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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姐(258)

作者: 正常的神经病 阅读记录

“嘶――”沈煜从牙齿里挤出了一丝气流声,只感觉他硬烫的如同烙铁,让我不由得有些害怕到颤抖。

他见我没有继续动作,忍不住挺起了身子,想向我的方向靠近,眸子底下染上了一层血红,看起来像是要发狂,仿佛那一刻的他已经不再是沈煜,而是一心想要把我吃掉的野兽。

我忽然站了起来,对他说:“算了,我不要了,我再想别的办法。”说完我就想走。

“但是我想要!”沈煜一把把我压在了隔墙板的角落处,用力的顶着我,然后伸手去捞我T恤的尾巴,边揉捏边往攀爬:“我从来没有这么想要,你个该死的女人真他吗会勾引!”

“你干什么!走开!”我听到外面有脚步声,立马屏住呼吸,小声的对他警告,用表情暗示他外面有动静。结果因为挣扎而扭动身子弄痛了他,他呃了一声,说了一句别乱动,然后想要往更深入的地方接触,被我给挡住了。

“不试试我的,你怎么知道我和霍启盛谁的更适合你?谁能让你更爽?你不好奇我为什么叫大D哥?”沈煜突然就像那些夜场里的男人一样,说着下流话,让我更加难以接受。

“不好奇!一点都不好奇,你快走开!”我被他抵在狭小的空间里,热汗直流,不由得瑟缩,想要逃跑。

他摸摸我脖子上的汗,继而温柔的亲吻耳垂,我一手肘抵在他坚硬的肚子上,却被他反手钳住,然后将自己的那个送入我的手里,他带着暧昧的语气对我说:“大小怎么样,还满意么?你知道不知道有多少女人想要和我睡觉?”

我当然知道,夏优都怀了,我能不知道吗?!我真的感觉我对现在的沈煜无话可讲了!

“我说了,我不借了,你松开我!”我想要脱离他的桎梏,但是却一下被他撞在门上。

我头低着刚好可以看见门下,视线里面出现了一双鞋,是一双拖鞋,裤腿是病号服,当看到那对纤细的脚腕之后,我忽然就反应了过来那是谁,然后挺起身子,贴在了门板上,沈煜还要上前,外面就响起了敲门声:“桑桑,你是不是在里面?”

沈煜一听这声音,立马青筋抖动,看起来一副要发火的样子。

“是。”我只好小心的回应。

“你在跟谁说话啊,快点出来吧,小马买来了饭,有很多好吃的,我想和你一起吃,你没有事吧?”

“我没有事……”

我话音刚落,沈煜就烦躁的提起裤子,一把推开了门,我们两个衣衫都很凌乱,就这样和夏优撞了个正着,场面瞬间尴尬无比。

她脸上的表情本来就不怎么开心,在看到我跟沈煜的那一刻,眼圈忽然就红了,看我的眼神好像是在看一个骗子,因为我前一秒才答应了她暗地里的那个要求。

离沈煜远一点……

结果现在就和沈煜出现在一个小小的房间里,并且还以这幅姿态,是个人都不难看出这是在干什么,也不可能不联想到那些画面。

她低下头,慌里慌张的说了一句:“不好意思,我不是故意的,打扰到你们了,我现在就走了。”

她特别委屈,加上那副大病初愈的模样,更加令人心疼,但是有些事情,过犹不及。

沈煜把衣服随意的赛到了裤腰里,仰头,脸色不悦的看向她,说:“走什么走?你要走就走好了,还要说一句你走了干什么?”

夏优的眼泪脆弱的在眼眶里打转,我无奈的抽一口气,淡淡的说了一声够了,然后皱着眉头,语气强硬的对他们说:“你们都别走,我走!”

我说完之后,挣脱了沈煜,夏优手足无措的要来拉我,我却一把甩开了她的手。

然后冲出了这家破医院!

我胸腔里像是装了一架鼓风机一样,闷到不行,当时小马在楼下抽烟,我直接朝他走了过去,伸出双手冷冷的说:“车钥匙拿来。”

“干什么?”

“车钥匙拿来!别废话!”

小马把钥匙递给了我,我直接把车门一把拉开,根据之前的留意的位置,找到了一把我熟悉的迷你左轮枪,转开弹盒,有六颗子弹。

够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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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1.落落的名字

沈煜和夏优都没有跟出来,我的脑海里无法抹去她那个眼神,就好像是我背叛了她一样,是抢走了她的孩子爸爸……

我垂下了头,驼下了背,我感到自己是真的累了,无论我怎么做,在两面夹击下,都成了一个万古罪人。 总之现在的我在沈煜面前,不管说什么做什么都是错的,再加上夏优,我连表达自己情感的权利都不会再有了。

沈煜不会帮霍启盛,落落还没有下落,我更不能贸然去求助霍二爷,他们那样的人知道霍启盛因为我被抓,搞不好就先把我给弄死。如今的我形单影只,一切只能靠自己,无论成功或者失败,顺利或磨难,我都不能让霍启盛一人去受苦了。

做人可以不善良,但不能忘恩负义,他用自己的伤口去为我的伤口报仇,他对我的感情带着血液般的浓厚与热烈,我的一生中从来没有想过还会遇到一个如此真诚的人。

这样一个狂放不羁,内心柔软的大男孩,是他教会了我勇敢。

就像文叔说的那样,是时候该给一切做个了解了。

那么落落明知那个盒子是个定时炸弹,为什么还要交到我手里,会不会从某种程度上来说,他其实故意的,会不会……落落也有自己的打算?

小马见我拿走枪后,大惊失色的喊了一句“少奶奶,你这是要干嘛,别乱来啊!”说着就扔下了烟头直冲冲的向我走来。

我拿枪指着他,丝毫不留情面的对他说:“你给我闭嘴!”

小马额头上冒着冷汗,站在原地一脸不知所措的看着我。

见他没有跟上来,我把枪装到了身上,然后打了一辆出租车,疾驰而去,一路上我的心脏都在慌慌的跳,当司机对我说去哪的时候,我一阵恍惚,因为我发现我甚至说不出一个地名。

天涯之大,却无我容身之处,那种望天天不是你,望地地不是你的悲凉,我真的不想再经历第二次,如果我记得没有错,这话或许在很久之前我就说过了,还真是讽刺啊……

我当然不能回和刘姿琳住的那个出租屋,久千代的人一定看守在那里,等我落网,用四面楚歌来形容我现在的处境丝毫不过分,所以当下之急我还是得找个落脚处。

我找了个宾馆,把枪放到了桌子抽屉里,用布子擦了好几下,一下一下的,让我心里的仇恨被不断的加深,也越发的明亮了起来。

久千代,我们新仇旧账,一起算!

第二天,天蒙蒙亮了起来,阴森森的像是有阴兵过境一般,偶尔的电闪雷鸣夹杂在乌云密布的天空中,看起来像是要有恶龙出世,一切仿佛是一场大戏的前缀。

这是一个多事的天,谁都无法预测的到,下一秒,鹿死谁手。

我去批发市场买了一个小桃木盒子,颜色与我埋在地下的那个相差不多,我不知道里面装的到底是什么,所以扔了几颗石头进去,保证了份量。为了真实一些,还特地找卖古玩的地方买了一个圆柱形的小东西放了进去,然后给自己买了一件牛仔外套,袖口又大又宽,足以藏住一把枪。

久千代一定在试图联络我,所以,我根本不害怕找不到他,我的思路突然变得清晰无比,事已至此,后悔已经没用了。

我在酒店把自己简单的收拾了一下,吃了一顿丰盛的早餐,我贪婪的吃着,看着早餐店外人流交织,叹一声人生如梦,我们皆是梦中的一粒尘埃。

我喝下了最后一口稀饭,用力的抹抹嘴,放下了一张十元票。

你看,在这个社会上你可以孤立无援,但你,不可以身无分文。否则像现在这种情况,饿都饿死了。

我拨通了刘姿琳的电话,她接通之后,不等我说话,便脾气不好的说道:“谁啊?哦,不好意思,我不办贷款!不要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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