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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晨五点钟(62)+番外

作者: 樾鱼儿 阅读记录

戴辰的妈妈把保温桶打开,“亲家母说得对,坐月子可是非常重要的。晞月,我给你做了些鸡汤,没有浮油,等你有胃口了让戴辰给你热着喝。”

老爷子老奶奶则抑制不住激动,嘱咐完林晞月急急忙忙地要去看重孙子,拄着拐杖就去了。林蔷澈在后面笑他们,给两人指路。婴儿此时还在婴儿箱里,皮肤红红的,皱皱巴巴地像个小老头,林蔷澈听着两人兴奋的老年人睁着眼睛胡侃:

“这小子鼻子长得像晞月,不是塌鼻子,眉毛、眼睛啊很像戴辰,带有男孩子的英气。”

“嘴巴长得也像晞月,好看,这小子倒是会长,结合了他爸妈的优点。”

“晞月和小辰本来就长得好看,生出来的孩子自然不会差。”

林蔷澈听着他们越说越兴奋的语气,百思不得其解,这孩子眉眼都没有张开,拳头大的一张脸,哪能看出长得像谁。

“看着孩子睫毛多长!”老天天语出惊人,林蔷澈刚想吐槽她,沈顾的电话就来了,她赶紧接起,忙里偷闲对老太太说了句:“新生儿睫毛还看不见!”

“新生儿没有睫毛?”沈顾在电话里问。

林蔷澈往转角走,“爸妈两人兴奋地在说新生的宝宝长得像谁,还说睫毛长,但是这会儿小孩子的睫毛太短了根本看不出来,他们俩这滤镜也太夸张了。”

沈顾轻笑,嘭的一声传来,似是车门关上,他问:“你们在几楼?”

“三楼,你走楼梯,然后往右走再左拐,电梯估计人多。”林蔷澈和他说,往楼梯口走。

医院里的楼梯间也充斥着消毒水味,沈顾很是不喜欢,九阶的台阶他三步就跨过,快速上到了三楼。按照往右的路线走,在最尽头拐弯处,沈顾看见林蔷澈正在和一个西装革履的男士交谈,礼貌疏离地笑着,接着却是惊讶地睁大眼睛,稍后眼睛笑弯成一对月牙。沈顾不自觉加快脚步,朝正对着自己的林蔷澈走去。

正笑地欣喜的林蔷澈注意到他,叫他的名字:“沈顾,这里!”

这会儿,只能看见背影的男士转过身来,沈顾才看清他原来是温御之,脚下动作减慢,神情悠闲地打招呼:“御之,好久不见。”

“距离我们上次见面确实是隔了好久了,师兄。”温御之露出熟稔的笑容。

轮到林蔷澈惊讶了,“你们竟认识?真是好巧,温御之也是晞月夫妻俩的好友。”

“说来话长,中国人的社交圈太复杂。”温御之无奈地一笑堵住两人好奇的目光。其实有些话说起来也实在不好意思,总不能说自己是被林晞月好友暨自己表弟媳牵红线认识的林晞月。那着实太令人尴尬了。

三人一同前往病房看望宝宝和孕妇。

许是上了年纪的人的通病,宋如至和李璐沅都在打听温御之的感情问题:“小伙子,有没有对象啊?看看你长得这么标致,阿姨帮你牵个线可好?”

“你们现在年轻人都不着急成家,可以先处着,我住的小区里就有好多适龄的姑娘呢!”

两人你一言我一语把温御之堵得说不出话来,孤立无援,前看后看,林蔷澈拉着沈顾的手温婉地笑,戴辰抱着宝宝俯身给林晞月看,这还不如不看,温御之无奈地转回视线继续和两位交谈。最后还是林晞月帮她解了围,“奶奶,妈,你们俩没用的,温御之有喜欢的姑娘。”

说得温御之一愣,径直看着病床上的林晞月,眼神飘远,似是要透过她看到另一个人。

还果真看到了。

那是2008年的北京,他遇见了作为奥运会俄语志愿者的她,她独当一面的样子吸引着她,许是因为这样,以后的日子里温御之都分不清对她的感情是崇拜还是喜欢。

惊鸿一瞥是短暂而难忘,正如王菲唱的那样,“只是因为在人群中多看了一眼,再没能忘掉你容颜。”

二十出头青春洋溢血气方刚的温御之在校园的图书馆里一眼就看见穿着便服的她,这次,他想也不想就走上去询问她的联系方式,直接地让她发笑,都说搭讪得靠颜值,以是当时纯洁的像刚洗过的白衬衫一样发散着清新肥皂味的温御之顺利地要到了她的联系方式。

知道她来自冰城哈尔滨,名字是叶景文,外院俄语专业大四学生。

为了找到共同话题,那段时间温御之的床头堆了厚厚一沓俄国文学,书中关于普希金的部分被翻得毛了边。已经大四的叶景文扎根在图书馆,温御之也带上一干书籍去了,正坐她对面。早晨她拿着俄文书站到中间通道小声地背书,中午刷专业课试卷,下午做政治和英语二,很少和自己说话,但是温御之像着迷了一般,觉得她万般好,无人可比。

现在依旧还是这样。

温御之没有再想,抽回思绪,见两位热衷牵线的此刻沉默了,他便顺势默认,也不知是情势所迫还是心之所向。闲聊了几句,温御之便借口有事先走了,确实有事,手机上是助理发来的今日日程安排,脑子是满满的普希金和叶景文,身体和灵魂都在路上,不声不息。温御之想起那首诗,那首到现在自己依旧能用俄文背诵的诗,假如生活欺骗了你,不要悲伤,不要心急,忧郁的日子里须要镇静。忽而无奈一笑,镇定?再定就要老僧入定了。他顺着消防通道慢悠悠地走下去开车上班。

温御之从事的和沈顾一样的职业,但市场区域不同,沈顾多在亚洲活动,温御之则在A市和俄罗斯活动。说来,温御之当年为了追叶景文学习的俄语碰巧帮助了他,助他顺利进入了现在的公司。

灯红酒肉,男男女女,这些年,厌倦了。

一日,像往常一样,温御之坐在包间里看着前面正搂着姑娘跑调地唱着二人情歌的朋友,忽然心里疲累地感叹一声,再环视周围,一片迷乱之气,他索性放下酒杯勾起外套懒懒散散地离开。

“御之,不玩了?不知道的人以为你家里有老婆孩子热炕头呢!”身后朋友调侃他。

他没有回头,“去你的,我有事先走了。”

走到前台,他把帐结了,认认真真地扣好纽扣,才走出门。满街繁华,他开着车漫无目的地四处闲逛,许久后,他这个无头苍蝇认清方向,快速地朝着某处驶去。

大约三十分钟后,温御之到达目的地。普通的居民楼下稀稀拉拉散着几辆汽车,楼上亮着或黄或白的灯光,带来光亮的同时似乎也散发着温暖。

打开车窗,仰头数着楼层,看到窗口黑暗,温御之摸出一根烟含在嘴边,低头凑着打火机点燃微眯眼狠吸几口。

呆坐了半个小时,还是没有等到人,他困意上头,调整了座椅浅睡过去。恍惚间有车门关上继而汽车发动的声音,温御之醒来,活动弯麻的右腿,朝声源方向看去。前方,她穿着厚棉袄裸露着小腿站在冷风里,一条红色的围巾显眼地往后飘扬。心里熟悉的感觉涌上心头,他下车朝她走去。

已是午夜十二点,许多家户已经关上了灯,周围灯光微弱,她陡然看见他以为他是什么坏人,脚步慌忙地朝楼梯间走。温御之觉得好笑,但不愿吓她,出声:“是我!”

她脚步却是更快了,温御之嘿了一声,加快脚步抓住她,一个侧身挡住楼梯间入口。“看见我就跑这么快,不至于吧?刚才你不还是目送载你回家的那个人吗?”

她不回答,被攥着的这只手紧紧地握成拳。温御之记起两个月前的不欢而散,终是心软,把手里的保温桶塞到她手里,“这是夜宵,怕是冷了,你回家了放在微波炉里热三分钟就可以了......”

她冷声打断,“温御之,你这就没意思了。”

一句话,有时就具有划开伤口露出生生白肉的杀伤力。温御之愣住,松开她的手,再开口时语气低沉,“你真是个小没良心的。”摇头,“罢了,你早些回家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