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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武侠]吾命将休(310)

系统:哈哈哈哈!碰壁了吧,活该了吧!

谭昭已经走了一天了,肚子也好饿,所以他决定吃了饭再出去追人,身体不如从前,总是该多珍惜一些的。他拿起筷子,便看到对方的位置又有人坐了下来。

不是傅红雪。

“他不吃,可以请我吃吗?实不相瞒,我已经两天两夜没吃饭了。”

同样是一位少年郎,却与傅红雪截然不同,他脸上带着暖融融的笑意,像是从生下来就没有烦恼一般,看着人的时候,真挚极了。

“如果我说不呢?”

对方一笑:“那我就只能继续饿肚子了。”

少年可怜巴巴地瞅着他,谭昭又非是铁石心肠,明知道对方是在玩小心思,但还是点了点头:“好啊,我请你吃饭。”

然后两人就吃饭了,吃得又快又干净,直到桌上的东西全吃完,少年郎放下筷子,脸上是全然的餮足:“多谢前辈,我叫叶开,树叶的叶,开心的开。”

“好名字。”

叶开笑得更开心了:“前辈好眼光,我也这么觉得。”

谭昭就有些奇怪:“为什么叫我前辈?我并不是江湖人。”

“你儿子是江湖人,前辈难道不是?”叶开点了点外头深深的夜色,十分地讲道理。

“你当真觉得我与他是父子?”

叶开点头。

“可他不信。好了,有缘再见。”

谭昭站了起来,外头是无边的夜色。行了行了,千里追儿子去喽!

他走出了客栈,外头黄沙上的足迹已经完全被掩盖了,但没关系,从这里走,只能通往一个地方。

“小雪,我可算是追上你了。”

半夜,月亮挂得老高老高,草原上的月亮总是显得格外地孤傲,傅红雪有些难以置信,他抬起头,声音竟是从上头传来的。

这不可能,他为了把人甩掉,已用了十足的轻功赶路,天底下怎会有人……他看到了一个圆鼓鼓的东西飘在半空中,下头缀着个大篮子,篮子里有个人拼命朝着他挥手。

傅红雪的眼睛极好,甚至他可以在黑夜里看的极清楚,那分明就是那个叫做石小福的怪人。

他握紧了手中的刀,刀身微微有些蜂鸣,显然是有些急不可耐。

傅红雪不再动了,直到那东西降落到他头顶两三米的距离,他忽然左脚足尖一点,整个人像是一片柳叶一般飘了上去,一个轻巧的借力,翻身便上了大竹篮。

大竹篮晃了晃,谭昭刚扶着边缘转过身来,一柄带鞘的黑刀就直接横在了他的脖子上:“你究竟是何人?有什么目的?”

“哎,轻点,我叫石小福,京城人士,来关东寻亲,如果你不信,我怀里还有你出生的文书、图鉴和官府的名录,你的左腰下头有一个小刀一样的胎记,对与不对?”

傅红雪的刀一颤,这……

他腰上的胎记,除了从小照顾他的老婆子,便是连他母亲都不知道,老婆子早两年已经死了,怎么可能会有人知晓!

热气球渐渐又升到了半空中,这么高的距离,便是谭昭都不敢轻易往下跳,傅红雪自然也不敢,他并不怕死,只是他还有未完成的事情。

他已经收了他的黑刀,就拄着黑刀靠在篮子的一侧,神色莫名。

谭昭也学他,盘腿坐在地上,默默从怀里掏出各种身份证明,这些东西寻常人家是没有的,可偏巧石家是簪缨世家,连小时候的画像都有。

傅红雪并不想信,但他心里又有另一个声音。

黑夜,沉寂的无边,傅红雪忽然黑刀一扫,所有的证明都如同雪花一样四散开来,他脸上又恢复了冷峻,说的话亦冷极了:“你走吧,别来了。”

“我……”

“你从未养我,今后也并不需要,请你离开。”

谭昭站了起来:“那你要去做什么?”

“这不关你的事。”

就像一颗硬邦邦的石头一样,谭昭不由地有些头疼,到底是什么样的母亲,竟能把自己的孩子养成这般模样:“那我活着还有什么意义,我父母死了,妻子也死了,我以为找到了你,就不再孤独,谁知道你不认我,我不如跳下去死了算了。”

说罢,谭昭就纵身一跃,他已做好了十足的准备,下一刻左手的手腕就被一只冰凉的手抓住,又稳又用力,谭昭本来就很轻,对方轻轻一用力,他就被直接甩在了大篮子。

傅红雪的手,有些微微的颤抖。

第284章 聊赠一柄刀(三)

可他的心里,却是开心的。

是那种心上密密匝匝的开心,他能感觉到自己的心脏跳得无比地快,也前所未有的响亮,可这与他那不堪的病症发作不一样,那种感觉让人生不如死,可他现在,竟有种鲜活活着的感觉。

这世上,第一次有人把他看得这般重要,虽然这很卑劣,但他确实因此而开心。

“你救了我,那我可就要一直跟着你了。”

傅红雪稳定了一下心绪,他有些不太明白:“为什么?”

“你是我儿子,我是你老子,天经地义的事情,我只是想让你过得好而已。”

“我现在就过得很好。”傅红雪尝试着辩驳。

谭昭这时已经蹭着边缘站了起来,语气有点儿莫名:“小雪,你不知道,这世上有一种不够好,叫做你爹觉得你过得不够好。”

这对话,就没办法继续谈下去了。

但谭昭还是成功地赖上了便宜儿子傅红雪,这里前不着村后不着店,晚上的草原还有野狼出没,经历了方才一遭,傅红雪已没有那么抵触,甚至还吃了谭昭递过去的吃食。

“这么多年,你一直是一个人吗?”

夜晚总是容易滋生一些毛茸茸的小情绪,傅红雪并不是一个喜欢探求别人生活的人,但一个突如其来的父亲,着实打得他有些措手不及。

或许明日睁开眼睛,这一切都会回归本来吧,所以他顺遂地问了。

谭昭却有些欣喜若狂,妈耶,是他终于融化小冰山了吗:“嗯。”

“你没有其他亲人?”

傅红雪以为对方会点头,可对方偏偏却摇了摇头:“有,而且还不少。”

“那你为何不去找他们?”

“你若是知道他们做了什么,或许会想杀了他们。”谭昭想想石小福的经历,就有些难过,“不过杀人不好,我还是希望小雪能过得快快乐乐。”

傅红雪就不问了,他闭上了眼睛,草原上的夜风轻轻拂过他的眉间,就像吹散了久久不散的阴郁一样,他说只希望他过得快乐。

他唇边忽然扯出一个弧度,忽然又全部放了下去,傅红雪想起自己的任务,他不该这般掉以轻心的。

“我曾经有一个朋友,他名字里也带雪,他爹总叫他雪儿,我朋友就会拔剑。”

傅红雪:……说实话,他也挺想拔刀。

“很多人说他为剑道而生,他出剑时必见血,所以他不该有朋友。”

傅红雪不禁有些惊讶:“所以他有?”

“他不光有,甚至不止一个。”谭昭见人果然有兴趣,便接着讲下去,“所以小雪,不要管他人怎么想,你要自私一些。”

没头没尾的鸡汤,傅红雪自然不吃,即便他已经有七八分相信石小福的身份,但他还是要去复仇的。

谭昭也没法子了,傅红雪已经不是五六岁给块糖就能轻易骗骗的小孩子了,他已经十七,有了自己的世界观,不论好坏,对方都有权利决定自己该做什么,而他能做的……大概只能跟着便宜儿子捣捣乱?

天边,不知几时开始透亮,等热气球完全降落之时,太阳已经从地平线整个跳了出来,红彤彤的,看着就令人开心。

“走,爹带你去吃好吃的。”

傅红雪有些不大习惯,他挣开了谭昭的手,人倒是跟了上去。然后,他才知道这世上……有人能过得这么精致。

没错,读书不太多的傅红雪大概只能用这个词来形容新跳出来的便宜父亲了。不过半个时辰,他全身上下就换了一身行头,连头发都被修剪了一下,如果不是他的表情太多苍白冷峻,走路的姿势又太过奇怪,俨然是一位翩翩少年郎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