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倾世医妃(15)

作者: 梦色鈊凉 阅读记录

直到快日落西山,林昕妤正打算出门去找,就见晴天缓步朝他走来,夕阳下身影略显疲惫。

林昕妤转身进了厨房,林明聪真撸起袖子在煎鱼,转头见林昕妤进屋,便问:“昕儿,晴天回来没?”

林昕妤点头,低估道:“刚回来,也不知道今天去哪鬼混了。”

林昕妤的低估声刚落,身后传来晴天的声音,“昕儿姐姐,林叔叔。”就见晴天一脸脏兮兮的进来,一身的汗臭味冲击着林昕妤的鼻子。

林昕妤皱了皱眉头问:“晴天,今天你干嘛去了,现在才回来?”质问的语气,完全化身为询问罪犯的捕头。

正文 第二十六章 银簪相赠

晴天扯了扯嘴角,拍了拍身上的灰尘道:“昕儿姐姐对不起,早上出门的时候忘了跟你打个招呼,害你担心了一整天。”

林昕妤撇嘴,口是心非的道:“谁担心你一整天了,你想太多了,今天我跟爹一起去钓鱼了,不知道有多好玩呢!”

正在做菜的林明聪侧头看了眼口是心非的林昕妤,摇了摇头,往灶里加了把柴。

晴天的眼里划过一抹失望,他还以为自己不在,林昕妤一定会想他的,看来是自己想她多一些了。

见晴天垂头,林昕妤问道:“还没回答我的问题呢,你今天干嘛去了?”

被逼问的晴天搓着手指,好一会才从自己的袖子里拿出一根杏叶银簪,上面挂着两根流苏坠子,在烛光下闪闪发亮。

林昕妤愣了一下,此时并非她生辰怎么一个个的都送她簪子?

林昕妤很快从胡思乱想中清醒过来,指着簪子问:“你哪来的钱买簪子?不会是偷来的吧?”后面那句说话声音比较低,有些中气不足。

晴天扯着嗓子解释道:“我才没有偷,大丈夫有手有脚,岂能做那种偷鸡摸狗的事情!”

见晴天怔怔有词,林昕妤也不知该说他什么好,从他手里扯过银簪欣赏着,“那你哪来的钱买簪子?”

晴天老老实实的回答:“我给一品楼洗了一天的碗,就有银子买银簪了,昕儿姐姐,你一直照顾我许多,这是我的一点小小心意,希望你喜欢。”

林昕妤低头,不知不觉耳朵有些发红,虽然她很想问问晴天,知不知道男子送女子发簪的意义?

发簪是女子成人后的标志,称为笄礼。也是男子对女子的定情信物,一般男子送女子发簪,想必一定是非常喜爱对方,送发簪寓意欲与之结发。待你初长成我与车来盘你发你带嫁妆迁我家。

上两天师父送给她一根发簪,只是长辈对晚辈的一种疼爱,可晴天看到后似乎很生气,第二天她的发簪就不见了,之后又在木桶边被发现,想比是晴天故意放在那里的。而现在,晴天又送给她簪子,这是什么意思?

林明聪侧头看了林昕妤一眼,催促道:“你们两个别站着那里了,快洗洗手,可以吃饭了。”

林昕妤将发簪收好笑道:“加快洗手,该吃饭了!”

见林昕妤收起簪子,晴天的脸上绽放出一抹灿烂的微笑,只是笑容很快就僵在脸上,当他下午兴高采烈去饰品店买完簪子后,他又一次遇到那个自称是他舅舅的大叔。

那人带着他到无人的地方,跟他说了很多奇怪的话,还说他是什么一朝的太子,太子是不是很有钱,很有本事?

他思虑再三才决定同意那位大叔回京城去见自己没有半点印象的父母,但他同时也提出了自己的要求,他要带着林昕妤一起回京城。

因为他发现,自己如果一天看不到林昕妤就会胡思乱想,茶饭不香。

林昕妤已经转头去洗手,并没有看到晴天眼里的沉重,一家人其乐融融的吃过晚饭,林昕妤便打发晴天去洗澡,自己则与林明聪一起坐在院子的台阶上抬头仰望天空。

林明聪问:“昕儿,你说爹什么时候去朱家提亲好呢?”

林昕妤算了算日子道:“择日不如撞日,就明天吧,明天日子挺不错的,虽然不是百年难遇的黄道吉日,也是个不错的日子,宜嫁娶出行。”

林明聪笑了笑,“我只是担心将来朱二娘过门后,你会觉得父亲冷落了你。”

林昕妤轻笑,“爹爹多虑了,昕儿才不是一个爱妒忌的人,爹爹尽管对后母好些。”她一向知道分寸,不会因为林明聪偏爱后母多一些而打翻醋坛子。

两天后,林家收到一封京城来信,是林昕妤的舅母请她去京城玩两天。

林明聪跟朱二娘商量了一下,决定婚期延后,由林明聪先带着林昕妤去京城玩两天,回来再办婚事也不迟。

林昕妤早就料到此劫,因为这一次进京,她会再次遇到君清御,两人留下一段难忘的回忆。

虽然林昕妤提议不去京城舅妈家玩,但林明聪还是挺希望与小舅子家搞好关系,覃家也就这一位舅舅覃永林在京城发展不错,已经混了个副将当。

舅母慕容云莲为人爽直好客。因慕容云莲久婚无子,就从娘家的一个远房亲戚家将慕容青黛过继过来,慕容家家大业大,覃家算是半个上门女婿,因此第一个孩子改为慕容姓氏。

正文 第二十七章 青黛表妹

另外覃家慕容家结为姻亲,两家祖上曾是一个堂门,因此慕容家的老夫人在林昕妤小的时候曾说过,林昕妤就是她的半个外孙女,这才上京他们也得去慕容府拜访一下慕容老太太。

想到慕容青黛,这个前世抢她皇后之为的表妹,林昕妤的眼眸里划过一抹微不可查的恨意,真是前世仇今生还会纠缠不休。

晴天坐在床沿,看着的包的林昕妤问:“昕儿姐姐,你会一直留在京城吗?”

林昕妤侧头看向晴天,之前她与林明聪商量过,将晴天留在家里,也算是帮他们看家。只是林昕妤没有算到,自己与父亲前脚离开家,晴天也跟着离开。

林明聪租了一辆马车,将准备好的行李放在马车里,林昕妤转头看向站在门口的晴天,冲他挥手道:“晴天,记得天气好的时候将窗户打开透透风,朱二娘会给你送饭的,你不用担心自己不会做饭,如果有什么事,记得写信给我。”

晴天微微一笑,点了点头,冲林昕妤挥挥手,将她的依依不舍尽收眼底,“知道了,你也是,路上要按时吃饭。”

马车缓缓离开,卷起一地的尘埃。

晴天身后陡然出现一道黑色身影朝他拱手道:“太子殿下,您准备什么时候启程?”

晴天目视前方,沉着道:“今晚亥时启程。”

“是,属下这就为太子殿下安排。”说完身影已消失在原地。

木染生来到林昕妤家敲门,久久也不见人来开门,转身离去。

他走后不久,晴天打开门缝看向门外,目送木染生渐渐远去的背影,他的嘴角紧抿成一条直线。

马车缓缓驶进城门,望着两米多高的城门上朱砂篆体“京城”二字,林明聪激动得不得了,往车帘后的林昕妤唤道:“昕儿,我们到京城了!”

马车里的林昕妤手里正抱着一卷书翻阅着,听到林明聪如此激动的声音她的嘴角不由的抽了抽。前世她在京城都生活了六年,对京城的大街小巷都熟悉得不能再熟悉了,自然没有初来京城的碧珠雀跃。

马车驶进城门,街道传来一阵热闹的喧哗,林昕妤掀开车帘子往外开去,人来人往的街道上摆着不少小贩,烤红薯的味道飘进林昕妤鼻端,引得他吞了口口水,真的有些嘴馋呢。

前世的她最喜欢吃烤地瓜,或许是因为有家乡的味道,让身在富贵城的她格外想念。

“爹爹,我想吃地瓜。”林昕妤对着林明聪撒娇道。

林明聪勒住缰绳,很快买回来一块送到林昕妤面前,咯咯笑道:“昕儿,你这会吃了地瓜,还能吃下午饭吗?父亲本打算请你吃一顿面呢?”

林昕妤接过地瓜吹了吹,小心点揭开上面的皮,对林明聪吐吐舌头,一脸小女孩家的俏皮磨牙,“当然吃的下了,舅母家就在前面了,还是让舅母请我们吃顿好的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