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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食无忧[穿越](120)

作者: 青猫团 阅读记录

说了会话,罗谦就起身告辞,回去琢磨余锦年说的那个海氏急救法去了。

余锦年也坐不住了,他本是想来瞧瞧所谓的文士集会是怎样的风采,结果却大失所望,不过是一群诗客们相互倒酸水,便也收拾收拾准备回家。

他下榻时一瞬没能站稳,季鸿快手抚了他一把,又弯腰捡起余锦年的一只鞋来。

姜秉仁走进来时,正看见季鸿低着头,往余老板脚上套鞋,他心里一酸,抱臂倚靠在屏风旁,风凉道:“这是在外头,你们这样不避讳人,也不怕被人笑话!你们倒是不知,外头那群人是怎么说你们的?”

余锦年也不高兴了,他拿过鞋子自己穿上,两脚踩在矮踏上跺了跺:“我听都没听见,你又何必非要重复一遍?”

姜秉仁气得:“你……!”

余锦年又纳闷道:“真是奇怪,你最近冷嘲热讽的,到底是生我什么气?”

姜秉仁其实没想和余锦年吵的,余锦年刚救了严荣,怎么说都是他们春风得意楼的大恩人,这样的恩情,就是让他登门拜谢都是应该的。他却也不知怎的,嘴比脑子快,一下子就将风凉话给说出来了,他看了看余锦年,将嘴一抿,没再反驳什么,恹恹道:“没有什么……你要回去,我用轿送你们。”

“不用了,多走走锻炼身体。”余锦年拉着季鸿就走。

“等会。”姜秉仁叫住他们,又扯来个小厮给余锦年引路,“后头新来了娄州金枣儿,不怎么常见的,叫他们给你装一篮带回去吃。”

“……”

余锦年以为所谓的金枣儿会是什么特产大红枣,结果到了后院一瞧,竟是一筐筐的小金桔,各个儿金黄小巧,还挂着翠叶和水气。金桔这玩意儿比其他橘、柑、橙之物的滋味又不同,许是能连皮带肉一起嚼着吃的缘故,总觉得有种异样的香气,他还挺喜欢的,所以一见这东西就给馋住了,很是没骨气地任小厮给他装了满满一大篮。

他掐了一个给季鸿,季鸿蹙着眉头看了半晌:“……直接吃?”

余锦年提着篮子:“啊,快试试。”

这金枣儿皮薄肉甜,后味略有丝酸,气息清芳,齿颊留香,余锦年嚼得津津有味,季鸿则满面纠结——金枣儿是南果,这一南一北间输运不易,故而抵达夏京的金枣儿多被制成了盐渍蜜饯,而进到郦国公府里的,则更是精致刁钻,是故季鸿还从未生吃过金枣儿,心里直有“这也能生吃?”的疑问。

两人一人嚼了一个便往外走,至春风得意楼门口时,还与进出匆忙的一名传菜小厮撞了一下,有件儿物什从他腰间撞落了,他也没注意。

此时严荣噔噔地从二楼跑下来,才至门间,就见季公子二人已经走远了,他犹豫了一会儿,终究是没有再追,却是一低头见到地上躺着一把小扇……

那厢余锦年走到城西,才摸到小扇没了,他又沿着来路寻了一遍,竟是遍寻不得,一时心中气恼失落,大有寻不到就不回去了的气势,季鸿只好允诺再给他写一把,这才只好作罢回家。

一回家,就先换了衣裳,宝贝似的将那玉色衣收进橱子里头,之后挽起袖子直奔厨房。

他是见季鸿不惯吃生金枣儿,于是做了份糖桔来。

便是将金枣儿切半,剜去小籽儿,再用冰糖慢慢熬了即是。熬出来的糖桔色泽红润,滋味甜美,粘稠的糖浆包裹着一粒粒枣儿,可直接作小食吃,也可封在罐子里,能存三五日,配茶就粥皆美。更且生金桔切开,直接泡在酒中,也是别有一番风味。

余锦年正与季鸿歪在榻上吃糖金枣儿,商量明日去肉行买只羊羔腿好酿酒吃。

而城东另一头房间里,灯橘如豆,严荣将捡来的小扇打开看了看,竹骨素面,质朴无华,便是拿到扇铺也只是无人问津的低档纸扇。

再仔细瞧了瞧上头的字,不禁神色一凝。

第59章 羊羔酒

早市上人声鼎沸,瓜果蔬菜等浮摊俱已支了出来,鸡鸭鱼蛋也都铺在了两旁,一碗面馆里的鹅原也下了几只蛋,清欢嫌鹅蛋又腥又木,煮着不如鸡蛋香,腌了没有鸭蛋美,说着就要拿出去换几个铜板,被余锦年好说歹说地留住了,并取了两只鹅蛋,做了碟厚蛋烧。

厚蛋烧是极耗蛋的,鹅蛋个大肉肥,一个顶仨,所以用鹅蛋来做倒是感觉很是超值。他将取来的两枚鹅蛋磕在碗中,加入一匙糖、小半匙盐——糖盐比例是看自己喜吃甜口咸口,余锦年按照惯常的口味调完了,才忽地想起季鸿不爱吃甜蛋的事情来。

算了,他嘀咕道,大不了再给季鸿单蒸一份别的。

筷子搅拌得蛋碗中微有一层蛋沫,之后在锅中刷薄薄一层油防粘,便可以下锅煎蛋皮了。这时候要掌握好火候的,火不能旺,油须得少,蛋皮才能慢慢地胖起来,这样凝固后一层层折叠过去时才会显得饱满匀称。

最后切段摆盘即可,可据口味蘸食桂花酱、玫瑰酱又或者虾酱。

将蛋烧端了出去给清欢穗穗们做早点吃,他又折回来,单给季鸿做蛋壳蒸。

蛋壳蒸顾名思义,就是将蛋放在蛋壳里面蒸的,只不过这蒸的内容又有些花样。他另敲了一只鹅蛋,只是这回蛋是从尖顶上那头慢慢敲开的一个圆口,将蛋液倒出来,尔后摘了一朵胖香蕈、一块骰子大的瘦肉、两粒小虾仁,都斩成末与蛋液搅拌均匀,用几滴黄酒、一匙盐调味,又撒六七个花椒在里头,为的一是除腥二是温煦。

再将拌好的蛋液灌回蛋壳里头,用一小段掏了瓤的甘荀做底座,竖在上面蒸熟便是。以季鸿的食量,这一枚鹅蛋就足够喂饱他的了。

蒸好的鹅蛋远看仍如整蛋一般,探头往里瞧了,才能发现里头的别有洞天,用小匙再一掏,更是能吃到里头一种种的鲜物,虽说本质上与蛋羹没有什么太大的分别,但是瞧着新鲜,吃着也更有意思些。

若是自己来吃,余锦年定是懒得搞这些乱七八糟的花样,但一想着是要给季鸿做,便打心里升起无限的热情来,脑子里总是能蹦出千千万万的法子来哄他一个开心。

余锦年捧着一颗鹅蛋蒸,蹲到正在井边漱口净面的季鸿跟前,偷笑道:“你品品,她们都没有呢。”

彼时季鸿脸上还挂着水珠,是一大早余锦年专门起来给他烧得洗脸用的温水,在阴凉的天儿里冒着丝丝白气,因为有水顺着额头滑下来,挂在睫毛上,他不得不眯起一只眼睛去看少年手中的东西。

那睫毛似墨般,微微翘着,娟秀得要命,简直不像是一个大男人该有的东西,且因刚睡醒,还显得有些凌乱,余锦年心里嚷着遭了遭了,手却控制不住地上去撩了一把,跟摸羽毛似的,只是小心翼翼之外又多了些莽撞。

睫毛上挂的那珠水就这样到了自己的食指指弯上,像是滚在荷叶尖儿上的露水,余锦年愣愣地看着。

余锦年觉得指上烫,脸上烫,心里烫,哪儿哪儿都烫,可是抬手摸一摸,又都不热,就好像是……心里跃跃欲试的那股冲动得到了令人期待的反馈,又好像是有根线将他这块年久失修的老电池串起来了,正负相接,呲呲地蹦着烫手的火花。

他好险将手里的蛋捏碎,幸亏季鸿手快,将鹅蛋抢出去了。

吃过早点,又吩咐了清欢准备开店的营生,他们便直奔早市去买羊羔肉,因为之前便说要蒸羊羔酒,总不好一拖再拖,便撞个日子出来买,只可惜这个时辰肉行正下板磨刀,尚未见血,他只好先与羊店老板定好了八斤肥瘦相间、连骨带肉的羔羊子,便与季鸿转脚先去了隔街的果子巷瞧瞧。

果子巷里蔬果居多,也有卖小点心的,但都是小作坊铺子,比不得城东那些糕点甜菓铺精致贵气,但大都实诚,没有太多花里胡哨的装饰。

走到路上,听到有人扬声叫卖“旧菓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