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灯
护眼
字体:

穿越之异世大冒险(93)+番外

作者: 顽呈 阅读记录

终于在上半身微微能动的时候,毛顺忍不住,依靠着双手爬下了床。那时正好屋里没其他人在,他就慢慢移动自己的身体,一点点靠近了门边,千辛万苦爬到了门口的台阶上。

啊,有阳光。

看到光,毛顺更振奋了点,加快往外爬去。

集贤山向来阳光灿烂,风景秀美。不过爬出门口,看到外面的景象,毛顺却愣了。

他原以为这里是竹舍,可,并不是。尽管视力没有完全恢复,但是不是熟悉的环境,他还是能确定的。

山风猎猎,云雾缭绕,这是一处绝顶山巅。

“阿毛!”

蒙着一层雾气的走廊上,庄天麟急匆匆跑来。在毛顺眼里,他就像踏着流云。

好羡慕。

庄天麟打横抱起毛顺,正欲将他送回床上,却被推了推胸口。

四目相对了一瞬,庄天麟最终将毛顺放在了屋外的石榻上。

没错,一张雕工精美的石榻。不用说,依然是集贤散人的作品。

“再忍忍吧,最多还有十天,你便能走动也能说话了。”

说完之后,庄天麟就看到毛顺捡起手边的树枝,在地上写划起来。耐心看了之后,才又说道:“最近也没出什么大事,兰芝堡堡主找到了,被阴灵控制杀了不少妇孺,清醒之后承受不住,自裁了。如今上城派了很多人来接管兰芝堡,想来不久就能恢复秩序。不过那些与我们都无关了。”

“至于这处地方……原是师祖的闭关之所,不过是很久之前用过的,已经好多年不用了。”

嗯?集贤散人竟然还在这种地方闭关过?可他又不是要闭关,而是要养伤,这哪里看出来适合养伤了?

“大概因为屋后的化骨泉吧。我带你去看看。”

——等等,好像听到了什么可怕的名词。

一转眼就到了屋后,庄天麟一手托着肩背,一手托着腿弯,将毛顺轻轻放在正突突突冒泡泡的水边。

这是一潭泛着黑紫光芒的水,水面上还有一些如丝如线般奇异的浮游生物,在貌似滚烫的水中一派自由自在。

看到冒泡泡,毛顺就猜这是温泉,但看到颜色和那些游动的丝线又不确定了。化骨泉,是说跳进去会尸骨无存?为什么屋后要弄个这么可怕的东西!

“来的第一天,师父将你抱下去泡过一次,之后每隔十天便要泡一次,今天师父有事未来,我抱你下去吧。”

等等等等!怎么一言不合就要泡这种东西?看着有毒啊,跟被魔族下了毒似的,虽然庄天麟这么说了,就肯定没问题,但看着真的太可疑了!能不能多给点解释啊!

这种时候,庄天麟反而不默契了,就像完全没感受到毛顺内心的抓狂,不顾他一脸焦急地指着化骨泉拼命地摇头摆手,先将自己的外袍脱掉,再将毛顺扒得仅剩亵裤,便抱着他一起下了水。

作者有话要说:又涕泪横流了,边码字边用了半包纸巾……

睡了。

明天见。

☆、七十五 鱼人护卫队

毛顺紧张兮兮地准备承受“蚀骨”之痛——毕竟叫化骨泉啊——却意外地并没感到任何痛楚。初入水中,发现和普通的温泉差不多,只是水温略高,但以他的身体勉强倒也能承受。

庄天麟将他放稳之后就上去了,做了简要说明就坐在旁边开始入定练功。

真是一刻都不放松修行啊。毛顺感慨。

在水中适应了些许时间,毛顺紧绷的上半身渐渐放松下来。下水之后他才注意到水中那些“丝线”不是什么浮游生物,而是按照一定规律自行运转的“散光现象”。

就如庄天麟所说,每次他泡过这泉水之后,水中特有的化骨虫便会不知疲倦地为消解他排出来的污浊之气死而复生,生而复死,不断循环。久而久之,便形成了这散光现象。

那丝丝缕缕就是化骨虫将污浊之气转变为清澄之气后留下的残骸。每出现一条,过半个时辰就会消失,直到所有污浊之气全部转变完毕,水面便不会再有这些东西。

毛顺试着拿手去触碰,轻易就撩起了几根“丝线”,有如蝉蜕的手感,不湿滑反而薄脆,在指尖碾了几下就消散在空气中。

原来主动去碰会消失得更快。

化骨泉这名字从何而来,庄天麟没说,毛顺也不在意。不知是化谁的骨,反正不化他的骨就行。

完全适应之后,他就把这当作是泡温泉,纯享受了。其实,只要不去在意水的颜色,还挺惬意的。尽管下半身依然僵直,但整个身体却轻盈了,血液流动顺畅,骨骼都有被洗到的感觉。

不过一刻钟之后,就在他渐渐因舒适而昏昏欲睡时,开始觉出不对劲。

好像有东西在噬咬皮肤,痒痒的。说不上是哪个部位,挠了脖子,前胸痒,挠了前胸,背上痒。简直在故意和他捉迷藏。

庄天麟本就没有完全入定,注意到毛顺的情况,见怪不怪地按住了他乱抓乱挠的手。

“新生的化骨虫醒了,你别动,忍一忍。”

又是忍!

钻心的痛与钻心的痒带给人的折磨完全难分高下,正好他都体验过了。丹田被毁的痛,以及此刻的痒,说起来,两者都令人抓狂。

被告知得这样泡足一个时辰的时候,毛顺傻眼了。

看到他的惊恐,庄天麟又补充了一句:“第一次因为意识不醒只泡了半个时辰,现在清醒状态下至少泡上一个时辰才有效果。忍忍,很快就过去了。”

他宁愿昏迷状态下泡好吗!痒实在是太难忍了!

不知是否错觉,很快,毫无感觉的下半身也开始痒了起来。膝盖,腿弯,大腿,小腿,甚至脚趾,无一处不痒!

然而,下半身动不了,上半身又被庄天麟制住,毛顺无法,只能硬生生体验了一把成千上万只蚂蚁爬过全身的感觉。不对,这个形容也不足以表达出那种生不如死的痒的十分之一!

就这样扛足了一个时辰,水的颜色都明显变淡。那是水中的化骨虫数量减少的证明。

这期间,毛顺始终没有像他自己期待的那样昏迷,意识反而越到后面越清醒。

因此,他通过亲身经历,明白了化骨虫为何叫作“化骨”虫。那些看不见的虫子飞快地扎破皮肉,深入骨髓,在筋骨之间来回啃噬,像拉锯一样,磨掉了他的每块骨头!没错,他的确这么认为了。

庄天麟重新将他抱出来时,他几乎感觉不到自己还有骨头。全身上下软绵绵,只余血肉,就像条他最厌恶的鼻涕虫。

“完了完了。”

这句出来的时候,毛顺根本没反应过来是自己说的。不过他看到庄天麟笑了,于是愣了下,然后就欣喜不已。

“哎!我能说话了!”

除此之外,好像视力也恢复了一些,看东西清楚多了,如果说之前好比一千度近视,现在大概只有一百多度。

知道那化骨泉的确有疗效,毛顺就不那么抗拒了。之后再忍着泡了一次,他就已经能自如行走了。

在这山顶呆了差不多两个月,期间,师父每隔两天就过来查看一次,待他好全了之后,就告知了即将远行的事。

原来,半个月之前,阿光族里来人了,打算接他回去。

来的鱼人护卫队有四支,加起来总共两百人,齐刷刷的白底金线缠枝云纹服,一眼望去,气势惊人,排场不小,可见阿光身份贵重。

据护卫队头领说,阿光刚出生就被送到万里之遥的集贤山实属不得已。那时西海局势动荡,厮杀激烈,战火延绵不绝,不止鱼人各族,最后竟连沿海的许多人族修士都卷了进来,从而一发不可收拾,四处混乱,哪里都不安全。

这种情况下,西海王的新生幼子就被很多势力盯上了。为了避免落入任何一方被利用,西海王不得不冒险派了一队最强的亲信将他偷偷送到北陆求集贤散人照管一阵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