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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越之异世大冒险(39)+番外

作者: 顽呈 阅读记录

对啊,他如今的灵识强度好像已经够了。

于是,翻出落了灰的锦囊,先滴血认主,再探入灵识。一时间,毛顺脑海里莫名闪过很多想法。

而后,一阵灰扑扑的光芒闪过,眼前出现了——

一抹明黄色的残影。

这怎么看都像是……

毛顺不禁有个匪夷所思的猜想。

作者有话要说:明天见

☆、二十八 日常

按下紊乱的心跳,毛顺试探着伸手去触碰那抹黄色,只见残影瞬间化实,露出全貌。

无论大小,颜色,造型,还是那个一人怀抱的保温箱,甚至坐垫上的刮痕,都让他感到无比熟悉和难以置信。

这,不就是他送外卖的那辆黄色小电驴?曾持续一个月每天使用,他不可能认错。可,这玩意儿怎么可能出现在这里?!

“这是什么?”

“长得好奇怪……硬邦邦的,滑溜溜的!”

有热闹可瞧的地方必定有阿光阿黄的身影。他俩好奇地围着电驴打转,阿黄还将尾巴甩到了踏板上,引起车身一阵晃动,将倾未倾。

毛顺一把按住车头。

嗯?手感有点奇怪,竟是温热的。

“呵呵,你这……造型倒是别致。每个形意袋被打开时都形态不一,随主人意念而化,此前我一直好奇你会开出什么样的飞行法器来,如今一看,果然有意思,你的想法确乎与众不同。”

经石柳一番解释,毛顺才知这锦囊是一种叫做“形意袋”的上品飞行法器。炼制者已不可考,石柳也是偶然间得到几个。

收起来时为锦囊模样,要用时会随主人心意化出实态。不过,不是根据心头好的第一顺位化形,而是随机的。

所以,刚刚脑内一晃而过的诸多走马灯想法中,形意袋偏偏就这么随机地选中了个小电驴化形?

毛顺想象了一下以后自己骑着辆小电驴在一众仙风道骨的修士中御空的情景……

格格不入!好显眼!

而在体验了实际效果之后更是懊恼。

这显然是一件逃跑利器,飞起来速度极快,一念之间就窜到了九霄之上,并且那个保温箱居然除了拥有十来坪的储物空间,还真的有保温功能,比如放熟食不会凉——虽然好像没什么用。

对他来说如此实用之物,外形却……毛顺不禁对早已离开的石柳有股小小的怨念:为什么不提前说明?早知道他就想个好看的剑啊刀啊之类更符合这个世界风格的东西了!

总之,不管怎样,毛顺终于有了属于自己的飞行法器兼储物袋,还是兴奋了好久,想直接取名叫大黄,受到阿黄的抗议后,由庄天麟想了个名字,叫:飞锦。

骑着飞锦将周边方圆五百里地转了个遍,毛顺才消停下来。不知是否滴过血的关系,毛顺坐在飞锦上完全没有惧高之感,就跟自身长了翅膀一般飞得自然。

自由翱翔天空的感觉太好,以至于他整天就想着上天,连修炼也静不下心。不过以他的灵力储量,持续飞行最多撑一个时辰。长途飞行暂时还行不通。

集贤山脚的庄家别院占地不大,正中坐南一间正房,东西俩厢房,院中另辟一个杂物间,还有斜顶无门的小灶。

这里除了常年守院子的厨娘一家三口住西厢房,其他几个下人皆住在正房对面那排倒坐房里,且半年一换。

大门外有棵老树,叶子茂密,枝干粗长,整棵树张扬向上,直高出屋顶一倍有余。树下垂挂着一架秋千,是阿光的最爱。

十天半个月的,庄天麟会下山来晃上一圈,再搬些吃用之物上山——是的,他自己搬,因为下人并不能进山。

偶尔,阿光阿黄会随行。向垣虽然限制他们出山,但若是毛顺跟着一起,那去山脚也无碍。

这天毛顺又一次乐颠颠地骑着飞锦带着阿黄阿光和庄天麟下山。他发现,飞锦的载人空间不局限于座椅上,只要灵力足够,一次可以乘坐很多人。就是姿势有点迷。

如果这时候有凡人路过,他会看到这样一副景象:两个少年一前一后半蹲着悬空在山道上飘(凡人看不见飞行法器),其中一个头上趴着一头有尾巴的小兽,另一个头上坐着一个光脑袋的小娃……

“大少爷!”

刚到秋千那儿,别院大门就开了,蹿出一个瘦小的人影,三步并作两步很快来到庄天麟跟前。

虽然面容憔悴了很多,毛顺还是立刻认出了这是谁:“来——”

“你是谁?”庄天麟却后退了一步皱着眉头发问,截住了毛顺的话头。

“大少爷,我是来福啊。”

“你是什么东西?出来。”

“我,我来福……”

“出来!”

毛顺和来福皆感到莫名其妙,大少爷又犯病了?

——笨!看他背后!

经叶大仙提醒,毛顺才赫然注意到了不对劲的地方。

几条细长的丝线从来福身后缓缓探出,袅娜摇曳,不仔细看相当不起眼。毛顺下意识伸手去撩,却被“电”了一下,立刻缩回。一看,指尖竟已发黑,酸胀。

“咔!何方小妖!快快现身!”一旁的阿黄尾巴往地上一拍,呲牙往前扑去。

来福被猛地扑倒,吓得大惊失色,一动不敢动,带着哭腔叫起来:“大、大少爷!这是、这是什么啊!”

不管来福如何喊叫,阿黄只是两个爪子按住其肩膀,低下头嗅来嗅去。阿光也跟着过去蹲下戳了戳来福的脸。

庄天麟仍站在原地,默默看着眼前之景,继续皱着眉。

怎么回事,被什么东西附身了?毛顺摸着已经毫无异样的指尖,求教叶大仙。

——没有妖气,应该不是妖,不过我也推测不出是什么,你去探查一下他的识海可有异常。注意分寸,凡人识海脆弱,很容易伤神毁身,一不小心就废了。

毛顺正要凝聚灵识调动气机,却因庄天麟的举动分神,只见其突然毫无预兆地朝大门口跑去。

门内空无一人。庄天麟翻看了每个房间,全都没人。

跟着进来的毛顺就看到庄天麟呆愣在院子中间,垂头不知嘀咕什么。

“吱——”陌生的尖细声响从外面传来,毛顺顾不上庄天麟的异样,立刻夺门而出。

不会是两个小家伙出事了吧!毛顺直怨自己顾头不顾尾!

“阿毛阿毛!你快看!”院外,兴奋不已的阿黄,甩着尾巴示意毛顺看阿光手里的东西。

一朵五色斑斓的花静静躺在阿光掌心。

见毛顺看过来,阿光立刻乖巧递上:“他身上长出来的。”

来福不知何故昏睡在地,意识不醒,确认没有大碍后毛顺才仔细翻看了他的背。

果然还有几朵同样的五色花,只不过像是衣服上本身就有的刺绣,摸着也没有突兀的感觉。

“怎么弄出来的?”毛顺刚发出疑问,就感觉手被丝状物缠住。下意识一扯,一朵花便出现在手里。

哎?真奇怪。

——哈!原来是五色堇!这家伙大概是不小心被修炼中的五色堇授粉了,噗哈哈哈!现在开始开花了,噗哈哈!只要开上足够量的花就没事了,就是人会疲惫一阵子,噗哈哈哈太好笑了!五色堇一般不会找上人啊!

授粉……被叶大仙一说,毛顺忙不迭地扔了手里的两朵花。他可不想身上也开满花。

“呸呸,不好吃。”

一个没留意,阿黄竟然把花吃了下去。毛顺一把拍掉剩下的一朵,训斥阿黄:“怎么什么都吃!万一出问题怎么办!”

“可是好香啊。”

“胡说,我怎么不觉得!阿光也不觉得香,对不对?”转头问阿光,却见阿光点点头道:“香。”

“……”

据叶大仙说,人和妖闻到的味道的确不一样。他没觉得受到什么影响,是因为他是人。

五色堇往往通过气味诱引一些小型精怪传播授粉,通过在精怪身上开花来夺取其身上的一丝半点精气用于修炼。气味自然对精怪具有迷惑作用,只不过这样的修炼方式十分缓慢,成精往往要花上好几百年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