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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霹雳同人)【朱慕现代】Never Grow Old(1)

作者: 阿御 阅读记录

《NEVER GROW OLD 》 作者:阿御

在此文中,朱痕和慕少艾都是医生,或许《NEVER GROW OLD》这个故事,似乎没有什么跌宕起伏的高潮戏,也没有什么罗曼蒂克轰轰烈烈的海誓山盟。

作者阿御淡淡地陈述,轻轻地诉说,说那二人每日间的柴米油盐,说那二人自相遇到相知,感情一点一滴的积累与转变……若当真要用什么词语来形容,便只有四个字:

自然而然。

从朱痕与慕少艾礼节性地握手、看见对方修长白皙的手指上那只蓝黑墨水绘制的戒指开始。

然后,不怕生的孩子敲开朱痕家的门,几乎要将整个厨房借走。难得的正义感驱使朱痕义愤填膺,继而看见了那个传说中虐待儿童的狠心父亲;

再接下来,莫名其妙地多了两名侵略者,让朱痕深刻地了解到什么叫做“好心被雷亲”。面对两位太岁,认命的劳动人民开始了长工生涯;

生活中的一点一滴,积淀的,是银发长者如沐春风的笑容,是劳动人民无可奈何的叹息。

习惯,成了自然。

于是,朱痕不再抱怨某人的好吃懒做,而是自觉自愿地做好晚饭,叮嘱小家伙做好作业,再为那个晚归的人准备上一双碗筷。

于是,当土地主意识到自己成了对方相亲的电灯泡,搬回自己的家时,却觉空空荡荡无所事事。而当门铃突然响起之时,心脏平白打了一个趔趄。

于是,先前并无交情的两个陌生人,却慢慢地靠近彼此。试探地,一步又一步,缓缓走近。既想一下子揭开谜底,又怕走太急受了惊。

字里行间,《NEVER》中朱痕、少艾和阿九,还有那些老老少少,似是与我们同步生活在一个空间中似的。日复一日,最平常不过的吃喝拉撒,组成了“生活”的全部。

朱痕不动声色的温情,少艾浅笑盈盈的抬杠,阿九倚小卖小的俏皮话,恨不能通过阿御的笔,就这么一辈子,看到老。

咳,扯远了。

如果真正要形容,《NEVER》绝对是一杯淡淡的清茶,爽口,沁人心脾。也许他不能在头三行吸引人的眼球,但是这么看下去,却是连心底都会暖起来的文章。

【正文】

I had a dream

In this dream it seems

It was my perfect day

Open my eyes

I realize this is my perfect day…

序. Just Like This

故事结束的时候,朱痕刚刚接到院里高层下达的聘书。鲜红夺目的封面在灯光下看起来令人心情愉悦,就好像一道刚出炉的美味,新鲜的墨香从厚实的纸面上缓缓散发出来,握在手上,是那样一种沉稳温柔的感觉。他下意识的用指腹来回抚摸着纸张,扬起唇角时习惯性的微微眯起眼睛。像一只猫的样子。他以前是从不喜欢猫的人。

窗外的天色已经有些暗。他站起身,慢慢的走到桌前伸懒腰。差不多了。他心想,那家伙肚子饿的时候一向没耐心,但又从来不肯打电话过来。天知道手提电话跟计算机比起来究竟哪个的辐射更大一些。离下班时间还有半个小时,计算机上的windows messenger却已经开始爆发出一连串不耐烦的尖叫。通常他们会说一些毫无意义的话,抬杠,或者干脆彻底不知所云。让灵魂就这样轻飘飘的放松的悬浮着,打发完这漫长的半个小时。

敲着键盘的时候他开始犹豫要不要告诉慕少艾关于聘书的事。毕竟,行政总监的职务从天而降,对于普通人来说已经足够成为庆贺的理由——注意,是普通人,而不是所有人。正在踌躇的时候对方已经敲了一句话过来:“今天阿九的随堂听写得了一百分,三个人一起出去挥霍一顿吧!”

朱痕看着那个惊叹号笑了出来。没再多犹豫,干脆的敲了一个“好”字,然后重重的敲一下回车键。

三个人。一起。挥霍。这是诠释他们之间的微妙关系的几个关键词。普普通通的两个大人和一个小孩,共生,互损,不时打成一团。就好像一起骑着三人脚踏车在秋天晴朗的早晨穿行于原野之上,有干净疏朗的微风滑过耳际,心境空明。这辆三人脚踏车或许离不开一个常考倒数第一的小阿九,一个从来不做饭不洗碗连东西掉地上也目不斜视踏过去的慕少艾,以及一个嘴毒心软的多功能全自动保姆朱痕染迹璧有瑕,但从来都不需要一个行政总监。

到五点钟时两个人同时下了线。关掉计算机,整理病历,收笔,穿外套,环视一圈然后关灯关门——每天同样的步骤保证了几乎可以精确到秒数的时间,因此当朱痕透过医院大楼透明的电梯壁往下看时,往往能一眼看到慕少艾正穿过大厅慢慢的往门口走,漂亮的银色头发随便在背上散着,手藏在外套的口袋里,有些漫不经心却不失礼貌的对身边的女士微笑著作专注聆听状,根本是早已神游天外。

慕少艾的表情一向是温文柔和的,这使得他可以一边考虑别的事情一边毫不费力的随时对人微笑,也就是说旁边的人是朱痕染迹也好是瞎子骗子也好甚至是一棵白菜也没有关系。而此刻牢牢占据那颗脑袋的东西往往非常琐碎而且现实,比如晚上吃什么,以及明天早上吃什么。

他们在医院大门口碰头,然后一起慢慢走去小区小学接阿九。在过马路的时候他向身后伸出手,而他则在稍稍犹豫之后将手从口袋里拔出来,柔韧微凉的指尖随随便便的钩住。等到了街对面便又恢复原状,他走的快一些而他稍慢,不怎么交谈,但随时注意与对方保持着接近的距离。一切了无痕迹却又如此心照不宣。

这样疏离平淡的亲密,简单而通透,是养在玻璃缸里的一尾金鱼。安静,却一直怡然自得。世界是几步一个转身的空间,晶莹剔透,捧在掌心里就能焐得温暖。这样就很好。

想到这里他有些冲动的偏过头去看他。过长的细碎额发几乎要把眼睛都遮住,在朱痕的角度,只能看到他的鼻梁和一抹似笑非笑的嘴唇。据慕少艾自己解释这是为了掩盖左眼下方的纹饰,然而此刻看起来这无疑是欲盖弥彰。头发下面丝丝缕缕的透出青黑色繁复的印,水一般流动闪烁着,极精致。这种街头小流氓的标志加在这样一张无害的脸上,一笔便成惊艳。

现在这张脸正朝他转过来,头发下面的琥珀色眼睛开始有聚焦,唇角也不再挂着漫无目的的笑容,而是带着一种发自内心的愉快表情,轻快的开口说,“今晚吃牛排你不反对吧?”

“反对。”朱痕条件反射的脱口而出。当然作为一个成年正常男性他绝对不会幼稚到去跟食物吃醋,然而慕少艾那种只有在想到食物时才会露出的表情令人一看到就忍不住生闷气,又够不上吵架的程度,于是抬杠就成为了每天的例行功课。

“反对无效。”那家伙答得流利,连睫毛都不动一下,根本当他是纸老虎。

他狠狠瞪他,一边凉凉的兜头一盆冷水泼下去:“昨晚的新闻刚说了最近流行疯牛病。”

“没错,除了疯牛病,还有口蹄疫。”慕少艾笑眯眯的接道,“吃猪肉会得猪瘟或者绦虫病,吃鸡肉也会担心禽流感,不然就是注射了超量荷尔蒙;水果和蔬菜有可能打了过量的农药,连桔子汁也被添加了防腐剂和苏丹红——我们当然可以不吃牛排,可是请问,你还能提出什么更好的建议吗?”

“慕姑娘,从前你可没那么多话。”朱痕揶揄道,伸手将他拉到一边避开旁边汹涌的车流。

他笑着瞥他一眼:“是哦,朱姑娘就不一样了。一直都这么别扭。”

从前。一直。

这样微妙的词。朱痕有些惊讶的想起,不经意间,他们两人竟然已经相处了那么久。

两个男人的故事没什么多余的浪漫,更谈不上山盟海誓抵死缠绵。以手的碰触开始,以手的交缠结束。一切都按照自己的速度自然而然的发生着,是一个完美沉默的圆环,起于原点,终于原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