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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同人之长留山观察日记(4)+番外

作者: 奚光舒 阅读记录

“小骨真乖。”

这副好哥哥的样子成功让杀阡陌又被帅了一脸。

男神果然到了哪里都不是一般的存在。

仙骨天成也就罢了,还把主角认做了妹妹,实在是,杀阡陌表示长得帅果然有优势。

“你是来找东方问事情的吗?来来来,我带你去。”杀阡陌像是终于从一系列的打击中回过神来,又恢复了那个骄傲高冷的美人,拉着胡歌和花千骨向着宫殿深处跑去。

作者有话要说:我能说杀美人是按我和基友分性格写的吗?你们猜逗比的那个是我还是她

捂脸

☆、杀阡陌夫夫

“陌陌,你等我收拾一下,不是叫你不要这么急,我又不会不见。”一道温柔的男声从房间里传出来,他的声音里充满宠溺与无奈,像是对这一幕十分习惯。

胡歌愣了一下,这陌陌不会就是叫杀阡陌吧?

如果他没有猜错这房间里的人只可能是那个无所无知无所不晓的异朽阁阁主,东方荀卿吧,这人不是也算是花千骨里的一个小boss,好像还是喜欢花千骨的一个小boss。

如今听来这人和穿越来的杀阡陌像是一对夫夫。

这未免和原著差了太多。

“哥哥。”胡歌感受到小骨抓着自己的手微微收紧,听出她声音中的颤抖,怜惜她小小年纪,忙在一旁低声哄着。

“不见?你还想不见到哪里去?”杀阡陌想起某人的某些事就一肚子气,那张高贵无双的美人皮子也顾不上保持,踹了门就气冲冲进去,精致的镂花木门。

胡歌就算在现代看了太多的女汉子还是被杀阡陌的行径吓得一愣。

房间里传来那男人温声诱哄的声音,不依不饶的吵闹声,东西倾倒声,还有···

胡歌别过脸,觉得此时进去实在是有些不太合适,他的身边还是有个未成年人的。

“哥哥,杀哥哥这样真的没事吗?他的声音好奇怪,我们要不要进去看看。”小骨有些担心地问道。

“小骨乖,杀哥哥没事的?以后看到这样的事不要管,要马上躲开。”胡歌在心中将不知羞耻的两人骂了个遍,面上还是一本正经地将小骨哄了出去。

兄妹两人在四周转了转,异朽阁里十分的大,一些东西都是两人从未见过的,不说小骨,就连胡歌也是有几分兴趣。

小骨还是个小孩子,很快就忘了杀哥哥的声音为什么那么奇怪,又恢复了往日一有问题就问哥哥的好奇宝宝。

“胡兄有礼了,刚刚招待不周真是失礼。”一个书生打扮的清隽公子从房间里走出来,温和的笑容让他看起来就像是一个凡间中再寻常不过的读书人。

“哼,第一次见到我的小妹妹,一份见面礼都没有吗?”房间里传来一声冷哼。

东方荀卿苦笑着从怀中掏出一块透亮的露珠一样的挂坠,“这叫天水滴,凤凰的眼泪凝结而成。能帮助凡人进入蜀山,就算是我给小骨的见面礼了。”

胡歌看出这东西必定珍惜异常,本来想要阻止但看到小姑娘如此喜欢,东方荀卿更是一副千万不要拒绝我,不然要你好看的架势看着他,便缄口不言。

小姑娘十分高兴地接过了那枚坠子,十分喜欢地放在手上上下打量。

东方荀卿不知道为什么第一眼看到这个小姑娘便喜欢的紧,好像他们曾经认识一样,竟然连好不容易得来的天水滴都送了出去。

“小姑娘,往上面滴一滴你的血,它就能帮你上蜀山了。”

小姑娘咬紧牙关,狠下心去,终于在食指上割了一道口子,挤了一滴血出来。滴在了天水滴上。

天水滴清亮透彻的如同泪水一般闪闪发光,而里面竟然多了一丝红色的血晕,像花瓣凝结其中。

小姑娘欢欢喜喜地将这东西挂在了脖子上。

“这样的东西差不多。”

紫袍美人衣襟微微凌乱,步履缓缓地从方间里走出,面上更添几分娇媚,显得越发诱人。

胡歌微微低垂眼,不去看这个妖孽,一旁的东方却自然而然的上前帮杀阡陌整理衣襟,两个人之间像是有他们自己的世界,融洽和睦得就像一对恩爱的老夫妻,胡歌作为三十多岁的单身狗,至今没有找到可以共度一生的人,对此还是十分羡慕。

“杀哥哥的嘴唇好红,被谁咬了吗?”小骨天真地问道。

瞬间让在场的几个大人尴尬无比。

东方荀卿冲着胡歌无奈一笑。

胡歌与东方两人相见便觉得投契,男人们酒桌子上推杯换盏,不一会儿就熟得像是多年的老友。

杀阡陌是个自来熟,东方荀卿见识广博,胡歌在现代本就好友无数,一时之间倒是相谈甚欢,说到意见不同之处还会毫无顾忌地争论,遇到彼此互相认同的地方又会拉着举杯相贺。

几个志趣相投,又健谈的人不想成为好朋友都难,一旁的花千骨看着几位哥哥这幅样子,既是开心又是好奇,怎么男人们都喜欢酒这种东西。

小姑娘拿起杯子喝了一口,辣的不要不要的。

只是小姑娘的酒量实在是浅,只是一杯圆圆的包子脸就像是煮熟的番茄,红的不能再红。

红红的包子脸让几位老男人们成功地被萌了一脸。

东方荀卿招呼下属将花千骨送下去安置。

三个人喝到半夜才各自回房。

胡歌却睡不着,起身去隔壁房间,看了看醉酒的小骨头,见她睡得香甜,就轻手轻脚地退了出去,漫无目的地走到回廊上。

今晚没有什么月光,天空整块黑色的幕布却微微地发亮,照在男人脸上有种别样的深情。

胡歌来到这里本来就是孑然一身,他在现代父母双全,家庭幸福,演艺事业除却那次意外可以称得上是一帆风顺,再加上他的性子人品在演艺圈内也是有目共睹的,他的一生可谓是顺遂到了极点,他可没有什么穿越的想法。

徒然来到异世说是不心慌,那是骗人的,他之所以认下小骨未尝没有几分希望能找到自己存在的价值,转移下注意力的考量。

“怎么还不睡?”

夜色升沉,枭声喝唳徒惹凄迷。

杀阡陌走了过来,靠在胡歌一旁的栏杆上,从墟鼎中取出一壶酒递给胡歌。

“喝酒吗?在想什么?”

胡歌接过酒仰头喝了一口,酒液清冽顺着喉咙滑下,有种很痛快又很温柔的感觉。

“我在想为什么是我?”

“这重要吗?我来这里四百年了,整整四百年,我原来都不知道自己能不能活过一百岁,这样想来真是赚了。”杀阡陌扬起脸笑得灿烂,“这世界虽然让我们离开了我们最爱的东西,却同样会给我们其他东西作为补偿。”

“我真的回不去了吗?”

“我这些年走遍了六界八荒,我的法力你也知道,虽然不是这六界最高,但是也算是少有人及,”杀阡陌顿了顿,声音有些低落地说道,“但我还在这里。”

胡歌沉默了,大口喝了一口酒,酒液顺着脸颊慢慢流下去。

“男神,你有什么打算?据我所知,蜀山并不是一个好去处。你这一身天成的仙骨,要不要去长留修仙?”杀阡陌试探性地问道。

胡歌听到那个字眼心中不知想到什么。

“我想去长留。”

作者有话要说:是时候告诉男神他不去了

☆、下山

两兄妹在异朽阁住了两天,就告别杀阡陌夫夫上了蜀山。

再次上蜀山就轻易得多,被看门的弟子迎了上去,按规矩安置在蜀山上。

两人才知道这几天蜀山闭山的原因,竟然是春秋不败带人约战蜀山,两方狠狠地比斗了一番,终于还是七杀一方技高一筹,将蜀山的栓天链赢了去,蜀山之人这才闭山休养。

胡歌摸着鼻子想,他还是不要将他们在异朽阁遇上杀阡陌的事说出来的好。

九霄万福宫里,清虚道长看着眼前举止间带着天真烂漫的少女,又得知花秀才已经死去,小小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