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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能红包系统(23)+番外

作者: 轻卿 阅读记录

现在回想起来,时谦的噩梦是从他订婚宴的那一天早上开始的,像往常每一个工作日的早晨一样,凌晨五点钟起床,在健身房锻炼一个小时,冲个澡,一边听早间新闻一边享用楼下员工餐厅专门为他送上来的营养早餐,然后换上意大利手工定制的西装和皮鞋,七点准时出门。

总的来说,时董事长的生活是规律而又克己的。

站在私人专用电梯里,时谦对着身旁的镜子理了理领带,把手中的宝石□□戒指礼盒放进了西服口袋,这是秘书帮他挑的订婚戒指,蒂芙尼经典款,价值不菲。

这戒指他只是刚拿回来的时候看了一眼,如今连具体的款式是怎样的也不记得了,不过款式不重要,只要价格配得起他时谦的未婚妻,这就可以了。

这世上的任何东西,讲究的都是一个门当户对,挑选终身伴侣更是这样,时谦对待相亲这件事就像对待他的工作一样认真,有目标、有计划,按部就班,一丝不苟,最后选中林氏集团的唯一独女林思欣,是他认为现阶段最适合成为时家女主人的人。

除开事业以外,时谦对自己的人生规划也十分明确,二十七岁结婚,二十九岁生第一个孩子,三十二岁生第二个孩子,孩子的性别和即将接受什么样的教育,统统都在他的计划之内。

包括这天的订婚宴,也完全符合他人生规划的进程,他喜欢这种一切尽在掌握的感觉。

直到他人生中最不可思议的一件事情发生,一切都失去了控制……

就在时谦的双腿迈出电梯的一瞬间,他变成了一只猫,原本穿在身上的衣物兜头盖脸地砸在他的头上,把他砸得晕头转向,好半天才从一团混乱中挣扎出来,看着自己毛茸茸的小短腿和小爪子,时谦惊呆了……

大概是从小在国外长大的缘故,时谦这人特别注重个人隐私,他的私人电梯,包括车库,所有的监控连接的都是他自己的个人电脑,只要有任何异常情况都会及时把警报信号发送到他自己的手机。

也就是说,如今发生的这一切,虽然有监控记录,却不会有除他自己以外的任何人可以看见。

时董事长的心理素质还是很强大的,在短暂的紧张恐惧之后,他很快恢复了镇定,第一个想法就是这件事情一定不能被人发现,否则会引起公司股价大跌……

时谦把地上的东西捡了起来,这件在身为人的时候做起来十分轻易的事情,对一只小猫来说实在是太艰难了,他费了好大的劲儿,连嘴巴都用上了,才终于将他身上掉下来的所有衣物,包括手机、钥匙和戒指等杂物胡乱包成一团。

然后用自己的小身体把这团衣物艰难地推到了一间长久没人使用过的储物室。据他所知,这间储物室自从大厦落成一来就没有用过,里面只存放了一些板条箱之类的杂物,灰尘积了快有半寸厚,一般情况下是不会有人进来的。

时谦努力用自己的小身子把铁门撑开一条缝,然后手脚并用,把衣服团推了进来,这团衣服在停车场的地上一路滚过来,早就沾满了灰尘,哪里还有半点意大利私人定制的样子,早就跟一团垃圾差不多了。

不知道是谁在这里堆了一堆废弃的广告宣传画,稍微碰一下就落下一大堆灰尘,熏得他不停地打喷嚏,时谦强忍着在这个垃圾堆里挖了个坑,把自己的财物推进坑里,细心地埋好,直到看不出来一丝异样了,才从上面跳下来,出门的时候,又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把门虚掩起来,随即撒开脚丫子朝车库出口跑去。

作者有话要说:入V公告:本文明天入V,V后更新量会增加,十月份以后日更九千以上,希望小天使们能继续支持正版,谢谢!

接档新文:《青春一九九七》,九十年代怀旧校园文,那些青春的小美好,有兴趣的朋友们可以移步作者专栏收藏一下,谢谢!

“罗嘉乐,有人看见你爸跟一个年轻女人在商场一起买床上用品!”

“他敢!”听到这句貌似关心实则幸灾乐祸的八卦,德明中学第一扛把子罗嘉乐同学拍案而起,率领一众小弟直奔她爸公司。

临到楼下这才想起,不对呀,上个星期跟她爸去商场的那个年轻女人不就是她自己吗?

为了让学渣女儿能顺利度过高三的关键期,因为忙于事业而疏忽了女儿教育的罗家夫妇决定放下一切,专注陪读,为此专门买下一栋大房子让罗嘉乐和从小一起长大的小伙伴们住在一起,开启了一段鸡飞狗跳的“同居”生活……

可是青春怎么能够只有学习和考试呢?这么美好的年纪当然要谈恋爱呀!

罗嘉乐纠结地对手指:傲娇高冷的学霸男神,温润美好的天才少年,我应该选哪个呀,这样两段爱情,我应该谈哪段才好呢?

一把鸡毛掸子从天而降:“还在装睡,罗嘉乐你今天再给我迟到看看!要是再被学校请家长,你看我不打断你的腿!”

快醒醒,卷子还没写完呢,哪来的那么多大张旗鼓地动山摇,青春其实也不过是混乱的一地鸡毛。

第21章 时谦

他得去找林思欣,然后想办法在订婚宴开始之前就取消掉,不然的话这回可就是彻底得罪林家了。

可是他刚才已经耽误了不少时间,而且作为一只小短腿,穿过车流密集的大马路,一路惊险重重地到达时翡阁,该发生的事情都已经发生了。

而且他还进不去,进不去就算了,还被人给抓了起来,带回了救助站。

怎样千辛万苦才从救助站里逃脱出来就不说了,反正他历经千辛万苦,终于回到了时简宿舍大楼,总算想起要把手机取回来的时候,他悲催地发现,那间废弃已久的房子居然住了人。

对,就是眼前这个女人了,他还记得那天晚上,他焦急地在铁门前徘徊,不知道自己的东西还在不在屋里,大半夜的那个女人突然开门出来,身上裹着一层黑糊糊臭烘烘的粘液,像个鬼一样把他吓个半死。

然后第二天早上,又是这个女人,叫了大楼的保安来抓他,害得他生死时速一样逃窜了一个上午,差点没累死。

还有,那天晚上时家的人来找他,他本来想趁机跟着时家的车子回时家大宅的,反正回不了自己的公寓,留在这儿也没什么用,不如回去看看有没有变回来的机会。

结果又被这女人给搅和了,更让时谦不可忍受的是,他居然没有控制住自己,吃了一块被她咬过一口的糕点!这简直是他二十七年人生中最不可洗刷的耻辱!

在得知自己的物品已经被这个女人扔到垃圾桶之后,时谦心里对这个女人的厌恶和不满已经到达了顶点,究竟是哪个不长眼的蠢材,一次又一次地把这个胖女人收进公司,还完全枉顾公司的规章制度,让她住在这里?

如果他现在能恢复人身,绝对会把公司的人力资源部经理骂个狗血喷头!

可惜他现在只是一只几乎什么都做不了的小猫,而且这个女人,居然还阴差阳错地成了他的救命恩人,时谦如今的心情可谓是十分复杂,忍不住“喵!”地一声,朝阳白云恶狠狠地龇了一下牙。

在时谦还不怎么懂事的时候,他母亲就因病去世了,父亲是个工作狂,一心一意扑在工作上,那时候欧阳慧静是他父亲的助理,经常过来帮忙照顾他。

后来欧阳慧静嫁给了他父亲,他也在父亲的安排下到了国外,跟着祖母一起生活,祖母是出身世家的千金小姐,受过高等教育,就连战乱年代,也没有受过什么苦,但是性子比较清冷,不像一般普通人家的祖母一样会对孙辈嘘寒问暖。

这直接导致时谦从小就养成独立的性格,换句话说,在亲情上比较冷漠,特别是欧阳慧静生了两个儿子之后,回去的时候,他总觉得自己跟那个家格格不入,像是一个局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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