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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姐(476)

作者: 正常的神经病 阅读记录

“你觉得自己有钱有势就可以随便的抢别人的女人么,但是不好意思,今天你倒霉遇到了我,我比你更有钱有势,所以哪怕是一根头发,你都别想拿走!”

沈煜说这话的时候,眼神在五光十色得灯光下显得亮晶晶的,好像整个人在突然之间变得很有精神一般。尤其是那句,不好意思我比你更有钱有势,直接把怀里的女歌手迷的眼睛冒出了红心。

然而沈煜仿佛并没有要放过这个叫怼子的人,他食指定定的指向桌子上的酒,眼神淡淡的将周围所有人都扫了一圈,最后回落到手表男的身上,他得嘴角浮现出冰冷的笑意:“喝下去,我当今天什么都没发生。”

怼子原本已经吃了沈煜的下马威,再听到沈煜这么说之后,面上更显露出为难之色。然而自己挖的坑,哭着也要往下跳,谁让他自己犯贱要往酒里吐痰呢?

如果他没往里面吐痰,这酒喝了也没什么,还真就是他的一个台阶了。现在他别无选择,不喝自己麻烦就大了。但是这么多人看着,喝了就成为道上的一大笑话,他怎么可能做出这么备受屈辱的事。

怼子用力扣住了桌子上的杯子,手指用力捏的咯嘣作响,似乎十分为难。这时候其中一个小弟上前,对他说道:“怼子哥,我帮你喝,你不能喝!”

“躲开!”

这怼子明显也是个硬茬,他训斥了一句手下,然后缓缓抓起了杯子,像是要往自己的嘴巴里送。沈煜就这么盯着他,仿佛在用目光威胁着,你若不喝,我就让你好看。

混社会的,都是为了混个面子,面子没了,再有钱也没用。怼子涨红着脸,把杯子放到嘴巴边的时候,突然转变方向,直接准备朝沈煜砸去。

然而沈煜仿佛早就预料到他会有这样的动作趋势,直接一拳砸向杯底,杯中的酒,连带着那一坨秽物,尽数的进了怼子的嘴巴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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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我已经不在做梦了

这时候的怼子哪里有心思找沈煜算账,立马掐住自己的脖子,咳咳的往外吐,那模样看起来特别的滑稽。连方才还受到了惊吓的女歌手都不由得掩唇笑了一下,有些得意洋洋的模样。

沈煜甩了甩手,不屑的嘲讽道:“真是个卑劣的人。”

他终于松开了搂着女歌手的胳膊,女歌手还沉迷在他英雄救美的魅力当中无法自拔,对于他突然间收手的动作,脸上看起来还有点失落。

做男人做到沈煜这个地步,也是绝了。

怼子得兄弟一下子变得热情高涨,纷纷扬言要干死沈煜这个兔崽子。毕竟在他们眼里,沈煜就是一个二十不到的青年,只有怼子自己知道沈煜有几斤几两。很多时候初生牛犊不怕虎就是这个道理,名号再大的老大都能死在名不见经传的小人物手里,因为他们根本都不怕。

此刻的沈煜因为没有人在身边,他并不安全。

怼子一手扶着木桌子的边缘,另一只手伸出,用手背擦了一下嘴巴边淋漓的酒水,语气凶狠:“老子还有更卑鄙的……”

他话音落下,直接拿起一个酒瓶子,往桌子边缘上狠狠的一啐,哗啦啦的掉了个瓶底。就在这个时候,这个该死的女歌手吓的后退,结果高跟鞋不知踩到了哪,整个人的身子朝后仰,条件反射的去抓沈煜的衣服。

沈煜被她抓的猛然一踉跄,失去平衡,差点摔倒。然而也就是这么一个晃神的时间,怼子已经抓着带着玻璃碴的啤酒瓶朝他跑了过去。

人要脸树要皮,今天沈煜就算是逼着怼子把自己的尿喝下去,只要没人知道,怼子也会乖乖消失不会反抗。可现在仅仅是喝了带自己痰的酒,因为这么多人看见,怼子就忍不了了。

他双目赤红的朝沈煜跑去,足以见得他已经恼羞成怒,孤注一掷了。

我当时第一个反应是想喊沈煜,可我说不出话。第二个反应是条件反射的伸出手,去抓怼子的玻璃瓶。就算是抓不住,也得挡,不能让他这一瓶子直插沈煜的后脑,那样沈煜就完了!

那个叫怼子的人把啤酒瓶当砍刀使,我看准他的手,心想把他手给抓住。可我这一抓,抓偏了,带着玻璃碴子的那一面,直接深深的陷近了我的手掌里面。

刹那间,痛的我的身上一阵火,一阵冰,嗓子颤抖的闭不拢,双腿直发软,如同两根泥条。

尽管我疼的要死要活,然而表面上看起来,却是一点也不疼的样子。

身体上的疼痛,我已经,不再惧怕了。

再等沈煜看见的时候,我手上的鲜血纹路像是密布的蜘蛛网,桌子上只滴了几滴。然而下一秒的时候,血就和断了线的珠子一样的往下滴落,一颗一颗散落在了桌子上。

沈煜见状,一把推开了还抓着她的女歌手。那女歌手直接跌落在地上,脸上委屈不已。

他的眼睛突然像喝了血一样的通红,哏着脖子,想要往前冲。

沈煜这个人太嗜血,不管是不是为了我,在这种情况下难免他不会闹出人命。他虽然名头大,可想要害他的人也多如牛毛。要是在这种场合里出了事,只会落人的把柄,怎么说现在也是法制社会,如果公然犯故意杀人罪,怎么可能还能让沈煜无法无天的继续招摇。

于是我在沈煜上前来之前,立马伸出另一只手放在背后,对沈煜做了一个停的动作,叫他不要过来。

我不知道他是什么表情,我只知道我的手悬荡在空气中,忽然被他给紧紧的握住。

他捏的用力,又不敢太用力,他的指头,一根一根的陷入到我的指缝里,牢牢的把我的抓住。

我不知是痛还是因为什么,眼睛变的有些湿。

空气凝住了,因为血,血就代表着受伤,受伤就可能代表着死亡。所以人是本能惧怕血的,尤其是这么大一片的红色,而我却将牙齿咬碎,都硬是没有喊叫一声。

痛之所以喊叫,是为了得到被人的关心和注意,抑或是自己娇贵自己。

没有人关心的人,和流浪的动物,他们受伤的时候,不会哭着闹着喊疼。

我带着血腥味的眼神瞪着他,这让他从方才的冲动中醒悟了过来,继而抖如筛糠。

“道歉。”

我咬着牙对那个怼子定定的说,身后的手早已经变成我抓住沈煜,让他别过来。

哪怕是,给我一点尊严。

我的态度很明显,你没有让我挡这一下,是我自己来挡的。所以这个时候你别过来,让我自己处理自己的事情,因为不仅你是道上的大D哥,我也不比你差多少。

怼子的嘴巴抖动,他的兄弟都默不作声,毕竟我是一个女人,这也算是终于给他找了可下的台阶。

“道歉!”

怼子声音卡壳,却无论如何说不出对不起这三个字。就在这个时候,一个高瘦的身影从人群中穿了过来,等他走近了之后,我才发现那个人是张寻,也就是这家店的老板。

这人就是当年的那个寻少爷,张狗眼的儿子,此刻他人又胖了不少,吃的倒是油头粉面。他快步走过来,不由分说的一巴掌甩到了怼子的后脑上,对他说:“你知不知道你惹了谁?!还不他吗的快给我道歉!”

怼子一看张寻都帮着说话,连忙低头,对我们说了一句,对不住了。

酒瓶子的碴子掉下地,我将手掌蜷缩了起来。

寻少看我的眼神像是早就已经不认识我,他拿出酒杯,往里面倒上酒,啐了一口痰进去,往桌子上一推,说:“怼子,喝了,这杯酒喝了!不就一口痰么,以后大家就都当做没有发生过,大D哥气量大,也不会跟你这种人一般计较。”

他看向沈煜,但是不知道沈煜是什么表情,以至于他又折了回来,对我说道:“D嫂,你说是吧,呦,怎么流这么多血,快点给我找最好的医生过来。”

我冷眼看着张寻,回复道:“不必了,D哥自然会给我找最好的医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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