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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上枝头变乌鸦[快穿](11)+番外

真一却毫发无伤。

最终一动不动,犹如玉人一般的,是陆清离。

他俊美的脸上,渗出一层细汗,在破晓的天光下,仿若发着光的珍珠。

只是再也没有了温柔优雅,深情眷恋,只有深深的震惊和被背叛的冷漠。

“阿真,你,为什么?”

似乎到那一步,他喊那个女人都像是不忍心苛责她一般。

真一后退一步,不动声色的吐了一口血,毫不在意的擦掉。

眼睛一眨不眨的看着他,喑哑的声音,说话了:“因为,我不想再做个哑巴。因为,神无岛的岛主夫人,只能是我。”

陆清离笑了一笑,玩味而无情,似乎从她开口说话,他对她就再也没有了一丝兴趣,仿佛是面对一个不相干的路人:“凭什么?淼淼为我杀了沈月,也能为我去死,她至多也不过得我名不副实的半场婚礼罢了。你又能为我做到哪一步?”

真一也笑了,笑容天真又缥缈:“不凭什么,我不会为你杀人,也不会为你而死。我只会为岛主夫人这个位置拼命,为我自己杀人。”

陆清离目光深幽,低低的重复:“你只会为自己杀人,只会为岛主夫人这个位置拼命?”

真一歪着头,像个天真无忧的小姑娘,突然想到了一件分享给小伙伴的小秘密:“对了,有件事,我早就想告诉你了。淼淼的确该死,她带人伏击了沈月一行人,杀了我们所有的人,从小一齐长大的那些人,都死了。沈月也被她重伤活不了了。不过,最后一下,让她没来得及跟你最后话别的那一击,”她微微前倾,仿佛是不想让别人知道,手掩在嘴边,严肃认真的,隔着一段距离,并不小声的说,“是水清浅干的。”

“水清浅?是谁?”陆清离有些迷茫。

真一没有什么表情,只是眉宇间有些迷茫忧郁:“是一个侍女,一个一两银子就能买下一辈子的奴婢。在早前还是一个一天一碗稀粥,就要负责农村一家五口全家人的杂活的童养媳。听说,像她这样的,都是给家里的傻子预备的,很多傻子活不过成年,那她这样的童养媳就要被卖到妓院里了。因为从小干重活,身上伤痕累累,卖也卖不了几个钱,通常接的客人也是最次的,年纪轻轻死了的不少。村子里的过来人,每天都是这么恐吓她,好让她感恩,当牛做马的拼命干活。”

陆清离面无表情,仔细看,神色里还带了一丝冷漠和嫌恶:“那她真该谢谢把她买下来,让她免于遭难的沈月。”

真一一本正经的点点头:“是啊。可她还杀了沈月,太坏了。”

在场唯一一个毫发无损的梅雪衣,遍体生寒的看着眼前的一幕,却不敢发出一丝声音。

那一刻,她怕极了,觉得眼前这个女孩子,简直是恶鬼转世。

第10章 从侍女到岛主夫人的枝头10

真一谴责的摇摇头,突然,又神情落寞的说:“可是,她又为什么要感谢沈月呢?沈月的一两银子给的又不是她。她什么也没得到,只是换个地方,继续每天天不亮起床就干活,有更多的人要来伺候,更多的衣服要洗,更多的活要干,动不动还要挨打,挨罚。被逼着做自己一点也不喜欢的事,做的不够好,就是没上进心。

奇怪,都是人,对另一个人跪的不够诚心,愿意去死的决心不够,没能及时在她不开心的时候丑化自己娱乐她,或者自打嘴巴,就好像十恶不赦。这样一两银子就买断一生一世的生意,真是太划算了。我愿意给沈月十两,一百两,你说,她会愿意为水清浅做一天这样的事吗?”

梅雪衣默默的摇头,心里回答着,太荒唐了,怎么可能?谬论,一点感恩之心也没有的白眼狼。

陆清离竟然也回答了:“不愿意。因为沈月是主子,水清浅是奴婢。生来就注定的,至少在沈月他们眼里是这样的。”

真一点点头,恍然大悟的样子,又开心的笑起来:“这样啊,那沈月应该会愿意了。水清浅被拐卖前,是京城里大官家的千金小姐呢,沈月这样的小姐,在大官眼里,也只是个草民,作为江湖人杀了很多人,还是个犯案的罪人,这样她就愿意了吧!”

梅雪衣哑口无言。

陆清离依旧摇摇头,平静的说:“不愿意。因为沈月一直把自己当人上人,就算不是水清浅,是公主来了,给她千金万金,无价之宝,她也不会愿意屈尊给她当奴婢的。”

真一冷下脸:“那她们凭什么觉得水清浅就该愿意?”

陆清离似乎也在思考:“也许因为,有很多像水清浅一样的人愿意。”

真一:“也有很多像沈月一样的人愿意。”

陆清离失笑摇摇头:“但水清浅杀她还是不对,会被人唾骂。因为沈月虽买了她,要她为奴为婢,但是她本来在别处也是如此,甚至更惨。沈月让她比以前好了,她若是不愿意当奴才,也不该杀人。如实以告,都是一样的人上人,沈月自然不会再把官家小姐当奴才使,也会想法子让她找回家人的。”

真一执拗的摇头:“真善良啊阿离,沈月。但若是水清浅天生就是个贫家女被卖掉了呢?她就活该当奴才吗?她再去找沈月说她不愿意当奴才时,会怎么样?”

陆清离沉默了。

真一不知道原本的水清浅为什么杀沈月,是不是为了自由和尊严?是不是因为面对着心上人,自己却因为人为施加的命运,无端成了低人一等的奴才,而连表露心意都是痴心妄想,合该鄙夷,目的不纯?或者只是单纯的坏心、嫉妒?

她不知道。

但她知道,假如她必须是水清浅,她不会杀沈月,会适当的报答沈月。但如果因为沈月,自己很难摆脱奴才的身份,她就不知道自己会不会杀她了。

代价只是被追杀、复仇,当个忘恩负义、道德败坏的坏人。很值当,只不比十两银子买一生划算。

历史课本上,读到昔日白人拿黑人当奴隶时,白人们曾煞有介事的学术研究:奴隶竟然会反抗,会不想当奴隶,会不想干活,会想自由?

尊贵的白人认为:这太荒谬,太不正常了,一定是一种病,需要鞭打治疗。

当时生活在人人平等的种花家的小朋友,都觉得匪夷所思:人不想当奴隶,想跟别人一样的平等生活,难道不是理所应当的吗?那群白人怎么能这么想?

但后来,各种影视剧,小说,戏剧,歌颂着忠仆,描述着旧时代、古时候的好主人如何像善待一只忠狗一样善待忠诚的仆人;

现代社会欧美的贵族,如何有专门的管家学院,培养世代的管家,这些管家厉害到能复兴一个家族,如何光荣难得;

或者唾弃,那些主人待她如何好,在主人远嫁时,入宫时,竟然因为不愿远离家人、亲友,而不愿陪伴主人,为主人死的奴婢,是狼心狗肺,是自私小人,最后受到了报应,等等。

渐渐的,理所当然的,当年还人人平等的小朋友们自我代入:你家小姐,你家公子对你这样好,你竟然不知道感恩,竟然不想做一个仆人?你就是白眼狼,不知道感恩。至于为什么?你本来就是一个奴才啊?当时的社会这是合法的啊。就算你对命运再怎么不满,你也不能反抗到把你买下的主人手里。你不想当奴才,你就应该按照规则,赚够银子赎身。否则凭什么让买主给你承担损失?

可是,为什么没有人注意到,一开始卖我的银子就没有给过我啊。

我凭什么要为人贩子还买主的钱?

既然我无辜受苦,不该怨天尤人。那买主受了损失,也就该自己受着。

没道理你把我踩进泥地里,我却要因为你给了我一颗糖而感恩戴德,而没人提,那颗糖还是我辛苦卖命赚来的九牛一毛!

为何肆意买卖他人人生,破坏规则可以。受害者却要遵守被买卖的规则,老实干活赎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