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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门娃娃亲要不起[穿书](2)

然而乱世多灾,纵使低调如他,还是在敌军入城后被人杀了满门。

原主从小锦衣玉食,受益于父亲。武艺高强,身手更胜于男儿,得益于祖父。

如今她要隐于市野,还得借助曾祖父——那本传了百年,不曾被人使用过的《荣家菜谱》。

穿越过来后,她隐瞒霍初霄,暗地里将手中的资产一一售卖,筹得一笔可观的现金,让原主几年前从街头捡来的小乞丐,亦是荣门成员的顾小楼,托人在中部省份,一个名为锦州的省会城市,购得铺面和房屋,准备在那里安家落户。

自己的去向,她不想被霍初霄知道,因此昨晚给他灌了点酒,趁着凌晨他还没有醒,未留只言片语,就带着顾小楼和所有行李,摸黑出城了。

按照霍初霄往日的习惯,他能睡到上午十点钟。

而那时,他们应该已经离平州有近百公里的路程。

谁知这还没有大天光,他竟然就追了上来。

看着车头前鼻孔喷热气的枣红色大马,荣三鲤面无表情,状若镇定,实际上心里已经开始打算盘,如何做才能让他自己离开。

大马来到车门处,马背上的人踩着镫子跳下来,脸凑到玻璃外,平头正脸,貌不惊人。

原来不是霍初霄,只是他手下的兵。

荣三鲤稍稍松了口气。

“荣三小姐,督军大人让我问您一句,大早上的从他床上爬下来,是个什么意思?”

那人说话时带着淡淡的嘲意,并不稀奇。

全平州的人都知道,当年霍家被最后一任皇帝下令满门抄斩时,全家人拼尽权力才保下来的霍初霄,走投无路,拿着定亲信物来到荣家求助,结果被胆小的荣父拒之门外,定亲信物一并丢出,最后不得不远走他乡,自己找生路。

风水轮流转,如今他回来了,荣家却破了,只剩下一个荣三小姐。

他依旧要娶她,是人都知道为得是什么——出一出当年被人狗眼看人低的恶气而已。

荣三鲤还未开口,顾小楼率先打抱不平。

“三鲤不是他养得狗,爱去哪儿去哪儿,管得着么你们?”

那小兵嗤笑道:

“她不是狗,你却是条看门狗,主子都没说话,吠什么吠?”

“你……”

顾小楼正要还嘴,被荣三鲤抬手挡住,悻悻地瞪他一眼。

霍初霄只派了个下属来,比本人亲自前来好办得多,荣三鲤本欲找个借口打发他走,谁知视线一扫,就发现前方的薄雾中,隐隐绰绰地还透着个人影。

他也是骑高头大马,穿深蓝色将军服,肩膀上的肩章闪闪发亮。

乍一看与窗外的下属没区别,不过个头高一些、肩膀宽一些、身板挺一些,可是所有的微小区别加起来,就让人觉得与众不同。

雾气很凉,他的气场更甚。

荣三鲤仿佛透过这层薄薄的雾气,看见他那张英俊冷漠的脸。

身上似乎还残留着他的体温,荣三鲤拢紧衣领,冲小兵微微一笑,嫩葱似的手指勾了勾。

“来,帮我传句话。”

小兵凑近了耳朵,只觉得一股沁人心脾的淡香传进鼻腔,令他舒服得有些晕眩。

“这辈子我睡过不少男人,就数他床上功夫好。不过再好的东西吃多了也有腻味的那天,为了将来不相看两相厌,还是就此别过吧。祝他以后找个如意女郎,白头偕老。”

第2章

这话一出口,顾小楼、司机、还有小兵,统统听呆了。

荣三鲤勾着嘴角,在小兵的脸上轻轻拍了拍。

“去,就这么说。”

小兵愕然地看着她,不仅是因为那番惊人心魄的话,更是因为她的笑容和举动。

妈的,以前总听人说她是个女爷们,除去一张漂亮的脸,几乎与男人无异。

他还信了,现在看来,这世间除了狐媚子转世的,还有哪个女人能比她更勾人?

荣三鲤的那一拍还在令小兵回味无穷,而她已经升起车窗,显然没有更多的话要说了。

小兵骑上马,回去传话。

顾小楼担忧地看着她。

“三鲤,你这么说他就会走吗?别败坏了自己的名声。”

荣三鲤笑而不语,淡淡道:“你等着看吧。”

顾小楼见她如此有把握,只好收起担忧,望向那片薄雾。

小兵马匹带起的风将薄雾冲散了些,几乎可以看清霍初霄深刻的五官。

听完前者的话后,他好像朝这边看了过来。深沉的目光与春日的暖阳一同穿透雾气,落在福特标志性的拱形车头上。

他的马蹄动了,顾小楼心里一紧,又看荣三鲤,后者仍是那副淡然的模样。

最后,霍初霄调转马头,高大的身影渐渐隐入雾气中,仿佛从未出现过。

“开车。”

荣三鲤吩咐一声,司机踩下油门。

不出半个时辰,雾气散尽,灿烂的阳光为汽车披上一层金甲,奔向崭新的开始。

锦州自古以来就是兵家必争之地。

这里依山傍水,易守难攻。城北是一片重峦叠嶂的山脉,浩浩荡荡绵延了上千公里。城南则毗连大运河,下船就能进城,只需经过那道足有十多米高的城墙。

一千多年前,它只不过是荒山僻野,后因商队改路线,时常会在此地歇脚,就陆陆续续建立起几个驿站。

之后驿站变成村落,村落发展成城镇,锦州的规模和人口于前朝末期抵达顶峰,堪与平州媲美。

又因有大运河,凡商船必定在此停靠,凡来往南北的路人必定在城内休憩,其繁荣程度,丝毫不逊色于沿海的贸易集散地沪城。

锦州城内有无数条街、无数条巷,数不清的商场店铺,每天都有新店开张或倒闭。

这几天,永乐街上有家因经营不善而关门的布店转租出去了,每天天不亮就有装修师傅过来敲敲打打,将店铺翻新。

永乐街约三百米,历史跟锦州一样长。

街道后面就是民居,因此街上卖什么的都有,洋货、布料、瓜子点心……甚至还有算命摊子和酒楼,几乎是一个城市的缩影。

酒楼名曰常家饭庄,听名字就知道是家传的。创始人乃锦州本地人,曾是前朝知府家的厨子。

知府倒台后他自谋出路,创立一个常家菜,十分符合锦州人的口味,因此生意兴兴向荣。

传到如今,创始人早就去世,掌柜的是他儿子常鲁易,对自己的手艺特别自豪,总以常家菜唯一传人自居。

对门的布店成功转租之后,街上的商户见惯了,漠不关心,只有他深受困扰。

一是装修声音嘈杂,灰尘大,他总觉得会影响自家生意。

二是今日出门时,偶然听说了一个消息——对门装修完成,也会开一座酒楼,据说请得还是从平州来的厨子。

平州是京城,卧虎藏龙之地,要是普通的厨子还好,可万一来个在宫里干过的……

皇家御厨,噱头不比他这个知府家的大得多?

两者相加,他烦得今日菜价都忘了看,也顾不上杂役买菜时会不会与小贩串通好虚报价格,匆匆折返回店里,打算找自己夫人儿子商量对策。

“常老爷早。”

在他家店门口支了十几年摊子卖粉皮的老头黄大山,照旧陪着笑跟他打招呼。

他看也没看一眼,提着长袍下摆跨进门槛。

黄老头没有放在心上,正过脸继续做粉皮。

他老婆刘桂花用头巾擦擦汗,压低声音问:“常老爷今儿个脸色怎么更难看了,该不会又想涨我们租子吧?他太太这个月可天天早上都让人过来端粉皮呢,一个大子儿没给过,再涨租子都要折本了。”

黄老头眯着眼睛笑,露出一排缺了几个的黄牙,凑近将新听到的消息告诉她,说完努努嘴。

“你现在知道他为什么不开心了吧,永乐街就要开第二家酒楼,他的好生意说不定就做要到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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