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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田种良缘(517)+番外

作者: 叶染衣 阅读记录

杜晓瑜被他这个小表情逗乐了,把孩子递给静娘抱过去玩,她看向传话的小公公,说,“那是我义兄,快请进来。”

义兄?

以前怎么没听说过王妃还有个义兄?

不过晓得了这层身份,小公公对丁文志的态度越发客气了,到了前院的时候,称呼都变成了“您”。

丁文志明显感觉到了小公公语气里的恭敬,不过人家之前也没有为难他,他点点头,淡淡一笑,踩着地上的积水,跟着来到前厅。

杜晓瑜没多久就过来了,进门后有丫鬟替她解开肩上的披风,她步履缓慢地走过去坐下,看向丁文志,面上露了笑脸,“二哥,怎么不挑个天气好的日子过来,这阴雨天,你也不嫌路不好走?”

丁文志道:“我要回去乡试了,今日是特地来向王妃辞行的。”

杜晓瑜听得愣了一下,随即反应过来,今年确实到了三年一乡试的时间。

之前丁文志院试中秀才的时候本来就该在府学“深造”等着乡试的,不过府学那边见他写得一手好文章,举荐他入了国子监,因此错过了那一年的乡试,如今这一场,都是他中秀才的后一届了。

学了这么久,想来丁文志的见识和个人理念都和之前有所不同,如今再回去乡试,中举的胜算应该更大一些。

杜晓瑜以前在白头村的时候见过丁文志写的文章,因为出身乡野,眼界比不得世家子弟,文章偏向朴实,遣词造句也不华丽,个人的观念甚至还有些激进,属于改革创新派的学生。

怎么说呢,那种文章不能单从个人角度说好不好,因为每年的考官都不一样,能不能录取,全是凭着考官的喜好来的。

有的考官喜欢务实一点的,有的考官喜欢遣词用句漂亮的,遇到喜欢朴实一点的,可能一眼就瞧上他的文章,名次也能靠前一点,遇上喜欢在遣词用句上下功夫的,那他就有可能吊车尾,甚至是被落下。

“二哥都做好准备了吗?”杜晓瑜问。

丁文志笑说:“三年前就该考的,耽搁了一届,不过也好,来京城这么久,与世家子弟们多多少少有些接触,所见所闻都比以前广阔,很多东西的见解不一样了。”

杜晓瑜不懂科举,只是提醒他,“你回去以后,干娘要是跟你提婚事,你就说自己忙着考试没时间,别傻乎乎的娶个乡下姑娘,我不是瞧不起她们的意思,乡下姑娘朴实淳厚,自然有她们的好。

可是,二哥这次要是能中举,那就是有机会做官的人,你想想,你要是娶了个大字不识的乡下姑娘,以后圈子里打交道,有需要你夫人出面的地方,她却什么都拿不出手,你一个大老爷们儿,就算再想得周到,总不能事事照拂到她头上去吧?

若真事事要你出面,那样的媳妇儿,你还娶来做什么?”

话完,看了看丁文志没怎么变化的脸色,又继续道:“说起来,我自己就是个乡下姑娘,所以回到杜家以后,请了好几位先生日教夜学,不知费了多少工夫才把自己落下的东西勉强补回来,虽说不是样样精通,但起码不至于一问三不知,这其中的艰辛,真不是一般人能体会的。”

丁文志早就看出来了,杜晓瑜与之前在白头村时的气质大不相同。

不是有句话,叫“腹有诗书气自华”吗?

这句话用来形容她,再贴切不过。

以前做小农女的时候,淳朴天真,回了京,开始步入大户人家的千金生活,整个人就慢慢开始转变了。

不过不管是以前还是现在,她都是自己的妹妹。

丁文志从来没在国子监的同窗面前显摆过自己有个王妃妹妹,还是林海那个大嘴巴闲不住某次说漏了嘴。

从那以后,国子监里以前经常欺负他的那些同窗,直接怂了,见着他,要么是谄媚恭维,要么直接绕道。

也唯有那一次,他因为林海误打误撞借用了楚王妃的名头,其余时候,他该怎么读书还怎么读书,从来没想过要跟人攀比什么,毕竟他的出身摆在那儿,怎么都是比不过人家的。

听着杜晓瑜的提点,丁文志点点头,“我目前的确还没有成婚的打算。”毕竟才十八九岁,心思还是放在学业上比较重要。

知道他已经收拾了东西,等雨停就要返乡,杜晓瑜让人备了不少礼物让他带回去,说自己如今有了小的,脱不开身,也不知什么时候才能回去看他们了,还让丁文志帮忙问二老的安。

丁文志收了杜晓瑜准备的礼,雨住之后直接从楚王府离开。

杜晓瑜本来想安排人送送他的。

丁文志说不用,这么大张旗鼓的,他反而不适应。

杜晓瑜只得作罢。

丁文志刚出楚王府不久,就遇到了打马前来的同窗林海。

林海说同窗一场,来送送他。

丁文志没拒绝,让他钻进自己的马车里,林海那叽歪的性子,很快就把气氛活跃开来,天南海北地胡侃,丁文志早习惯了他的性子,时不时的应两声。

到了城门外,林海便不能再送了,下车以后正了正脸色,说:“文志兄学问不凡,那乡野之地想必困不住你,回去以后好好考,希望来年能在春闱的名单上见到你。”

丁文志不敢夸海口,只是笑着点头,“我会尽力而为的。”

第313章 、丁父的教诲,赶考(一更)

丁文志回到家,已经是七月下旬八月初,丁父和胡氏事先都没收到信,乍一眼看到儿子站在镇衙大门外,还以为是眼花了,反应了好一会儿才把人给迎进去。

丁文志离家去京城的时候,丁家还住在白头村,爹娘兄嫂靠着地里刨食来供他念书,没想到一别几年再回来,爹都已经当上镇长了,再看他娘那派头,跟京城里的富家太太虽然还有些差距,却也很像那么回事儿了。

阔别几年再见儿子,胡氏高兴坏了,丁文志刚坐下来就给沏了茶,又问他饿不饿,她去捣鼓点吃食。

丁文志笑道:“那就劳烦娘了。”

“你这孩子。”胡氏心头高兴,“娘成天盼着你回来呢,天天想着给你做饭,哪有什么劳烦不劳烦的。”

胡氏说完,系上围兜就去了厨房,廉氏带着丁安生走进来,见到堂屋坐着的小叔,问候了几句,又指了指一旁的小不点,说:“这是安生。”

廉氏一边说,一边对丁安生道:“安生,那是你小叔叔,快叫小叔。”

丁安生走过去,一开始不好意思喊,见丁文志从书篓里掏出糖块来,这才肯开口,甜糯糯地喊了一声,“小叔叔。”

丁文志浅浅一笑,摸摸他的脑袋,把糖块给他,看了一眼廉氏挺着的大肚子,心知大嫂这是有二胎了,随口问了句,“大嫂,大哥呢?”

廉氏道:“晓瑜妹妹的果园那边需要人手,苗老头给请去了,看样子怕是天黑之前都回不来。”

丁文志了然。

男人不在,廉氏没好意思跟小叔坐在堂屋里,把丁安生交给他,说:“我去灶屋帮娘做饭。”

到了灶屋,胡氏一听她的来意,瞅一眼她那大肚子,说:“你快别折腾了,堂屋歇着去吧,对了,你们两口子不是想送安生去开蒙吗?文志回来了,让他帮忙指点着,没准儿将来我那大孙子也能考中呢?”

廉氏失笑,“娘以为考功名跟种庄稼一样简单呢,十年寒窗苦读,名落孙山的大有人在。”

胡氏坚持,“小鱼丫头在那会儿不是常说让咱们将来也飞出这山沟沟里去吗?别看我那大孙子他爹没出息,没准他爹的才华都遗传到他头上去了,你赶紧的,回去让你小叔帮着指点指点,将来能考中更好,不能考中也能认几个字儿,总比世世代代往地里刨食来得强。”

廉氏心思微动,没再和婆婆争论,慢慢踱步回了堂屋。

丁安生这会儿正黏在丁文志身上,小家伙贪嘴,见小叔叔带了好吃的回来就挪不动脚了,眼珠子滴溜溜转,时不时地往丁安生的书篓里瞟,就是没敢动手去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