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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着男神穿六零(53)

作者: 莫小蝎 阅读记录

不等向辰回答,宋文彬插话道:“刚不是跟你们说了吗,就自己看书,我跟你们说,我们家孩子可聪明了,看一遍就学会了,算数都不用掰自己手指头,脑子里一想就出来答案了baba……”

向辰:“……”

许恒洲:“……噗。”

向辰木着脸听他大伯一顿狂吹,觉得自己可能要被吹上天了。

那些简单的学认字他看了一遍能学不会吗?他前世的老师会哭的。十以内的加减法,他要是还掰自己手指头,那就不是不聪明,是弱智了!还有,心算什么的,也只是两位数的加减法啊,连乘法都没用到,他就是在宋文彬算账的时候插了一句嘴,就那一回!

问题是听着的大人们还都是一脸信任!

这时候,真正的主角已经被人忘在脑后了,宋文彬正回答着天才应该吃什么的问题。

然后向辰就听见宋文彬吹爆自家伙食:“吃好的呀,最好是肉,不吃好的脑子能聪明吗?我们家小孩baba……什么?没肉,那炖骨头汤,骨头总买得起吧……”

向辰木着脸看宋文彬指点江山,脑海中沉稳可靠的军人形象一点点崩塌……

第35章 兄弟装

家属区突然兴起了熬骨头汤的风潮。

家家户户的煤炉子上,都煮上了白白的骨头汤,骨头汤的香气弥漫在家属区的上空。

谁家都盼着孩子聪明有出息,有了向辰这个小天才现身说法,如果本来的天资比不上,好歹后天得给孩子补补吧。吃些好的,说不定孩子就聪明一些了呢?

都是机械厂的职工,肉可能供不上,但大骨头,不要票的东西,价格也不贵,总能有路子弄些来。以前嫌费事费柴火,现在知道有好处了,谁家还会计较这个。

于是家属区的孩子们一个个都喝上了大骨汤,虽然没大肥肉吃起来爽快,但滋味也是很不错的。

而且骨头里还有热乎乎的骨髓,趁着没从断口化进汤里,把骨头夹出来,吸一口,烫嘴的骨髓就流出来了,油滋滋的,香得不行。

家长们看着自家孩子吃得香甜,就会提两句向辰,说向辰就是吃了这个才脑子那么聪明,学得那么好。现在家里也给做了,就得好好学,否则骨头就别吃了。

喝着骨头汤,吸着骨髓的小孩们一听,什么?学习不好就不能吃了?那可不行,都是为了口吃的能上天入地的年纪,不就是学习嘛,看书!

于是,家属区小孩们的在骨头汤的诱惑下学习热情空前高涨。小学的学习内容实在算不上太难,智力正常的孩子好好学学,总能学个差不离。

这么一认真,学习上自然能看出进步。有了成绩,家长们个个都高兴的不行。都觉得宋厂长不愧是个文化人、当干部的,教育孩子真有一套,从此对他更信服了。

因为这件事,宋文彬在整个机械厂的威望都有所提升,家属区住的可都是工人们的亲属啊。

这些只能算意外之喜,宋文彬也并没有放在心上,他正吃着大侄子专门给他做的凉拌猪耳朵,美滋滋的喝两口小酒。

前几天,宋文彬四处寻摸了一些卤料回来,加上许恒洲从空间拿出来假装从供销社买的,总算把材料凑齐了,然后就开始烧制卤汤。

卤汤味重,香气浓郁,但赶上家家都在熬骨头汤,就不怎么显眼了。许恒洲趁此机会,把收拾好的猪脚等东西都给卤了。

不得不说,所谓天才,就是许恒洲这样的,做什么都能轻轻松松做得比很多人都好。哪怕是学个厨艺,做出的东西就没有不好吃的。

卤味刚出锅的时候,宋文彬和向辰一大一小都守在卤锅前蹲着,许恒洲只好把刚出锅的猪蹄切了一个,一人一碗让他们端着吃。

猪蹄卤得入味极了,稍稍一抿几乎就化在嘴里,但又留着些胶质感,没那么糊嘴。中间夹着的一点瘦肉,嫩乎乎的,又是一种绝妙的滋味。

那天,向辰就站在锅边,吃完了就举着碗问他哥要,不给就可怜巴巴地看着他,软乎乎的叫哥哥,说没吃饱。

许恒洲给他添了几回,后来看小孩的肚皮都鼓起来了,只能硬下心肠把卤味收起来。

向辰眼睁睁看着他哥收拾东西,眼泪都要下来了,他明明还能再吃一小截卤猪尾巴的!

但是这么久的相处,向辰也算摸透了一些他哥的脾气,一些不过分的要求,他撒撒娇他哥就同意了。但是他哥决定好的,他怎么撒娇都没用,只能听他哥的。

好在宋文彬也被美味的卤味征服了,专门带着许恒洲跑了一趟肉联厂的朱师傅家,然后搬回来许多东西。

除了那些猪脚猪尾,还有好几块五花肉和排骨,趁着大骨汤风潮还没过去,该卤的卤该煮的煮,红烧当然也少不了。

这么不断顿的吃下去,许恒洲还私下偷偷补贴,两孩子又都是长得快的年纪,没多久许恒洲和向辰的个头就窜了一窜。

宋文彬看看两个孩子脚脖子都露出来了,着急上火地去找帮着做衣服的李奶奶。这么长下去,别新衣服做好就穿不了了。

好在李奶奶做衣服讲究,知道孩子长得快,特意在袖口裤腿都收了一截在里面。现在比比孩子的个头,把里面的放出来正好。

鞋子也做好了,特意放大了做得,现在穿着刚好。手工纳得千层底,黑布鞋面,软和,踩着舒服,向辰上脚了就不愿意换。他外婆以前也给他做过几双,后来身体越来越差,就再没做过了。

许恒洲和向辰的衣服看起来差不多,都是蓝布褂子,长裤,区别只在大小号。向辰看他哥跟他穿得一模一样,背过身偷偷笑了一会儿,这叫什么来着,兄弟装!

许恒洲哪会看不出他想什么,小孩什么心思都摆在脸上,简直不要太好猜。他见这么点小事都能让向辰乐一回,一方面觉得他容易满足,一方面又忍不住心软,总想让他更高兴一些。

新衣服做得很舒适,但是其实并不怎么好看,对于见惯了后世各种设计的许恒洲来说,勉强只能算普普通通。

但是向辰长得好看,穿什么都显得精神漂亮。许恒洲想想向辰那么喜欢的那套小军装,觉得可能要翻翻商场里的童装区了,还有,衣服渠道也该重新找找……

安逸的日子总是过得很快,时间呼呼啦啦过去一个多月。

隔壁的陈家夫妻又吵了几回架,最狠的一次陈国良连离婚都说出口了。蔡珍先是不敢相信,尔后大哭一场,反而安分了许多。

也许是上次陈芬的出卖让蔡珍伤了心,她对大女儿的偏爱少了许多,转而关注起别的孩子。

但她看不上陈芳的畏畏缩缩上不了台面,又嫌陈小花木讷不爱说话,一腔母爱全给了还不会说话的陈小草,毕竟小孩年纪小可塑性强,体弱又不爱哭闹,蔡珍带着还比较容易。

陈小花一直以来的小妈妈身份突然被剥夺,开始还有些不适应,总想看着陈小草,被蔡珍撵了几回之后,她看陈小草被照顾的不错,就不怎么往上凑了。

这样一来,她反而空出了更多的时间学习。向辰教会她拼音,又教着学会了一些基础汉字,陈小花渐渐能连蒙带猜的看懂一些课文了。

每天向辰和许恒洲去上学,就把书藏在自家走廊的柴垛里。等陈家其他人出了门,陈小花就去把书拿出来,一遍一遍翻看,能背得全背下来,然后做向辰给她出的算数题。

这样一个月下来,陈小花的进步简直是肉眼可见的,三年级以下的课程几乎已经难不倒她了。

向辰偷偷跟许恒洲说,他觉得陈小花才是真正的小天才,他这个完全是冒充的。

许恒洲对此不置可否,陈小花是挺聪明的,但也就是普通的聪明,说实话按照许恒洲的标准算不上天才。让他侧目的是品性,一个不到六岁的小女孩,能坚持全心投入的学习。不出意外,这孩子应该会是陈家里面最出息的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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