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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八零:这个农媳有点辣(136)

作者: 叶椒椒 阅读记录

沈半夏听闻他们要来,连忙把房间收拾得干干净净的,又换了件喜庆些的衣裳,便进了厨房帮着田百合准备中午的菜。

“二婶,我们来给您拜年了!”

不多时,就听到院子里传来一道响亮的男声。

这声音是沈半夏以前从未听过的,想来应该是婆婆口中所提到过的大伯家的养子,霍嘉城。

“厨房里有我呢,你快出去看看,招待下他们。”

田百合正在杀鱼,走不开,就吩咐起沈半夏。

沈半夏顺手拿毛巾擦了擦手,“成嘞,我这就去。”

一出厨房,就看到院子里站了四个人。

为首的是一个年轻俊逸的小伙子,身着一件驼色高领毛衣,外面套着一件中长黑色大衣,下身穿着黑色的棉裤,脚下是一双有些老旧却锃亮的皮鞋。

看他的穿着打扮,一点也不像是乡下人。

沈半夏对他并不了解,只知道他叫霍嘉城,是大伯的养子,现在在B市上大学而已。

她面带笑容迎上去,一一给他们拜年问好,又从口袋里取出早就准备好的红包,塞到霍坤的手里。

小小年纪的霍坤正是霍荣誉唯一的孙子。

大伯母柳芳梅推了推他的后背,笑道:“还不谢谢你小婶婶。”

霍坤别扭地张开小嘴巴,腼腆地说:“谢谢。”

沈半夏对孩子一直很欢喜,摸了摸他的小脑袋,“不客气哦走,婶婶带你进屋吃糖去,也不知道你喜欢吃什么糖,你先去看看,要是没有喜欢的呀,等吃过饭,婶婶带你再去买,成不成?”

她对待孩子的热情一直如此。

柳芳梅客气地笑,“你也太宠着他了。”

沈半夏却不以为然,“小坤这么乖,当然要宠着了。”

尽管没和这孩子接触过,但是想着他的年纪也就比沈梓聪大个几岁,应该好相处。

她嫁过来后,和沈梓聪在一块的时间越来越少了,如今看到霍坤难免想对他再好点。

“大伯母,你们也别站着呀,快进去坐吧,喝点热茶,我妈还在厨房里弄鱼呢,等会就来。”

一行人欢欢喜喜地进了堂屋,霍荣誉看了一眼四周,询问道:“思思那丫头还没起?”

沈半夏给他们倒了茶,回答说:“是呢,思思早上六点才回,这会儿还在睡。反正过年,多睡睡也无妨。”

“你倒是个懂事的,昨晚陪着你妈守岁整宿没睡吧?”

他看到沈半夏眼下有乌青的黑眼圈,便猜到了。

沈半夏笑道:“是啊,我年纪轻通宵倒也没啥,就是我妈年纪大了,我担心她吃不消呢。”

霍荣誉颔首,“你妈身体好着呢,有你这样的好儿媳,怕是做梦都要笑醒啊,你就别操心她了。”

田百合的身体素质霍荣誉还是有些了解的,想当初她一个人拉扯着两个孩子,本来像霍思思这样的女孩子,五六岁就要下地干活,可田百合舍不得女儿吃苦,一个人干三个人的活,到后来霍嘉树参军了,他们家的日子也越来越好过了,田百合受累的身体也慢慢地养好了,大过年地熬个通宵还是没问题的。

大房的人在堂屋里喝茶烤火,沈半夏也不闲着,去厨房把田百合手里的刀给夺了,“妈你去歇着,这些菜我来弄就好。”

“那怎么成?你昨儿一宿没睡。”

“您就别担心我了,我身体好着呢,倒是您,这些年一直都是这样操劳过来的吧,现在我嫁进来了,您自然只有享福的份了,哪里还要您操劳?大伯他们都在堂屋里喝茶呢,您也快过去跟他们说说话吧。”

“可……”

“难不成您还怀疑我的厨艺吗?快去吧,这里有我就够了。”

田百合拗不过她,脱了围裙,去了堂屋那边。

做饭虽说不是沈半夏的强项,但是要做得好吃,也不是难事。

她先把菜都备好,见时间差不多了,这才开始炒菜。

这个年代的农村没有电磁炉,用的都是大锅灶火,沈半夏一个人炒菜还要放火,确实有些吃不消。

就在这时,外面走进来一个人,看到她擦汗的动作,走到灶门口,坐了下来,“我来帮你放火。”

沈半夏抬眼,发现是霍嘉城。

他是客人,哪有让他打下手的道理?

“俗话说,君子远庖厨,堂弟你的心意我领了,但是这做饭的事,我一个人行了,你还是进屋歇着去吧。”

第173章:你可以喊我城哥哥(七更)

霍嘉城非但没有要停手的意思,还说:“你为我们做饭,我来帮你的忙,也是情理之中,哪有不劳动就有收获的道理?”

沈半夏:“……”所以你是非要帮忙不可?

“况且,我自缢对放火这种技术活,还算不错的。”

对于他的自夸自吹,沈半夏表示无奈,既然他非要如此,她再拒绝就是矫情了。

正好能让她喘口气。

之后,厨房里的两人,除了偶尔沈半夏吩咐火大或者火小之外,没有了任何的对话。

要问沈半夏对这个堂弟的印象看法,她只能说,还不熟,没感觉,但是为人还算是很有风度,翩翩有礼。

饭菜很快就弄好了,五菜一汤,在农村里,这已经算是很不错了。

汤是炖的鸡汤,还是前天沈半夏请钟天淳亲自杀的。

田百合不敢杀鸡,她也不敢,正巧钟天淳放假,就让他给杀了。

他那双拿惯了手术刀的手,如今大材小用跑来杀鸡,这还是头一次。

没啥经验,导致他直接把鸡给一一解剖了……

沈半夏看到那鸡的惨养,也是汗颜。

堂屋里,早已摆好的碗筷,上菜后,一家人围在一起其乐融融。

霍思思也被喊起来了,她叠被子的时候,发现枕头下有两个红包。

一个是母亲给的,里面放了一个大团结,已经是很多很多了。

打开另一个的时候,里面居然是一个红票子!

谁这么大方,打压岁钱居然给整整一百块!

要知道一百块在这个年代是什么概念!

很多人的工资一个月才三四十,这一百块相当于别人几个月的工资了。

霍思思生怕这钱不翼而飞,喜滋滋地放进了口袋里。

她思前想后,唯一能拿得出这么多钱的,只有沈半夏了!

之前沈半夏还进城结账了,应该赚了不少钱,这些天她去讨好她,她就这么大方地给她这么大一个红包,那要是她对她再好点,是不是就很容易要到股份了?

霍思思这样幻想着,一出门看到沈半夏的时候,还很热情地给她拜年。

“嫂子,祝你新年快乐!万事如意,身体健康!”

沈半夏瞧着她那乐呵劲儿就知道她是收着红包了,笑着回应说:“新年快乐,希望你新的一年能考上理想的大学,事事顺意,平平安安。”

“谢谢嫂子。”

田百合走过去,拥着她们入座,“好了,开饭了。”

大过年的,自然免不了要喝酒的,喝酒的自然是他们两个大老爷们,酒过三巡,霍荣誉就喝得差不多了,嚷嚷着不喝了,要吃点饭。

霍嘉城去给他盛了饭,收了酒杯。

“爸,您爱吃的红烧肉。”

他夹菜给霍荣誉,那样子,明摆着是个孝顺的孩子。

可霍荣誉却态度淡淡地,放在碗里的红烧肉,也迟迟没有动筷子。

沈半夏自缢自己做的红烧肉味道还算可以,着实不理解他怎么不吃,更何况霍嘉城还说那是他最爱吃的。

坐在她对面的田百合瞧出了她的疑惑,瞧瞧地在她耳边说:“是你那早逝的堂哥爱吃红烧肉。”

沈半夏颔首,原来如此。

因为过世的儿子喜欢吃,所以家里就常常做那道菜,就让霍嘉城以为是父亲喜欢吃,其实不然。

这大过年的,又看到红烧肉,老人家心里难免会想起那可怜的儿子,迟迟不动筷子也是情有可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