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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同人之长留山观察日记(51)+番外

作者: 奚光舒 阅读记录

青年时不时会展开笑容,似是小姑娘说了什么有趣的话,看上去就是很开心,很愉悦。

这样的日子真的不错,他抿了抿嘴,薄薄的嘴唇颜色浅淡得近乎于无色。

胡歌下意识偏过头看了一眼他的师傅,正好看到师尊大人清浅的笑容,他不由自主地生出一丝欢喜,也露出笑来。

胡歌收下两个小徒弟的后果就是,原本安静平和的绝情殿快被两个小家伙翻了天。

林萱是上古神族女娲的后人,天生控水能力,对水有异于常人的亲和度,长卿心无旁骛,至纯至性。

换句话说,天分太高的两个人杀伤力也是惊人的,特别这两个还是两个半大孩子,这可苦了来往于绝情殿的一众弟子。

落十一自不必说,他现在已经接替了世尊大部分的工作,甚至于培养了几个弟子帮着他分担门中庶务,也有时间修炼,修为日益精进,长留二代弟子中他是当之无愧的大师兄。

其他弟子也甚少会上到绝情殿,唯有落十一的小弟子时常会借着帮师傅跑腿的名目上到绝情殿来。

落十一新收的小弟子叫做齐牧,一个十岁左右的小男孩,家中有位长辈是世尊的至交,几年前那位长辈闭关失败,陨了命,只余下这么个小孙儿,便托付给了世尊,辗转拜在落十一门下,他师兄师姐与他年龄相差十余岁,说是师弟,更像是养着儿子般宠着这个小师弟。

他嘴甜面嫩,一张娃娃脸配着他偶尔撒娇的小眼神,深受门中一众弟子们的喜爱,在门中颇为吃得开,在长留山上他最喜欢的就是绝情殿,无他,绝情殿前的药田里种着六界少有的珍惜仙草灵芝,他颇为喜欢这些奇花灵植,时常会去看看,摸摸叶子除除草。

长卿与林萱练习仙术的地方正好在药田前,小家伙照着往常那般,溜溜达达到了药田前,还未走近便被一道水箭射个正着,如不是退得快,就不是隔断一角衣袍那么容易。

他抬眼看去,便一白一紫两道身影你来我往,水箭与剑光齐飞,偶有一两道剑光或者水箭落在药田的禁制上,发出叮叮咚咚的撞击声,煞是好听。

“乖乖,哪个不长眼的怎么在这里动手?这姑娘的鞭子耍得真狠。”随机,回过神来的齐牧大声喝道,“哪里来的熊孩子,竟然敢在绝情殿动手!快把武器放下,双手抱头蹲下,现在认错,小爷还能给你们求个情。”

一阵水球与剑光四溅,齐牧下意识后退几步,跌坐在地上,待巨响停歇,愣愣地看着眼前的地面出现一个大坑,像是找回神志,他抚了抚起伏不定的小胸膛,才发现自己竟然后退了十余步,跌坐之地已是药田禁制之内。

待胡歌柔声安慰好受了惊吓的齐牧回了贪婪殿后,还附送了几株灵花灵草,权当做他这个师傅代弟子做的赔罪。

胡歌回了绝情殿,林萱和长卿正跪在阶前,双手举着各自的武器,小姑娘还冲着长卿瞪眼睛,长卿却跪的笔直,相当一丝不苟,倒像是故意无视小姑娘,有些别别扭扭。

胡歌的怒气不由消散不少,这两个弟子还和小孩子一般,他作为师傅一定要好好教导,今日之事他要好好与他们说。

话虽如此,他拉着两个弟子说半天,两个弟子也应下以后绝不伤人,隔天,他们练习法术依旧是风风火火,真的是风风火火加水水。

风雷术,水诀火咒齐飞。

胡歌不知道是多少次躲过突如其来的水柱,而扔在他脚边的火球一次比一次大,虽然一次也没有打中他。

这到底是要哪样?

不知道为师的修为低下吗?

不怕伤到你们可爱的师傅吗?

“这两孩子怎么这么难管?师尊我当初拜入你门下也是这般吗?”胡歌自我放弃地伏在案上,嘟嘟囔囔地絮叨着。

其实,他也知道两个孩子为什么会这样,仙剑大会那一战,小姑娘明显对着自己的严肃师兄有些不服,就像你抢了我一口糖,我虽然因为你是我师兄,我不要回来,但是我也要扯扯你的小揪揪开心下。

长卿自然是不愿意,他把小姑娘的这些行为看成是修为上的较量,十分认真,长留门内弟子们间也时有这样的竞争,他年纪小,自然有些小孩子的执拗意气。

其实,胡歌也知道两个都是好孩子,时间长了处出感情便会好了,心中还是有些担心,时常去看看。

白子画放下手中的书,将说着说着便睡了过去的人揽进怀里,睡着的青年眉眼和缓,带着一股安乐自在。

白子画深深地吸了一口气,发出一声轻轻的喟叹。

青年却浑身一哆嗦,眉眼还是安乐自在没有半点痛处,手脚却幻化虚无,有些透明,内里有莹白的光芒上下浮动在经脉中。

白子画脸色一变,手中法力汇聚,一颗白色的光球出现在他的手心,待光球聚成,他的嘴唇血色全无,双手甚至微微颤抖了一下。

他微微叹了一口气,托起胡歌的下巴一送,光球没入胡歌的口中,透明的筋骨重新凝实,青年浅浅的呼吸声重新出现在安静的房间。

“我该拿你怎么办?”

作者有话要说:别打我,老是懒得码字,嘤嘤嘤

☆、魂灵为依

静寂的虚空没有生命,散发着微乳光芒的小白点上下漂浮,带着几分简单与纯粹。

这无边的虚空也不像是它看上去那么冰冷,相反温暖犹如冬日的太阳,柔和而包容。

胡歌有些舒服地喟叹一声,周身像是皮球一般撑大,吐息间收缩。

他从未像此刻舒服过,浑身都是轻飘飘的,能够去到任何地方,凭虚而风行。

胡歌一反从前的沉稳,像个孩子一般东晃晃西荡荡,摸摸周围那些明明暗暗的小光点,看着他们汇聚又分散,像一群孩子打打闹闹。

而他有些诧异的是,与这些小点点接触的时候,一股意识从接触的地方传递回来,或是欢喜或是悲伤,每个小光点都传来的情绪都不同,他百无聊赖一个个点过去,这般短短时刻仿佛就尝尽了人生百种滋味。

他能感觉自己已经化作了虚空中的无,但他又确实的存在在这个世界上。

什么是存在呢?

活着吗?以一种大家都知道方式活着,有肉体有灵魂吗?

那现在的他是死了吗?

死亡的感觉是这么温暖吗?

他点着那些小点点,颇为无聊地想着。

他能感觉自己每接触一个光点,自己在这一片黑黢黢的的空间便更加自如。

或许,他能在这一片虚无中再看看,正当他飘飘荡荡,还想再玩耍的时候,一团冷冰冰的大白团突然飞了出来,糊了他一脸,冷的直接将他从那种玄妙至极的状态中惊醒。

“阿嚏。”

胡歌抓起脸上的那片桃花瓣,露水微湿,他的床榻靠着窗台,窗户开着,一枝桃花斜斜地探进来,那片扰人清梦的桃花瓣正是从这一枝上落下来。

而他抬头向外望去,他的师尊坐在院中的石桌前,白衣素袍,执子的手如玉通透,而他正好也看着他,淡漠的双眼中倒映完整他。

胡歌的心砰砰砰剧烈地跳动起来,觉得自己要完,师尊的美貌六界无人能及,再多被他这般看上几次,自己就算不恢复记忆,也被他吃得死死的,满心满眼被他所迷。

美色误人啊美色误人。

胡小歌啊胡小哥,你要坚持住,一定要先恢复记忆再恋爱,这男人这般好,一定要给他最好的。

此时梦中的一切都被他抛在了脑后。

他又想起自己写的那本长留日记,每一篇日记记录了他在长留的点点滴滴,但他的点点滴滴又都存在这个男人的身影。

自遇上他,他的人生处处便都有他。

不知多少岁的青年皮老人家思及此脸上一红,被这样的举动骚得脸红,百年前的自己真是闷骚的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