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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七之约(1)

作者: 落地夜儿 阅读记录

书名:七七之约

作者:落地夜儿

七年,是一个约定,是少女心中的一个结,为了此结,错过了许许多多美好的情缘,为了此结,心怀期待又等了十年,等来的是一段……

☆、前言(转载)

曾看到过这样一句话:不要去等明天,不要去相信永远,你所能做的,就是眼前。你所爱,为尔所为。没有人会等你,在这风雨飘摇的人生路上。你所能做的,就是让自己更快、更强。

所谓的永远,只是自卑的借口,强者不会选着等待。纵然时间流逝,即使时光轮转,岁月无言,如果今生缘未了,来世再叙,话茶余饭后,看似水流年……只是永远的永远是多远?你算得准吗?

总是期待着我们会在相见,说着铿锵有力的誓言,却殊不知,谁也抵不过时间,永远不要赌时间,我们赌不起。再久的永远也是有限的,这个世界上,本就没有什么永恒。

“山无陵,天地合。冬雷震震,夏雨雪,乃敢与君绝。”终敌不过时间的轮转,岁月的流逝。不绝终有绝!你会记得永不相忘的承诺吗?真的能及永远吗?如果失忆了,还会记得吗?如果死去了,拿什么去继续那永不相忘的承诺?这是不是在欺骗?

天际流云瞬息变,地上沧海成桑田,从牙牙学语到苍苍暮年似乎只有一步之遥,宛转蛾眉能几时,须臾鹤发乱为丝,人生之旅,恍然飘过,都还没来得及体会四季阳光的温变幻,便夕阳一抹,走入了长长的黑夜之中…

没有机会回味,更没机会后悔,人生竟只有一张单程车票,任何叹息愧疚都无法使岁月的车轮逆转,所以,一切事都赶快做,别去等,有这样一句话:除了死,什么都不宜迟。

真的没有永远,生活中,明明有很多事,我们是有机会做的,却一天一天推迟,想做的时候,却发现机会错过了;生活中,明明有很多话我们是有机会说的,却想着以后再说,要说的时候,发现已经没必要说了;生活中,明明有很多爱,我们是有机会把握的,却不在意没在乎,想爱的时候,已经来不及了。

别再等永远,真的等不起。如果你真的希望永远,那么,所谓的永远就是今天,就是我们所度过的每一个小时,每一秒钟,永远其实并不远,它其实只是一个瞬间,一个眨眼的瞬间,落叶离开树的瞬间,猎豹驰过草原的瞬间……好好珍惜眼前吧。与其说着永远不忘记,不如时常联系,也许你的一声小小的问候,就会让对方刻骨铭心。

不要去等永远,你所做的一切,就是永远,那一个个瞬间,就是永远。珍惜每一份拥有,拥抱每一份阳光,在你还有力气张开双臂的时候,千万不要吝啬,也许,下一秒过后,你便再也没有机会了,好好珍惜眼前的一切吧!

不要等到末日,才发觉,该说的话还没有说,该做的事还没有做, 该见的人还没有见,该牵的手还没有牵……

☆、第一章 开始

初春,细雨,黄昏后,丁雪一手撑着伞,一手怀抱着下班时路过六月雪买的白丁香,她喜欢这花,喜欢这家花店,虽然这家花店名叫六月雪,可是店里从来不卖六月雪,只有茉莉花、栀子花、马蹄莲、水仙、百合等等,特点就是,大多数的花都是白色的。

丁雪第一次走进这家花店的时候是在三年前,那时候的她刚刚大学毕业,在一家服装设计公司做着设计师……的助理,每天负责整理资料,合成图像,拿个衣服跑个腿,对于丁雪来说,这只是开始,早晚有一天,她要在市场上看到她自己亲手设计出来的衣服。

只是经常的对着电脑,难免会让爱美的姑娘充满担忧。

所以,六月雪花店有了她的身影,不是因为这家店的价格优惠,而是和她一样,名字中都带有一个雪字,之所以选择白丁香,可不是因为名字中带有一个丁字,而是因为此花好养,对于一个贪睡爱玩手机控的现代女生来说,费不了一打扮化妆的时间就能给这花换土浇水剪枝,最主要的是这花洁白而清香,养在一个少女的闺房中,和着体香,是哪一个男生都无法抵挡的,当然,得有男生光顾她的小窝才行。

用头和肩膀夹着伞,把白丁香移交到另外一个手上,顺势甩了甩有些僵硬的胳膊,再把夹着的伞换到另外一个肩膀上,抬头瞧了瞧这天,摇头无声的叹息着,梅雨季节就是梅雨季节,连着能下一个月都不带打哈欠的。

丁雪来自北方,每到这个时候,都让她大不习惯,虽然在这里也待了近七年。回想起来这七年,可谓什么都没收获,要事业,到现在为止,连个半成品都没从自己手里出去过,要爱情,自从大学后,她的交际圈子就少有雄性,不,有一只。

“丁雪,你这个王八蛋,有本事就别回来,大不了老娘饿死在这里,可怜我的花样年华啊!”

站在小区楼下,丁香就能感觉到耳膜的震动,这分贝,除了她家那只汉子,别人是模仿不出来的。

“整天跟大老爷们一样,看以后谁敢娶你!”丁雪在心里撇了撇嘴。

“不行,死就死,凭什么做一个饿死鬼啊,要做也得做一个风流鬼,做人没人敢娶我,难道做鬼还没鬼敢娶我?”还真是死党兼闺蜜,连心里想的都差不哪去。“隔壁那帅哥就不错,我可以去串串门,不仅一饱眼福,还可以顺便一饱口福,嘿嘿嘿……”

“哎呦,我去!这他妈谁啊!长没长眼睛啊,姑奶奶我是金贵之躯,撞坏了你赔……哎!我说丁雪,你开门不带声音啊?”

“我还没来得及拿钥匙呢,是你自己从里面开的好吧,真是的。”

“是吗?我太着急了,呵呵。”

“你急着干嘛,赶去投胎啊,投胎你也把衣服穿好啊,露成这样,这是要给谁看,隔壁那帅哥?”

“啊……!!!”丁雪觉着整座楼都在颤抖!

袁紫烟,丁雪大学同学,爱看帅哥,典型的花痴一个,但是从来没有一个男生走进她的生活,不是人长得不好,相反,人长得绝对OK,柳眉细眼,秀发披肩,瓜子俏脸,S型身材,170cm身高,穿上高跟鞋就是一模特,对,她是模特,手模。

可这性格,大大咧咧,一惊一乍,活像个男孩子,甚至一般的男孩子在她面前,那都属于女孩子,你说这老天也真是公平,幸好她像男孩子,不然就凭这模样,得祸害多少男人啊,对,祸害。

“丁雪,你说你整天弄个白丁香干吗,要怀念初恋怎么着也弄个紫丁香,弄一白丁香,吃不能吃,喝不能喝,要它有什么用,对了,我一天没吃饭了,赶紧做点好吃的,犒劳犒劳我这肚子。”袁紫烟整理整理衣服倒在沙发上。

“你是猪啊,就知道吃,饿了自己不会叫外卖啊,我上辈子欠你的,天天给你做饭吃。”丁雪转身走进房间,把白丁香放在窗台,然后进了厨房。

“哎,你就是欠我的,要不然你怎么能天天给我做好吃的呢。”袁紫烟腻在沙发里,两腿交叉搭在茶几上,晃来晃去去,老神在在的说道。

刚从厨房出来的丁雪听到这,立马一根大葱扔了过去,“你这脸皮猪改的呀,这么厚,帮我剥葱。”

袁紫烟拿着葱直接从茶几上跳到厨房,“这你就错了,我这脸皮要是猪改的,早就拿下隔壁那帅哥啦,哎,你说隔壁那帅哥到底有女朋友没有?他是干嘛的啊?还经常不在家,我也就见着他三回,还是从门缝里见到的。”说完伸出两个手指头比划了一下。

“大姐,这是二,在说你自己呢,还真二。”

“二怎么啦,这年头,不二的人都木讷,闷不拉几的,就像你,小家碧玉一个,和陌生人说几句话都会脸红,我真怀疑你是不是生错了年代,给,好啦,你要是去拍戏,来个宫廷剧,保证比刘诗诗还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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