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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武侠]吾命将休(24)

谭昭抬头看人,嚯,当真是位风流倜傥的好男儿,就这通身的气质,也难怪……皇帝见色起意要封他做探花郎了。

谭昭记忆里是见过李寻欢的,只是寒门与世家子相交面不同,离得最近也就是殿试的时候,这会儿人来打招呼……“你知道我是谁,对吗?”

“谭兄聪慧。”

简直顺着梯子往上爬的典型代表,如果这里不是翰林院,谭昭觉得站在他面前的是个江湖侠客,陆小鸡那一挂的。

今天的翰林衙门有些热闹,间或还有不少人窃窃私语,似乎是要看状元郎和探花郎的好戏,只他们怎么都没有想到这两人竟然说说笑笑地进来,言谈间似乎……还蛮开心?!夭寿了,这今天的日头怕不是从西边爬上来的?

直到两人领了职位离开,后面的话语声才渐渐大了起来。

上工第一天就是认识同僚熟悉工作,翰林院名字叫得响亮,干的却是鸡毛蒜皮的事儿,不是修书就是替领导起草文件,谭昭……一件都不会办。

摸鱼摸了一整天,出门可巧,又遇上俊秀的李家三郎。

谭昭是不太想同李寻欢走在一起的,要不是这位气死了原主,他也不会……想想都来气,他身体还没好,只微微靠在墙上开口:“李兄,好巧!”

李寻欢看着面前身材瘦削的年轻人,虽有羡慕却并无嫉妒,而且相处下来,这位谭兄实在深得他心:“不巧,在下想请谭兄喝酒。”

说起喝酒,谭昭心里有些落落,说好要请七童喝梅花酿的,却没想到他死得太快,也不知道那坛酒最后进了谁的肚子。这般想着,谭昭就开口回绝了他:“不了,在下身体不适不适合饮酒,还请李兄……”

他话还没说完,只听得有什么东西破空而来,谭昭武功虽然不在了,耳目却依然很是灵敏,他刚要往旁边一滚,旁边却传来一股巨大的拉力。再一转头,只看到李寻欢提着他的衣领从半空中轻巧飘下。

而方才他站的地方,一柄大刀深入墙体。

卧槽,系统你出来!

系统不说话,甚至心里有些小开心。

谭昭推了推提着他衣襟的手,竟然没有推开,他终于不耐地开口:“李兄,你——”放开我!

话真的又没说完,他又被人拎了起来,那把大刀的主人已经将大刀从墙体里拔出来,刀身凛凛,这是一把杀过人的刀。

说实话,谭昭并没有多么害怕,愣是谁在西门吹雪的剑下逃遁过,都不会惧怕普通的江湖刀客,特别是这种……二流刀客。

李寻欢终于放开了谭昭,他近前一步,步法潇洒,只轻轻一推掌,修长的手指划过刀柄,那刀客面目凶狠,却是什么力气都使不出来了。

他憋屈地用力,却只获得一个刀器落地的结局。

“李寻欢,我说过一定会逼着你出飞刀的!”

巡查队终于姗姗来迟,这刀客被人捆了最后还是叫嚣着喊话,只这喊话的人一身官服容颜昭昭,看着谭昭的眼神还带着如沐的春风:“抱歉,让谭兄受惊了。”

谭昭:……

最后两人还是去喝了酒,在临江仙的包厢里,一人喝酒,一人喝茶,相对而坐。

这李家三郎真是个神奇的人啊,谭昭捧着茶开口:“我以为你该恨我才是。”

李寻欢却很是想得开:“不是你,也有旁人。”

这话颇有深意啊,谭昭喝了口茶,又听得人开口:“再说我爹只是随口说说而已,不过是市井之词夸大罢了。”

谭昭:……

“倒是你,若非是我,谭兄必不会受这般多非议,该是我对不起谭兄才是。”他举起酒杯:“这杯,敬谭兄。”

怎么有人的逻辑这么奇特的,谭昭忍不住笑了起来,终于带着真心举起了茶杯:“以茶代酒,敬李兄。”

清脆的瓷杯相碰,本是官场朋友,却如江湖侠客,一切——都在酒中。

第23章 吾与汝孰美(二)

谭昭觉得李寻欢是个特别矛盾的人,他明明是个世家子却有着江湖人的落拓光明,可你若说他是个十足的江湖人,这人又有些书生意气,两种气质混合在一起,也难怪成化帝觉得这小子非探花郎莫属了!

“哦对了,刚才那人是?”

李寻欢听到这个也很无奈,他幼年体弱便自小学武,后来憧憬江湖生活便化名去江湖上“游学”,也结识了一些朋友,同样也……:“那刀客是西域来的,说是要挑战关内的高手,当时我多喝了两杯便与他战在一处,谁知道……他不敌我,后来又在江湖上听说我飞刀如何如何,便总想逼我出飞刀与他一较高下。”

谭昭听到西域两字就胃疼,自然不想多提:“李兄厉害。”

竟是这个反应……李寻欢眨了眨眼睛,笑起来格外得风流倜傥:“谭兄当真妙人,来,喝酒!”

然后还没等谭昭把茶杯端起来,这人自己就一饮而尽了。得,又是一个酒鬼,为什么他每次都会遇上酒鬼朋友。

“在下今年二十有四,谭兄你呢?”

谭昭就说比你大两岁叫声兄长听听,李寻欢倒是不在乎这个,酒杯一端叫得格外痛快,听得谭昭腮帮子疼。

愚兄贤弟的,两个光棍喝了小一个时辰,某位探花郎看着风流潇洒,却是个顶顶的纯情boy,说是老家有表妹等待要回老家成亲。

谭昭:……很好,我们已经不是朋友了。

“谭兄,届时你可一定要来啊!”

“一定一定。”

两人便各自分开,酒钱自然是李寻欢付的,谭昭这个状元郎两袖空空,虽说考取功名后有些进项,但居住京城加上各方打点,现在每天吃上白米饭都是阿弥陀佛。

除非是京城本地或者世家子弟,新晋的翰林都居住在翰林府邸,京城地界东为贵,西为贱,越靠皇宫越尊贵,翰林府邸位于东区的边缘,过两条街就是西区,谭昭从繁华的大街走过去花了不到半个时辰。

至于为什么是走?他没钱。

刚一进门,谭昭就被谭大娘拉着喝药,苦涩的汤药冲鼻,实在让人难以下咽。

“娘,以后别给我买药了!”

这就是小病都要磨成大病了,虽然他这身体……估计是好不了了。前些日子他来的时候,原身就已经服毒自尽,当时恰逢剧毒发作,虽然他已经及时止损看着跟没事人似的,但伤害不可逆转,除非找到传说中的灵药,否则这具身体活不过五年。

系统:五年还不够你作吗!上个世界那个好的条件,你也不过撑了三年!

……

系统:你看看你,一个世界下来才攒了一年半的时间,就这还要拿出一半来还贷,你看到这个数字,良心就不会痛吗?

……

自家系统好像不知不觉坏掉了,狗宿主自觉理亏,终于秉着呼吸大口干掉了苦汤药,卧槽真的太苦了:“娘,这什么熬出来的,怎么这么苦?”

谭大娘没什么见识,对儿子确实顶顶的好,这辈子的心血都交托在这儿子身上了,看着儿子乖乖喝药,脸上荡起一脸的褶子:“好东西好东西,我的儿你别去听外面的风言风语,那些人跟些老娘们似的嚼舌根,以后定是没有出息的!”

一句话就将外面的学子比作老娘们,谭大娘你很有见识嘛,只可惜你儿子想不开啊,再想想活不过五年,谭昭有些不忍。

系统:那就好好锻炼,争取多活一天是一天!

说起锻炼,看到今天那武功卓绝的探花郎,谭昭终于决定将武功捡回来,这些世界高来高去的,死亡率太高了。

“娘,我去书房,别太累,等下个月的俸禄下来您就请个帮佣,以后享享清福。”

谭大娘一听,立刻喜笑颜开,她这儿子最是孝顺,读书读得好不说对他也好,就是:“等等,你看你现在功名也考取了,也该想想终身大事了。”

谭昭……谭昭无话可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