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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色相悖(2)【CP完结】

作者: 迟雎 阅读记录

特曼娜有点难以言喻她的心情。她自幼跟随阿妈学习掌控人类心理,还能将专业书籍《楞严经》倒背如流,而眼前这个人怎么能够半点面子都不给!但她又只能让这一切无事发生。

特曼娜突然站起来,身后的板凳也翻倒,发出震响,而她只深吸了一口气,双手抱胸闭眼沉思着。

“……做法?”林砚生觉得自己可能是老了,下了舞台就属于待机状态了,一点也不想经历什么一惊一乍。

他看见特曼娜像是被天雷击中般颤抖了一下,睁眼时就突然像换了个人似的,她缓缓开口,“你不久就会遇见一个很高的男人,穿着风衣白衬衫,你要把握机会,你们命中有缘。”

虽然不知道这个印度人做法时普通话怎么就流畅起来了。

“?傻逼。”林砚生都无处安放自己的爆破心情。

为什么现在外面的人都能直接把他定义成同性恋了,是觉得玩儿摇滚的都有革命精神?林砚生烦躁地扯了扯头发。

其实外人压根不知道林砚生究竟是个什么性向,这个安排也只是节目组的效果要求,毕竟现在这种能引起女粉丝关注的方向才是节目取胜之道。

但听到“风衣白衬衫”时,他并没有露出特曼娜预期的愤怒表情,反而面色有些纠结,林砚生像是想起了什么,乌黑的眼仁混沌地僵着。

林砚生想起两天前沈时澜找江湖骗子来整他就来气,作势要走。

沈时澜连忙拖住林砚生的手臂,陪着笑,“林老师,我就随便问问……”这怎么办啊?他真不该找不按常理出牌的林砚生来,这个环节没完成,接下来的就会很突兀了!

死马当活马医吧。沈时澜将演练了百遍的电话接起,向林砚生道声抱歉,说是出去接电话。

沈时澜在搞什么?林砚生支着下巴咬着吸管,盯着墙壁出神。

林砚生常常日夜颠倒,如今顶着青天白日跑出来,大脑难免昏昏沉沉,竟然靠在椅背上抱肘睡着了。

我操……沈时澜躲在监控器后看着林砚生的行径,彻底震惊了。

身旁的导演十分担忧地和沈时澜对视了一眼,有点生气:“等会儿他出场的时候,林砚生还怎么有reaction!?”导演眼见着不行,撑起身子来用对讲机,吩咐工作人员去用方法把林砚生给叫醒。但因为直播也不能用很露骨的方式,时间紧迫,还有一分钟他就要出场了,一分之内林砚生必须醒!

于是原本悠悠扬扬放着巴赫的店里突然放出了重金属,连店里的业务能力极好的群众演员都被吓了一跳,而林砚生是在摇滚演出后台也能安心睡着的人,所以他只是在睡梦里皱了皱眉,眼都没睁。

装作店员的工作人员见状又开始突兀地清扫二楼,直直将拖布向林砚生的脚上怼,不动声色地来回怼了几次。

林砚生正在梦里和歹徒搏击,他梦见自己终于考上了特警,正抓着这个案子打算大展身手。打斗到半途,原本还占着上风的他突然感觉自己被歹徒攻了下盘,于是林砚生立即一脚狠狠踩下歹徒偷袭的手。

“啪”的一声,工作人员手上的拖把棍被林砚生生生踩断作两截,摔在地面上,噼啪脆响。

工作人员抬头看见林砚生紧皱的眉,手臂下意识僵在一边,连被分尸的拖布也不敢去捡了。

导演急得快要跳崖,拿起对讲机就要让工作人员做下一步行动,却看见监视器中,出现了一个不该这时出现的身影。

“姜煜世……”导演懵了,他今天是犯得什么太岁,录一档节目怎么所有人都不按台本走的?

姜煜世穿一件Burberry经典卡其色风衣,衣领处是熟悉的格纹花样,内衬着剪裁精良的白衬衫。一身通俗打扮,穿到他身上被衬得刚刚好。

其实原本节目组早给他安排了道具服装,可一向随和敬业的姜煜世此时此刻竟然犯了少爷脾气。大概是觉得淘宝爆款版型不太入眼,连忙叫助理Brady开车去商圈的专卖店买的他身上这一套。

姜煜世轻笑着凑近林砚生,手搭上他的肩,好让他一睁眼就看见自己的脸。按照剧本的流程就会以为自己占卜中的“真命天子”出现了,而激动得一颗心乱跳。

他和导演的确是这么预想的。

而现实却是睡梦中的林砚生在他的手碰上自己的一瞬间就睁开了眼,扣住姜煜世的手腕反手就是一扭,还向前拉。又在姜煜世微微收缩的瞳孔中,迅疾地站起身来用膝盖狠狠顶上他两腿之间的要害。

快,准,狠。

姜煜世真该感恩戴德大学时光,在HKU和学长练过搏击,不然这下一定断子绝孙。偶像的业务能力实在出众,姜煜世脸上还是挂着笑,转身躲开后,顺势还反手揽住林砚生的腰,又制住了林砚生的双手。

林砚生闻见从那人手腕上溢出甜燥的广藿玫瑰味,饱满又如红酒。

他皱着眉抬起头,怔住了。

他有些近视,又刚睡醒,此时才定睛认真打量了一下身边这人。看见那样熟悉的穿着,身形也几分相似,竟能令他产生错觉,但在看清脸的一瞬间,他没来头地失望,

姜煜世没想过还是能收获林砚生的一份震惊,虽然他们两人设想的缘由根本不同,但还是极大地满足了姜煜世的好胜心。

事实上姜煜世也应该秉承他这份好胜心。这一张风流意气的脸,被大家说是上帝恩赐,所谓老天爷赏饭吃。

“美”这一字用在他的身上难免庸俗,因为太独特,世上再找不出相似。

姜煜世从小常常被骂说是怪物,结果反倒长大后还得到众人赞叹。他患有先天性的虹膜异色症,左眼是承袭他爹地半英国人的湛蓝,右眼又是瞳色略浅的琥珀色。听起来神乎其神,但在非强光情况下其实并不太明显。

所以说他最值得细致推敲,每寸都是惊喜,毕竟世上总有人醉心于不对称的突兀之美。

而他又不嫌浓重地在眼下生了颗赤色小痣,幸好并不广俗地落在眼尾,而是左眼瞳孔正下的位置。左脸蓝眼红痣,像是精怪,和右脸的温朗截然不同。

长得挺神棍,好记。姜煜世自我评价。

基于自身条件与无拘无束的生活习惯,或真或假,姜煜世向来花边新闻不断。却惊奇地,没人因此厌恶。

谁又真的在意他是否和很多人有关系或者和很多人同时拍拖呢?

美貌会永远凌驾于道德之上,艳名和罪名同样累累。

姜煜世回忆起台本上的内容,“我觉得你好眼熟。”

他说起话来带着淡淡的粤语音调,浑浓而深沉。因为经纪公司出道初期斯巴达式的培训强度,姜煜世说起国语来早已自如,只是多年语言习惯的调子难以更改。

但他一说完就后悔了,因为用这一句话作开场白真的很丢架。而且,怎么可能只是眼熟的这种程度呢?

倒是林砚生是真的觉得这张脸很眼熟,他又想了想应该是因为天下小白脸偶像都有相似之处吧,然后默默挣开姜煜世的控制,坐回原位,拿起手机回复谢锐的微信消息。

“你不认识我?”姜煜世不饶,径直在他的对面座位坐下。

林砚生抬头像看傻逼一样瞥了一眼姜煜世,从裤兜里摸出一片益达口香糖,扔到姜煜世面前。

大概意思是:嘿,你的益达。拿上赶快滚。

姜煜世皱起眉,为什么,为什么林砚生一点也不记得他了?

“细佬,你好过分。”他才对自己无语了,渴求营造一个令对方小鹿乱撞的初见面,但现在心砰砰跳的人竟然却是他。林砚生只坐在对面,一副生人勿进的样子,就已经和他梦里出现的情景渐渐重叠。

林砚生难以置信地看着姜煜世,这人居然还是个港仔。……什么佬?是不是在骂他?

姜煜世瞧出他眼里的困惑,支起下巴煦煦地笑,解释说:“是小弟的意思啦。”林砚生顶一张高中生的脸,不论是二十岁的林砚生,还是二十五岁的林砚生,在姜煜世的记忆里永远错乱地驻留在他的中学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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