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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照亮了夜(32)

她笑:“没关系。其实同学们都挺喜欢你的,你不要觉得大家都排斥你。大家只是,只是有些不太敢接近你吧。毕竟你刚开学的时候,每天司机、保姆开车接送的,我们都是普通人家的孩子,一时有些被吓住了。”

她再道:“不过你现在都坐公交上学了,你都难受得晕车了,还要坚持坐。我觉得你是很想跟大家一样的,也想跟大家做朋友的。但是你不用特意去迎合同学们,你本来就很好啦,下一次,尝试多跟同学们说说话吧?”

“……好。”

“嗯,那就这样啦,希望你不要觉得我多管闲事。也愿你心情早些好起来。我们是同学啊,我们都很喜欢你的。”

“谢谢……你们的喜欢。”

她笑着挂了电话。

我呆站在楼下又站了许久。

呆,一方面因为来自同学的陌生的善意,我甚至有些小心翼翼,又有一些隐隐的喜悦。另一方面,是因为同学的话。

是的,我的惯性行为竟然已被这件事影响。

足以可见,楚珩这个人到底有多可怕。

既然他这样可怕,那他,走就走吧。

这天,我真正的将心情调整过来。

最起码,是明面上。

毕竟我是那样爱自己,我不能眼看自己越陷越深。

从这天起,有一周的时间,我再也没有见过楚珩。

这个时间我记得很清楚,就是一周,是七天。

白天上课去医院,晚上在会所工作,楚珩带来的影响还在,负责人也依然没有为难我。

那晚女同学对我说了那些话后,隔天去学校,果然就有同学尝试和我说话了。

我没有朋友,除了因为以前自命清高不爱与人打交道,还有一个重要原因,我从小到大都是一个人玩,我其实并不知道该如何与人交朋友。

但有了女同学的帮助,我渐渐能和同学们多说两句。

甚至有一天,有好几个同学与我一起吃午饭。

其余时间,在食堂吃饭时,都是那位女同学在一起。她人太好,她夸我长得好看且可爱,说喜欢和我在一起。

我也蛮喜欢她的,她长得漂亮,人又好。我性格不好,她竟然还说我性格也很可爱。

我看起来是将心情调整好了,实际在学校里心总是很慌,甚至有缺了很多角的错觉。有人陪我说说话,我好过多了。

我甚至不敢放任自己在学校一个人待着,但凡一个人待着,总要想到那个人。

平安无事度过一周。

以前看过一句话,说一个人培养一个习惯,二十一天就可以。而只要三个月,那个习惯就能变永恒。

我暗暗想,已经过去九天,再有十二天。

十二天,很快了!

而这十二天也过得很快,眼看明日便是二十一天的节点。我既为这个时间的到来而欣喜,心中却更慌。

因为我发现我还是在刻意地告诫自己不要总想起那个人。

二十一天,真的有用吗?

也是第二十一天,我再次见到了楚珩。

不得不见到。

学校里办运动会。照例要有学生代表上去发言的,学校里这样的大型活动,出面的那个人常常是楚珩。但运动会,并不是他。

一般是些体育特长生,抑或是将学历挂在学校里的国家知名运动员。

那天的学生代表,也果然不是楚珩,是大四的一位学长。

他是游泳运动员,长得挺帅,而且拿过不少金牌。上台发言时,同学们都很激动。我则是暗暗松了口气,天知道,我昨晚真的为这事失眠一整夜,就怕又要看到他。

这样看来,第二十一天也能平安度过了!

我一定能够忘记他的!

运动会开幕礼结束后,各项比赛开始,我没有参赛,被班里女同学拉去写通稿。她们写好了,我负责跑腿送去主席台。从前的学校生涯,我从未参加过这样的活动,我挺好奇的,也乐意跑腿。

有事做,脑中才不会胡思乱想。

我们班很快有人得了预赛的小组第一名,同学们激动地写好稿子,我往主席台跑。

主席台都是大一的学生,这也是令我放心的缘由。

我把稿子给人家,她们读完,这就完事了。

我一看,原来这么简单啊,也完全不用担心会遇到谁。学校这样大,除非有人特意,否则遇到一个人,太难了。

很显然,现在楚珩不会再特意。

之后我便彻底放下心来,不停地往返于主席台与我们班的阵地。

当天下午,我再去送稿子时,跑上台阶,我便见到一个眼熟的人。我下意识地回身就要跑,他已经过来叫我:“哟!安学弟!”

是楚珩的舍友,我还记得他叫周帆。

我当时已经有些不好,我脸上绷得紧紧的,尽量平静对他说:“学长好。”

他笑着拍拍我的肩,伸手给我:“你们班的稿子?”

“是的。”我递给他。

他边看了眼,边道:“行,放这儿,下一个就读你们的!”

“谢谢学长。”我急急说完,想快些走。

他又揽住我:“最近怎么不见你?你怎么不去我们寝室玩?楚珩最近玩命工作,你们俩是不是吵架了?”

“……”

其实若我当时能够明白我对楚珩就是喜欢就是爱,那就好了。

但我依然不明白。这位学长的话,我也没听懂。

听到他的名字,由一个他很熟悉的人的口中出来。

我感觉自己都快死了。

心里特别难受,难受到,我只知道那是难受,除此之外想不到任何形容词。

还是手机响,同学找我,我才回过神。

我赶紧道:“学长,同学找我,我先走了。”

“你等等,今天太热了,我让楚珩帮我们带箱水过来。马上就到,你拿几瓶走。”

我听说楚珩还要过来,更不敢久待。

我摇头,硬挣脱开他。

“哎,别走啊。”他再伸手拉我,我躲开他的手,转身要往楼下跑。

谁料我刚转身,就对上抱着一箱水站在阶梯上的楚珩。

我的脚步立刻停滞。

二十天零十二个多小时不见。

我决定忘记这个人的习惯才维持了二十天,在这个关键的节点,到底又看到了他。

明明身边很多人,很多人匆忙来回奔跑。声音更多,广播里吵闹得厉害,还有跑道上的各式加油呐喊声。

但那一瞬间,仿佛人与声音都消失了。

我与他之间隔着两步远距离,他抱着一箱怡宝水,站在我面前。我不禁想到大约一年前,学校行政楼前,夏日末尾,他也如这般,抱着一箱水,踩着零碎阳光往我走来,却最终经过我的模样。

这一次,他终于走到我面前。

可是我——

我低头,飞快地掠过他,从他身边溜走了。

我跑得飞快,没有再回操场,而是往人少的反方向飞奔。

跑到空落的教学楼,找了个很大的阶梯教室,我爬到最上面一层,坐到最角落,趴到桌子上。脸颊贴到冰凉的桌面,我的心,才慢慢降速。

天越来越热,二十多天前,他还穿着外套。

今天他只穿了一件衬衫,袖子挽上去,没再戴那块手表,而是另外一块黑色的。他理过发了,额前的头发更短,将他漂亮的额头与眉眼完完整整露了出来。

他更好看了。

他也更耀眼了。

我咬出嘴唇,甚至不敢发出任何声音。

他见到我时,没有一丝诧异,也没有惊喜,更没有愤怒,他只是静静看我。

他的眼神好像那条我每晚都在走的路,那样安静,那样黑,可是仔细看,里头是有光的。

是只有他能开启的光。

我破功了。

二十一天习惯大法,宣布失败。

不仅失败,我甚至连再度开始的勇气都没了。

再多的努力,也比不过一个本人。

见他一次,一切的一切便没了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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