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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也不想和摇滚乐手恋爱(18)

作者: 粉红蜘蛛 阅读记录

结果,一整晚他都在显摆他是多么会做人,而我是多么幼稚和乖戾。

我心里又一千只草泥马在狂奔。

听到这些,夏云笑得停不下来:“你还要跟他见第四次吗?”

“不,我和他在线上因为彼此喜欢的音乐类型不同,突然之间就吵架了。然后,他把我拉黑了。”

“哈哈哈哈哈……”夏云这回该是在大叔旁边笑得锤桌子吧。

果然,数秒之后她说:“卧槽,我笑得太响把大叔吵醒了……”

我发了一个得意脸:“你要感谢我,这回大叔要主动和你说话了。”

兴许我是猜中了,她没有再回我。

说完这些,我的脑袋也不胀了,眼也不花了,颈椎和肩周也仿佛轻松了一些。我起身,跑去茶水间冲一杯红茶。这些茶叶是弟弟寄给我的,爸爸在外省,做的就是茶叶生意。

这时雪涵从门外飘进来,笑嘻嘻地说:“映姐姐,你的茶总是这么香。”

自从她们目睹了我的“男朋友”,和我的话题不知不觉多了起来。

“你也要喝些吗?”我笑着问。

“好呀好呀。”

两个人泡了茶,都各怀心事地叹了一口气。

“映姐姐,我可能很快就要嫁人了,可我还不想。”她惆怅地说。

“为什么呢?你男朋友条件那么好,嫁了也是享福的。”

“他想我婚后就在家里,带带孩子,孝顺他的妈妈。”她撅着嘴说,“先不说孩子不好侍弄,他妈妈也不是省油的灯。我不想生孩子,生了孩子就是黄脸婆。”

不仅是黄脸婆,老公还有可能在外头花天酒地、沾花惹草。但是我没有说,只是笑笑。

“映姐姐,你男朋友跟你求婚了吗?”她问道。

我的脑海里浮现出何星楚的模样,说起来就很奇怪了,他从来没有提过和我结婚的事,也许是他没有条件提这些,又或许是,不管怎么说,他都是个摇滚乐手。

摇滚乐手都爱玩姑娘,都不爱结婚。

他不爱玩姑娘,但结婚就……

从前他就提起过,他不喜欢自己住的家里有人。所以无论多么贫穷,他都不会和别人合租。他有时闭关写歌,不回信息,不接电话,就连去敲他家的门,他都不开。

我突然意识到,有些事情,可能是我的一厢情愿。

有些甜蜜,有些宠溺,可能是我臆想的。

我顿时懵了,把脸埋在杯口,任由蒸汽把我的妆都熏花了……

作者有话要说:啦啦啦,奉上小短章,晚安~

第 18 章

那之后,夏云和大叔果然是聊上了。

整个聊天的过程非常愉快,他们聊到了最近的女孩子都不想结婚的话题。大叔的话让不婚主义的夏云得到了宽慰。他说,女孩子不爱结婚了,第一,因为她们经济独立,第二,因为她们总是比男人成熟,男孩子们已经追不上女孩子们的脚步了。在工作上,他更倾向于雇佣女孩子,因为她们通常更能吃苦,做事又更为细致,责任心强,非常靠谱。

不要说夏云,连我也十分认同他的话。

这位大叔,是隶属于新加坡某船厂的工程监理,经常到苏杭一带出差,每天都有开不完的会议。在畅聊的这两个小时里,他就不断地转换着粤语、普通话和英文和电话那头的人沟通着,无论哪种语言,都很苏,有如春风化雨。

他其实是A城人,妻子也留在A城操持着自己的事业,照顾他年迈的母亲。

而他自己,则在新加坡定居,在苏杭、A城和新加坡间来来回回。

他给她说了很多新加坡的趣事。

在不知不觉间到站了,他为她堆行李箱,出了站台,他们一个往东,一个往西。

但我知道,故事还没有完结。

晚上回到家,我整晚都受到妈妈唠唠叨叨的折磨。因为前两次的相亲都吹了,她怀疑是我故意搞砸的。我也说不清我是不是故意搞砸的,但有一个事实是——

“妈,你没听过那首歌吗?‘莫道你在选择人,人亦在选择你’,这不是我能控制的啊。”

“这会儿,你要给我好好弄!”妈妈又给了一串号码给我。

原来,这漫长的铺垫,都为了让我继续听命。我叹了口气,在她的监视下,加上了对方的微信。

“这次你别出现了。”我头疼地说。

“放心,你逛逛人家朋友圈,绝对是你喜欢的类型。而且,他非常有主见,拒绝长辈的所有插足和过问。”

“哎哟,别唬我,接受相亲的人能多有主见?”我扁着嘴不以为然地说。

“缘分这东西,谁说得清?”妈妈再三叮嘱我不要错过了这个优质男,就又回房间里躺下了。看看墙上的钟,才刚好十点钟。妈妈早睡不是因为要养生,是因为每天早上四点五十分,闹钟就会把她从床上赶起来,而正值暑假的开始,她已经多少天没有休假了?

偶尔在天亮前听到她起床的动静,我的心都会微微作痛。

十点之后,家里静悄悄的,我低头翻看着这个叫林柏伦的“优质男”的朋友圈,数量并不多,都是些色调稍冷的风景和建筑物照片,看样子他经常外出。

其中有一张是他站在枯黄秋叶间的全身照,该是170到175之间的身高,并不高大,穿着宽松的针织衫,顶着一个鸡窝头,居高临下的藐视镜头,不苟言笑的神情,让秋天无端多了几分清朗。

对了,据说他是摄影师。

在城市里谋生的摄影师,无非是给美女们拍拍个人艺术照、闺蜜照,给情侣和新婚夫妇拍拍结婚照。

“卵用没有。”我默默地说道。

就在这时,夏云发来信息,简简单单的一句话:“他会议结束后,在聚餐上开溜了,请我到江边吃了一顿饭。”

我还来不及回复,另一条信息又弹了出来。点开,是林柏伦的第一条信息,他说:“感谢你抽空了解我。”

这说话的腔调给了我一个奇怪的预感,他不是个平常人。

这边,夏云又来了:“真是一顿舒筋活络的饭。”

那边,林柏伦接着来:“好像在哪里见过你。”

我的思路都混乱了。我原本想和夏云好好共情一番,毕竟,她在经历非常浪漫而又难得的事,流转着传奇色彩。那头,林柏伦的奇怪信息又一直打扰我,叫我出戏。

“好好享受。”我回复夏云。跳转到林柏伦的对话框,竟然无语了。

好像在哪里见过你。

你是不是神经病?这么老土的话你也说得出。

更神经的是,第二天下班,我居然在公司附近的简餐馆里见了他。

而我见到他后的第一句话,居然是脱口而出的:“好像在那里见过你。”

随即,我就想起来了,是他!那天我在公交车走神,不小心坐到了别人的大腿上,那个人就是他!天啊!我一阵脸热,连忙抓起餐牌挡住脸,但求他不要想起那一幕。

至今我还记得我下车后偷偷往回看时,他那鄙薄的眼神,每当回想起,我就浑身鸡皮疙瘩。那简直是奇耻大辱,人生污点啊!

更糟糕的是,当我躲在餐牌后面,不知如何是好,胡乱扫视周遭寻求援助时,居然看见了在不远处的桌子上,田子平和一个女子正面对面坐着,不知是相亲,还是约会。而就在我看到他的那瞬间,他也看见了我,瞬间露出了爽朗的笑容,并冲我颇为自然和亲切地招了招手。

我一脸惊愕,我跟你很熟吗?咋的一脸“你也相亲啊”的同病相怜的表情?可是,我不能装高冷,毕竟是抬头不见低头见的邻居,于是我也堆起了笑容,冲他挥挥手。

啪嗒,餐牌掉下来,我的庐山真面目也随即露了出来。看林柏伦的表情,似乎已经想起了在哪里见过我了。但他没有任何变化,只是浅笑着,一切恰到好处。说实话,我喜欢他的刘海,喜欢他零负担的单眼皮眼睛,喜欢他斯文好看的鼻子,喜欢他上翘的嘴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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