻而被打,我是不会出手的。”

“你还起劲儿了……”石饮羽无奈,“按你的说法,风极反还在附近,他为什么不现身,而是将顾曲扔在山洞里?他明知顾曲行动不便,没有人帮助,会死在这里的。”

“因为他想听我求饶。”顾曲的声音在不远处缓缓响起。

石饮羽:“什么?”

顾曲的声音柔和而又清晰,应该是一直没睡:“他海啸的时候救了我,把我扔在这个山洞,在洞外设了结界,我如果不想死的话,就一定会向他求饶,这样他就赢了。”

陆行舟:“风极反不是争强好胜的人。”

“那是在别人面前,”顾曲道,“他输给我太多次,实在太想赢我一次了。”

石饮羽饶有兴趣地问:“顾老板的聪颖自然不必多说,而风极反既然能与你两情相悦,应当不算愚笨,竟然总是输?”

“感情的事,哪来输赢?”陆行舟道,“硬要计较的话,则两人要么都是赢家,要么都是输家。”

“你说得对,”顾曲笑了笑,“在感情上争输赢是没有意义的,风极反一次次输给我,或许只是因为,他比我爱得多,却又比我恨得少吧。”

陆行舟道:“我认识风极反的时候,他从未提起过你。”

顾曲愣了一下。

陆行舟继续道:“他是一个很喜欢讲故事的人,给我讲过很多爱情故事,其中有一些,后来我在其他地方也听过,还有一些,是独此一份的。”

石饮羽:“独此一份?其他地方都没有听说过?那应当就是他的个人经历了吧。”

陆行舟:“有一个故事,给我留下了很深的印象,不是说这个故事有多惊天动地,而是风极反讲完这个故事之后,一个人在山涧坐了很久,后来他就走了,等我再见到他的时候,他已经入魔。”

第199章

顾曲倚靠着墙壁, 一直维持着一个姿势没有动, 也没有吭声。

陆行舟仔细回忆着那些时隔多年早已经残缺不全的故事,轻声道:“他说, 很久很久以前, 有一个小混混, 无父无母,天性恶劣, 有钱的时候就去吃酒楼最贵的酱肘子, 没钱的时候就跟着猎人们去山里捕杀野兽,野兽的皮毛、骨骼、肉和利齿都可以拿去店里卖钱, 镇上有个小店, 老板出了名的心黑, 价格低到丧心病狂,但小混混还是每次都去这个店里卖,因为店里有个小学徒,长得好看极了, 一双眼睛像午夜海面上的细碎月光, 小混混不识字, 没读过书,不知情爱,只知道如果一天不见他一面,就觉得这一天好像白活了。

“小学徒不但长得好看,还极有学识,和镇上那些只知道数钱的粗鄙商贾不一样, 他博文广知,连对魔物也有所研究,经常和小混混谈论降伏魔物的方法,当然很多都是纸上谈兵,但小混混听在耳朵里,就觉得这小学徒厉害极了,是天底下最聪明的人。

“有一天,小混混他们捕杀了一只巨鹿,小混混取了一根细长的前腿骨,削成笔杆,配上细密的鹿毛,做了一只十分精美的鹿毫笔,巴巴地去送给小学徒,小学徒收到礼物很开心,铺开一张纸,破了一锭新墨,用这只鹿毫笔,沾着馨香的墨汁,在纸上写下了三个字,送给小混混,小混混从此有了名字。

“那黑心老板好不要脸,看到鹿毫笔,竟想占为己有,小学徒自然不肯给他,黑心老板掉了面子,罚小学徒在雪地里跪着,小混混是个睚眦必报的人,岂能忍受这等气?当天半夜就潜入老板的卧房,一桶冰水就泼了上去,老板嗷地一声跳起来,惨叫着钻出被窝,还没站稳,就看到拎着木棍的小混混,小混混缺了大德,把老板痛打一顿,然后扒光衣服,扔进野外的积雪中。

“这黑心老板也是命大,这样竟然都没被冻死,撑着半条命爬了回来,小混混行凶的时候带着伪装,老板不知道他的底细,却怎么想都觉得店里的小学徒晦气,回来没多久就找了个茬,将小学徒撵出去了。

“那几天小混混正巧跟着捕猎团进了凶险的深山,这次他们浴血奋战,捕杀了一只猛虎,小混混取了两颗虎牙,细细地打磨光滑,做成一对吊坠,兴冲冲地拿去送给小学徒,却得知,小学徒在回家的路上,被流民袭击,财物洗劫一空,人也失踪,恐怕已经死了。

“小混混拿着虎牙吊坠,难过得几乎喘不过气来,恨不得杀光眼前所有人,来发泄心头的痛苦,可又知道老板虽然黑心,但他在这件事上是无辜的,就在他将要转身离去的时候,突然看到老板手里的鹿毫笔……小混混骁悍暴戾,扑上去夺过鹿毫笔,一把就插碎了老板的脑壳。

“黑心老板为谋财杀害自己学徒,虽然死有余辜,但他到底是镇上鼎有势力的有钱人,小混混被乡贤们判定为杀人犯,流放到野外,在那个时代,野外人烟罕至,遍地都是妖魔,一个16岁的小混混,只身踏入荒野,几乎就是十死无生。

“但是他活下来了,在与一个低阶魔兽交战的时候,他发现昔日小学徒那些纸上谈兵之术竟然各有各的妙处,很快就掌握了与各种妖魔战斗的技巧,并且悟出吞噬妖魔来增长力量的法门,他被故土流放,无处可去,只好四处流浪,一边降妖除魔,一边积累力量,渐渐的,竟然无师自通,成为了一名降魔师。

“就这样过了很多年,他已经声名鹊起,没有人知道他的来历,只知道无论多强大的妖魔,只要他出手,必然能降伏。他再也不是当年势不如人的小混混,天下人都知道,他是最有天赋也最有运气的降魔师,人们开始传言,像他这样一身战功的降魔师,是可以成神的,他自己也有些信了,虽然谁也没见过所谓神界是什么样子,但他满怀期待地想:若成了神,是不是就可以复活他的小学徒了……

“他去了当时的白邺城,因为很多年前,那个小学徒教他看地图的时候,曾经指着这里说:‘白邺城,风水极佳,抱海环山,背靠山麓,俯瞰平原,在这里建城,将成为天下第一难攻不落之城。’临出发之前,他先回到故乡那个小镇,找到当初流放他的那几个乡贤。就如同一个人不会记得自己随手拍死的一只蚊子一般,那几个乡贤也早已经不记得当年那个桀骜暴戾的小混混了,他没有直接动手杀人,而是将那几个乡贤关在屋子里,告诉他们,太阳升起的时候,只有一个人能活着走出屋子,之后的事便没有再管,屋子里先是传来相互指责的声音,很快便厮打起来,等太阳真的升起的时候,屋子里已经一个活人都没有了,他走进门,一张黄符劈散了满屋恶魂,然后留下满地残尸,悠然去了白邺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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