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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程1之归途(2)

外貌:据说他是全年纪最有型有款的男生,跟他比起来什麽刘德华郭富城之流的都如滔滔江水一去不复返了(有吗?怎麽没人觉得一个中国人高鼻子深眼睛眼珠颜色是琥珀色有点奇怪呢?)

家世:恩……听说他老爸是美裔华人或者旅美华侨,反正陆风是中美混血,顺便提一下从初中开始陆家每年都会拨大笔款子给学校修这个建那个的。

成绩:唔……他能进前十五就像我进不了前十五一样没有天理。

品德:咳,这个敏感问题不好下结论,反正他老爸捐进来的钱很有一部分是为他硕果累累的打架斗殴记录破财消灾的,初中有一年他奇迹般地没有因为打架而被记过,传说财务部为此忧郁了好一阵子。

简单下结论,我们谁都不抬举谁。

今天这个希奇的机器显然是让我们彻底忘了这一点,凑在一起试听陆风收藏的那些我所不认识的摇滚时代名歌手的CD。

“音质不错吧。”陆风兴高采烈,“我爸说话算话。这回考进前十五全靠运气。”

我明白过来了,这是陆风从他爸那里要来的奖品。

捏捏手里的历史卷子,我迟疑了一下。我不喜欢陆风,但也不忍心在这个时候兜头泼他冷水。

“喜欢吧?我下午去踢球,要不要先借你听?”

唔,讨厌归讨厌……他还是很大方的。

我把藏在身後的卷子揉起来。算了,那些炒面加在一起也买不到半根CD机的耳线。

陆风操起放在桌底下的足球,高声叫著隔壁男生们的名字出去了。那个机器躺在我桌子上。我叹气指著它:“你呀你,为了保住你害我这两天没饭吃。”

把卷子一扔,捡本英文参考书靠在陆风床上看著看著就昏昏欲睡。

睡吧睡吧,睡著了就不饿了,5555。

醒来的时候陆风已经回来,正边擦头发边站在床边上拿著张东西认真研究。我迷糊了一会儿想起来那是我的历史考卷。

“你分数算错了。”见我睁开眼睛,陆风扬扬卷子,口气平静却不友善。

我含糊地“哦”了一声。

“怎麽不去改回来?加上分你恐怕会是第一。”

“改的话你不就……”刚睡醒果然不能说话,一说全是错。谁都知道陆风心高气傲,理所当然地他就变了脸色。

“知道你看不起我。期末考我一样能排在你前面,用不著你假惺惺。”

真是好心还要遭雷劈。

“我没别的意思。那机子挺好,爱要不要都是你的事,和我有什麽关系。我用不著巴结你,也没瞧不起谁,你少小人之心。”我懒得多说,抢回卷子用力白他一眼。

屋子里安静了好一会儿才听到他说:“这样吧,我不欠人情,请你吃顿饭。”

这人真犯贱,骂完了还要请吃饭。

鸟为食亡,我想了想最近真的会很饿,就点头“好啊。”

後来常常想,如果不是这次平淡不过的交手,如果我一直和陆风泾渭分明擦肩而过,以後的人生,我的,他的,也许都会不一样。

想不到陆风说的吃顿饭要跑那麽大费周章。

再重复一次那是96年,肯爷爷麦叔叔远没有现在这麽普及到泛滥。吃个KFC要坐破烂公车颠簸一个多小时到所谓的县城,搞得跟朝圣一样。坦白说一对这种著名美式快餐的认识仅止於听说以及在书上和电视里看到,所以陆风说我土气,因为我居然用那麽崇敬虔诚的表情严格地用薯条蘸著番茄酱,比做化学推断题还要全神贯注。

即使被他无情地指责嘲笑,那还是成为我终生难忘的一次用餐经历,以後我在厦大学生街的KFC里嚼著汉堡鸡块就再也找不到那种感觉。

也许的确是第一次会令人记忆深刻的缘故。

这就可以解释为什麽我在多年之後都一直做不到忘却陆风这个人。

因为他给予我的第一次就像从我这里夺走的一样多。

LONG WAY HOME(二)

从那以後我和陆风自然而然就熟络起来。两个人在充分认识到对方原来没有自己设想得那麽讨人嫌相反的有时候还相当可爱之後,深厚的感情就迅速建成。我觉得我们俩先是异性相吸(个性-

-)而後慢慢同化,表现在陆风越来越少的缺勤记录和我越来越多的脏话。

朋友这层关系刚稳定没多久,陆风就开始对我评头论足指手画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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