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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朋友的故事(8)

作者: 清粥几许 阅读记录

程艾穿着那套淡黄色缀着淡白色线条的卫衣,看着镜子里的自己,有一种很微妙的感觉。

“这颜色不耐脏,到时候洗起来很麻烦,你哪有那么多时间洗衣服?”她妈妈微微皱皱眉头。

“我回家用洗衣机洗。”程艾低声说道。

她看着镜子里那个头发梳的一丝不苟的女人脸上微妙的表情变化,然后像是放弃了一样叹了一口气:“你自己说的啊,到时候后悔了可别埋怨我。”

程艾松了口气,因为她不知道如果妈妈强烈反对的话,自己还能不能坚持,还好她没有和自己多做纠缠。

节后开学的那个晚自习,程艾来的比较早,背着书包刚走到校门口,就撞见余欢,她校服外套挂在手上,里面穿的那件卫衣和她书包里装的那件一模一样。

“程艾!”余欢老远就冲着她招手:“你作业写完了吗?”

对于学生而言,放假之后来学校第一句打招呼永远都是这句,就像是出门问人吃饭了没有一样的熟稔。

“嗯,差不多吧。”程艾低着头,揪着书包的手感觉有点沉重:“你这衣服挺好看的。”

“这好看啊?”余欢揪了揪自己的卫衣:“是我妈买的,刘尔思也有一件,上次咱们一起去公园的时候他不是还穿了么?你记得吧?”

程艾当然记得,但是她摇了摇头:“没怎么注意。”

“也是,我妈跟他妈一起逛街的时候买的,俩人都不知道怎么想的,撞衫啊!还跟个男生撞衫,多尴尬啊,所以我逼着他不许穿到学校来,否则我就……”余欢用手在脖子上做了一个抹脖子的动作。

她希冀的东西在余欢的眼里却是如此的不值一提,程艾甚至有点羡慕她,羡慕她的坦荡豁达,也羡慕她可以和刘尔思在一个小区长大,他们的妈妈还能一起逛街给他们买一样的衣服。

这就是所谓的青梅竹马吧,就像是无数本小说里曾经写过的那样。

她俩刚走到班门口,阮柔的追求者之一——赵思远同学脖子从窗户里伸出来老长,一看见程艾就开始鬼哭狼嚎:“程艾同学!你可算是来了,救救我吧!”

程艾莫名其妙地看着他。

“快快快!数学卷子!英语卷子!”

余欢上前一步,挡在了程艾的前面,眼神扫了一下赵思远的两只寄托着无限期待的爪子:“当着班长的面儿抄作业?你也太目无法纪了吧!”

赵思远被她给唬住了,讪讪地摆了摆手,收回半个身子:“开玩笑,开玩笑。”

余欢噗嗤一声,捂着肚子笑了起来:“哈哈哈哈,吓唬你的,你也太怂了吧。”

赵思远被她弄的脸上一阵儿青一阵儿白的,以至于抄着卷子的时候还在念叨:“班长太过分了,像她这种女生啊,啧啧。”

余欢在班里的男生心里的确没有什么好形象,基本上都是母老虎,女汉子类型的,所以他们有时候会在背后吐槽她,还会模仿她说话的样子。

“好了,谢啦!为了感谢你的救命之恩,给你表演一个节目。”

赵思远来还卷子的时候,十分神秘地说,然后程艾就眼睁睁看着他在自己桌子上放了一瓶可乐,然后掏出来一袋曼妥思:“你知道我把这个糖放进去一颗,会发生什么吗?”

程艾摇了摇头。

“你把桌子上的东西收一收。”

“干嘛要收东西?”程艾不知道他到底要搞什么幺蛾子。

“哎呀,让你收你就收,配合一下嘛!”

程艾抱着自己的书往后缩了缩,看着他把那颗糖塞进了可乐里,还一边念叨着:“这就是,见证奇迹的时刻!”

可乐从瓶口冒出来,洒了程艾一桌子。

赵思远笑的乐不可支:“哈哈哈哈,厉害吧?”

程艾看着冒着泡的可乐瓶子,不知道该哭还是该笑。

旁边的同学一脸惊悚地看着赵思远,那一刻,程艾觉得自己刚才把作业给他抄可能不是一个明智的选择,她为什么要相信一个神经病的话?

她从书包里掏出纸巾来默默地擦着桌子,赵思远跟个SB一样在旁边问她为什么不笑。

“你觉得我现在笑得出来?你能不能不要这么无聊?”程艾一脸冷漠。

“……”赵思远好像觉得自己的玩笑有点过分了。

“呦,怎么回事?发洪灾了?”刘尔思晃荡着他那个单肩包,从旁边的窗户里探过半个身子来看热闹。

“你问他。”程艾没好气地瞪了一眼赵思远。

“奇迹。”赵思远耸耸肩。

“你个二逼,该不会是把曼妥思放进可乐里了吧?”刘尔思瞄了一眼旁边的可乐瓶子。

他口中的二逼仿佛遇见了一个同道中人,满眼放光地问道:“你怎么知道?你也玩过?”

刘尔思看了一眼程艾的狼狈相以及旁边被殃及的阮柔的课桌,以一种恨铁不成钢的语气对着赵思远叹道:“就你这智商,早日放弃你那纯纯的爱恋吧。”

第11章 chapter11

正当赵思远这方准备放弃自己纯纯的爱恋时,那方谢英朗的追求攻势正进行的如火如荼。

阮柔是住校生,和程艾一样每天在《新白娘子传奇》的歌曲串烧中醒来,忍受着食堂黑暗料理的荼毒。

为了体现自己的体贴和善解人意,谢英朗主动揽下了帮她改善生活的重任——每天早上帮阮柔带早饭。

刘尔思很不幸地担任了那个中介,每天背着一书包的豆浆油条等玩意儿和门卫大叔斗智斗勇,为此他还必须早到半个小时,不得不说牺牲巨大。

“其实我挺不明白的,你干嘛这么心甘情愿地给他跑腿啊?”和他一起来学校的余欢看着他拎着大包小包的样子,十分想不明白这个平日里自己走路都嫌腿重的少爷,为什么会帮着谢英朗追女生,还是任劳任怨的那种。

“一双AJ。”刘尔思面不改色心不跳地说出了自己和谢英朗之间的“交易”。一双AJ的篮球鞋足以让一个男孩子干任何事情。

“啧啧,你作为一个二十一世纪接班人,怎么能这么轻易就被腐蚀呢?你还记得自己加入共青团的时候发的誓言吗?”余欢语重心长的仿佛一个觉悟很强的老干部。

“我这是助人为乐,在某种程度上来说,这是为了同学之间的团结友爱。”刘尔思丝毫不觉得自己说这话的时候有什么不对。

“睁着眼睛说瞎话的技能真的是越来越强了。”余欢拍了拍他肩膀,提溜着自己的两个包子挪进了自己座位。

刘尔思一手拎着一袋早饭放在程艾和阮柔的抽屉里。

阮柔和谢英朗的关系其实还可以,就程艾看来,似乎没有刚开始认识的时候那么剑拔弩张,她不知道送早餐这回事谢英朗本人是怎么何阮柔商量的,总之阮柔看起来并没有把这个事儿当事儿,送什么吃什么,也没有以前退回赵思远的专辑时候的那种决绝。

女孩子这种生物,其实难以揣摩。

程艾属于沾光,所以吃的时候心里还是挺难以言表的,总觉得这是谢英朗给她的封口费,吃人的口软,总归也不太好意思说他的坏话。

直到有一天,谢英朗神神秘秘地把她拉到操场边儿上,从书包里抠出一打印花的信纸:“程艾,求你件事儿!”

“干嘛?”

“帮我写个情书,我知道你文笔好,这点儿事儿肯定难不倒你!”谢英朗双手合十,十分真诚地看着她。

“给阮柔的?”

“你这不是明知故问吗?”谢英朗把那打信纸往她手里一放:“哥们儿的命运就交到你手里了,你这次可一定要帮我啊!”

帮人写情书这事儿,她还真没干过,但是碍于自己吃了别人好几天的早饭,总过心里还是过意不去,就接了过来:“算是你的早饭钱吧,但是就这一次啊,还有,以后你不用给我也买早饭了,怪破费的。”

程艾从小接受的教育就是如此,不能占人便宜,也要知恩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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