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魔 王(1)

《魔王》作者:尼罗

简介

阔少金玉郎被土匪段氏兄妹绑架,他的兄长金效坤以此为契机,对他实施了一场打着剿匪旗号的谋杀。

段氏兄妹图财不成,反倒阴差阳错的和金玉郎成了同路人。

而金玉郎死里逃生离开险境,在段氏兄妹的辅助之下,开始了复仇。

楔子

民国十四年,北京,金宅

金效坤独坐在书房里,他端正的肩背倚靠着同样方正坚硬的椅背,椅子后头是曳地的白纱窗帘,帘外是金黄的暮色。夏末秋初的傍晚,还有着相当潮热的暑气,然而金效坤这间书房遗世而独立,就只是阴森森。

大写字台坐落在他身前,台面上铺着大玻璃板,玻璃板下垫着一层墨绿色天鹅绒布。写字台上除了文房四宝就没别的了,台面像镜子似的,映出了金效坤的面容。他今年三十出头,生得挺拔冷峻,人是长条条的高个子,脸也是长脸,剑眉星目,鼻梁高而直,是有气派有威风的相貌。一个人长成了这个样子,那这辈子就只适合穿西装坐汽车吃大菜了,别的平凡活法,都有点配不上他。即便他肯屈尊做个贩夫走卒,或到公司里当个小职员,旁人看着,也要感觉不对头,两个字概括之:不像。

书房没有开电灯,晚霞的光芒将金效坤烘成了赤金颜色。而在长久的端坐过后,他缓缓扭头,望向了墙壁上的大镜框。镜框里是一张大号的全家福照片,里面有他的父亲、母亲、姨娘、太太,以及弟弟。弟弟玉郎规规矩矩的站在父亲身边,抿着嘴笑,大眼睛微微的眯了,看着只有黑眼仁,魔鬼一样。

金效坤极力的想把这个姨娘养的弟弟推到魔鬼阵营里去,否则他没办法对他下狠手。于是他又想起了许多细细碎碎的旧仇,比如父亲是如何的偏心姨娘冷淡母亲,又比如自己这些年来活得兢兢业业,做父亲的左膀右臂,可最后到了分遗产时,巨额的现金和大片的田庄却是全归了弟弟,而自己所得的报馆与工厂全都负债累累、濒临破产。他这两年拆了东墙补西墙,没有任何建树,完全就只是为了这些债务奔波。而那个绣花枕头似的弟弟,却傻人有傻福,可以坐拥着金山吃喝玩乐。

他嫉妒金玉郎,这嫉妒不足与外人道,一是他比金玉郎年长了十多岁,是大哥哥和小弟弟,简直不算是一代的人;二是他自懂事起就知道要强上进,无论做人做事,都是公认的漂亮,他这样一位在社会上有地位有名誉的高尚绅士,怎么会嫉妒一个糊里糊涂的纨绔少爷?

外人看着是不会,他自己高风亮节,也认为不应该。如果不是天津的纱厂在火灾中毁灭殆尽,如果不是北京的报馆因为言辞不慎被封,如果不是债主子已经逼上了门来,那么他真可以把这嫉妒一口咽下,慢慢的消化一辈子,永远不为人知。

但是如今到了非常时期,他需要这嫉妒之火窜出火苗子来,非得有如此大火烧灼着,才能逼得他红了眼铁了心,做一次大恶人。

太阳将要落山了,晚霞却像回光返照一样的大盛起来,照得满室红光。

第1章 他的未婚妻

金效坤携着噩耗到达连宅时,连家二姑娘傲雪,正在对着她大姐发表高见。

连家人口少,主人只有一位,就是这位十八岁的连二姑娘,也有三位仆人,一位是二姑娘的奶妈子,担任管家兼女仆,一位是奶妈子的小孙子,刚满十岁,负责跑腿和淘气,还有一位老掉牙的老头子看守门户,算是司阍。仅从这三位仆人的面貌来看,就可以得知连家这日子过得只能算是凑合,但话说回来,二姑娘毕竟是个姑娘,一个姑娘能够自己顶门立户,就得说是不弱。

傲雪人如其名,长得真像一株雪中红梅,细长身量,雪白面孔,眉眼都像是用墨笔描画过的,有形有色。要说姿容,她是冷艳端庄那一派的,小脸蛋若是再板起来,就更有威了,好似一位初出茅庐的西太后,只等着将来嫁人生子发了福,便要重如泰山、镇住全宅。

现在她还待字闺中,但是成天已经是足够操心。她的大姐,傲霜,今年也奔三十了,年纪好似全活在了狗身上,一点长进也没有,嫁了个屁用没有的美郎君,常年的在婆家挨累受气,不但不能傲霜,反倒被恶婆婆和大姑子摧成了一团残菊。今天她好容易得了个回娘家的机会,家里父母都没了,她有冤只能对着妹妹诉,然而刚诉到一半,就被妹妹指着鼻子骂了一顿。

“你还有脸说?”傲雪站在她面前,横眉立目,两边嘴角向下撇撇着,虽然没有张牙舞爪的比比划划,但气势和声浪也已经很逼人,唾沫星子——拿文人的话讲,是“几点香唾”——都喷上了她的脸:“你长嘴长手是干什么的?关崇英他姐姐骂你,你不会还口?他姐姐打你,你不会还手?她不过是个守了寡回娘家的大姑子罢了,又不是什么德高望重的上人,你怎么就那么贱,孝敬了公婆还不够,非要连她也一起孝敬?”

大姐含着眼泪嘀咕:“我吵不过她……”

“那你回来对我哭天抹泪的,又是什么意思?你吵不过她,要请我替你出头?”

大姐一听,吓得魂飞魄散:“你可别,你要是和她闹翻了,我还怎么回关家去?”

“你就那么稀罕姓关的?回不去就回不去,我分你一口饭吃,留在娘家也饿不死你。”说到这里她一甩袖子,转身往外走:“你等着,我上关家去!今天非给你讨个说法不可!”

大姐慌忙起身追她,连家当初也曾是富贵人家,至于那富贵的程度,只看她家走了二十多年的下坡路,还能余下一座小四合院和些许闲钱让二姑娘安身,便能推想出来。也亏得现在只剩了一座小四合院,所以大姐推门只往外追了一步,就又把脚缩回房来——不用追了,隔着院门内的照壁,她听见了妹妹的声音,妹妹这是刚一出门就遇上客人了。

客人就是金效坤。

傲雪使着性子带着气,正大踏步的往外冲,万没想到金效坤下了汽车,也正要往里进,两人走了个顶头碰,她险些投怀送抱,撞上对方的胸膛。连忙向后退了一步,她微微的有点脸红:“哟,大哥?”

连家和金家是世交,傲雪刚一落草,就和金家玉郎定了娃娃亲。傲雪自小就认识金效坤,所以虽然一个是未来弟媳,一个是未来大伯子,但是他俩没法避嫌——双方隔三差五就会见面,要避也避不了那许多,况且连家就她一个主子,她若是动辄便不见人,难道派鬼出来待客?还有一点:连家行的是旗人规矩,大姑娘抛头露面不算事,别说见个男人了,今天要是这个男人不来,她还想出兵收拾她姐夫去呢!

唤了一声“大哥”之后,她上下打量了他。他这人倒是没什么可打量的,永远都是西装革履,哪怕天上热得要下火。而金效坤摘下头上的巴拿马草帽,却是没有照例和她寒暄,劈头便问:“二姑娘这是要出门去?”

傲雪连忙侧身把他往院里让:“我没什么要紧事,大哥请进来坐。”

金效坤随着她进了院子,然而并没有深入,在照壁旁停住了,他说道:“二姑娘别张罗了,我说句话就走。”

傲雪有点纳罕,并且在不知不觉间忘了自家大姐的那一套委屈。阳光刺得她微微眯了眼,她就这么笑眯眯的问道:“什么话这么急?”

金效坤答道:“你不是和玉郎定下了下个礼拜去北戴河吗?现在玉郎那边出了点事情,你们的避暑旅行,怕是要延期一段时间了。”

傲雪听了这话,不但不失望,甚至是暗暗松了一口气:“我当是什么事情,不过是个玩,去不去有什么关系。大热天的,大哥打个电话告诉我就是了,哪里还用专门跑这么一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