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书之女配不想嫁(2)+番外
司宸翰注视着打闹中的两人,目光十分深沉,薄唇抿得紧紧的,不知道在想什么。
生生震得何澜和陆轩铭两个大傻子讪讪地住了手,恭恭敬敬地站好,等着大佬宣布消息。
司宸翰看向一直站在身边,那个身姿美丽优雅的少女,目光微暖,终于伸出手,缓缓地牵起了她的手。
沈柔溪脸上涨红,眼睛里却显出惊喜来,就这么柔情万千注视着司宸翰,仿佛全世界只有她与他。
陆轩铭怔住,从小到大,司宸翰还没这么牵过一个女孩子。莫非……
“我们结婚吧。”
司宸翰略显清冷的声音响起。
何澜愣住,定定地看着两人相握的手。
“开什么玩笑?”陆轩铭惊讶地喊了起来,声音都变了调。
沈柔溪却已经泪流满面,抛去了所有的端庄矜持,深情地握住司宸翰的手,像是为了等待这一时刻已经等了好久。
“我愿意。”她哽咽着说,美丽的脸庞上徐徐绽放出幸福的笑容。
……
“我反对这门婚事。”何澜走了过来,一把夺过司宸翰的手,坚定地看着他,“你是我的。”
……
麻蛋,是我的也没用啊。
网文写手何澜十分心酸地删去小说文稿中‘何澜’反对婚事的那一行内容。
想要接着写司宸翰的婚礼,却发现怎么都写不下去。
在电脑前枯坐半晌,最后一咬牙,扔了键盘。
弃了!
这个坑不填了!
去他的司宸翰的婚礼。
早知道就不为了追求真实的代入感,以自己为原型写文了。
现在代入的太厉害,写个主角结婚就跟一手送自己老公到别的女人床上,看着他出轨似的。
弃了弃了!
司宸翰你打一辈子光棍吧。
本透现在不想让你娶老婆!
作者有话要说:
司宸翰朝作者邪魅一笑:不娶媳妇,你也想光棍吗?
透明作者结结巴巴:什、什么意思?
第2章 穿书前夕(捉虫+补充)
何澜看着电脑上的文稿,觉得难过又觉得可笑。
她写文十年,虽然还没大红大紫,可也塑造了无数角色,从来没有一个像现在这样,因为司宸翰这样一个纸片大佬而心情郁结。
难道是因为这次把自己代入到小说女配‘何澜’的角度来写文,所以混淆了小说中‘何澜’和现实中何澜的感情,一不小心把小说中女配对司宸翰的感情转移到自己身上?
要知道,她这次可是不止给女配取了个‘何澜’的名字,连现实中自己的生活经历都当作小说故事情节写了进去。
现在看来,这种做法太脑残了。
由于小说中女配的感情她太过感同身受,这让她每次写文的时候,都能模糊小说世界和现实世界的界限。
仿佛觉得……与司宸翰、陆轩铭、沈柔溪她们的那些经历都是真的一般……
以至于发展到现在,她这个小说作者,竟然在故事主角马上步入婚姻殿堂的时候,写不下去了。
而小说中,作为女配的‘何澜’,原本就该在司宸翰和沈柔溪结婚的时候彻底死心,转而与陆轩铭开始一场以相互疗伤之名的恋爱,然后在恋爱中慢慢发现彼此长久以来,掩藏在打闹之下的感情,开始一场狗血的欢喜冤家的戏码。
司宸翰先前或许对女配有某种感情错觉,可是在沈柔溪的温柔攻势下渐渐沦落,少年时还未萌芽的感情就此夭折,最终与沈柔溪度过了幸福的一生。
本来只是一篇剧情简单的狗血言情,现在却被她这样坑掉了。
有哪个网文作者会对自己笔下的主角有这种诡异的占有欲?
何澜烦躁地抓抓脑袋,把一头乱发抓得如蓬松欲飞的蒲公英,几欲头秃。
是因为单身久了,内分泌失调了?
还是常年宅在家里,见识短了?
何澜刷地坐起,检查身体——
摸摸胸口,该挺的都还挺着,于是瞬间就放下一半的心;再摸摸腰和屁股,该细的细,该圆润的圆润,于是另一半心也放下了。
硬件条件质量够好!
天亮就出门钓凯子!
行动起来,告别单身!
只有拉不下的脸皮,没有找不到的男人!
就用现实中狂风暴雨般甜蜜的爱恋,无情地冲去何澜对司宸翰的感情吧!
何澜对着镜子握拳,拿起眉笔散粉往脸上糊。
从现在开始,做一个精致的、优雅的、爱打扮的、迷人的小仙女吧!
“牛不耕田没草吃哇,你不更文没饭吃哇,没饭吃,怎么办,拿个破碗要饭去哇~”
荒腔走板的歌声乍然响起,何澜一抖,粉饼拍在了脖子上。
她无语地扔下粉饼,顶着张白脸摸过手机一看,是林悦打过来的电话。
林悦是个999真金一样真的吃货,平时打电话十次里有九次是要喊她出去吃饭,另外一次是吐槽刚吃过的饭味道差到狗都不吃。
何澜不把话筒放在耳朵边都知道她在说什么。
“亲爱的,走,吃烧烤去。”
林悦的大嗓门穿透话筒传了过来。
“去哪里?”
何澜精神一震,拿起湿纸巾胡乱地擦了把脸,迅速地把散落在肩上的头发随便地挽起来,再从柜子里翻出一件长款卫衣,直接套在睡衣外边,拿起钥匙就往外走。
精致优雅的小仙女现在要先吃个宵夜,免得饿的面黄肌瘦,影响找男朋友的质量。
做完心理建设,吃货二号爽快地关上门,向着林悦说的地方走去。
……
到的时候,林悦正龇着牙啃一串鸡脚,手里还拿两根羊肉串,那阵仗不知道的还以为她饿了大半辈子。
何澜扯过小板凳坐到她身边,一低头就看到了她穿的高跟鞋和淡黄色的收腰连衣裙,再瞧瞧她的脸,笑了,“哎,你这大张大合的吃饭招式,可有点对不起你化的这么好看的妆哈。”
林悦白了她一眼,先拿下鸡脚,撸了一嘴的羊肉串,才接话,“你是不是又在家里学化妆了?”
何澜捂脸做惊吓状,“你怎么知道?”
“脸上跟刮大白没刮匀似的,只要没瞎都看得出来好吧。”林悦回怼,眼睛从头到脚扫了她一眼,“卫衣配拖鞋,你倒是省劲。”
“那必须得省劲,”何澜挺起腰背,拿起一串羊肉串慢条斯理地嚼着,“可咱就算穿拖鞋,吃相也比你优雅。”
“那优雅的人都像你一样出门不穿胸衣嘎?”林悦贼笑着问。
“啊!”何澜用胳膊挡住胸,惊悚地看她,“臭流氓你往哪里看!好变态!”
“变态?”林悦眯起眼,放下烤串,伸出油腻腻的手指头去挑何澜的下巴,“那你喜欢吗?”
“喜欢。”何澜笑嘻嘻地嘟起油嘴,在林悦的脸蛋上亲了一口,“大爷怎样我都喜欢。”
“乖。”林悦摸摸她的头。
“……”何澜也一巴掌按在她头发上,顺带揉了揉。
“我刚洗的头。”林悦鄙视地看她。
何澜指指自己的脑袋,“我不是啊。你知道你刚刚摸头打破了我三天一洗的洗头定律了吗?”
林悦看了看她的头发,忍不住哈哈大笑起来。
何澜没理她,自己拿起一根鸡翅吃了起来,等骨头都啃干净了,她还在笑。
“傻吧?”何澜无奈地看她,“你笑穴失控了?”
林悦笑着说,“你还记得咱们班以前有个叫洪金波的吗?”
一提起她,何澜也想笑,她拿了根羊肉串放到林悦手里,“你可别又说头发那件事啊。”
“不提,我就学一句。”林悦低着头,挤出了双下巴,声音粗哑低沉,“老师,我、我给您点个灯泡。”
“噗。”何澜笑喷。
洪金波是她们高中的同班同学,喜欢调皮捣蛋。高三那年,大夏天的,马上要上晚自习了,洪金波戴个帽子来上课了。
临近高考,班里的氛围很严肃,课间都没人说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