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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同人之长留山观察日记(1)+番外

作者: 奚光舒 阅读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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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名:综同人之长留山观察日记

作者:奚光舒

备注:

又名一个胡姓痴汉的长留愉快日常,总有痴汉在偷看。

在好友婚礼中没有抢到捧花的胡歌,一觉醒来就发现自己竟然穿越到好友的一出戏中,从此开始和长着和好友一模一样一张脸的某万年空巢老仙的愉快日常。

人生如戏,戏如人生。

把一切当做真的不是更好。

霍先生与霍太太的巴厘岛婚礼再次甜虐到我,心疼我歌(好吧,基友的歌),开文庆祝be i sh a n g下。

如果涉及任何侵权,宝宝立删道歉。

另宝宝发四,绝不坑文。

我不花痴,我不花痴,我不花痴。

重要的事情说三遍。

内容标签: 幻想空间 穿越时空 穿书

搜索关键字:主角:胡歌 ┃ 配角:白子画花千骨,霓漫天 ┃ 其它:花千骨影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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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友的婚礼

7月31日,巴厘岛上某个婚礼会场。

透明礼坛架在泳池上,两侧竖着巴厘岛独有的Penjor。Penjor是竹子和棕榈叶制成的当地祈福物件,被重新喷成林心如最爱的粉色,挂上麦穗,加了紫藤绢花和晚香玉点缀,打造出迎风飘扬的造型。

旁边的好友告诉胡歌这是在为新人祈福。

粉色的背景下新娘手中的捧花高高地举起,胡歌无奈地被一群起哄的好友挤来挤去。

难道抢到捧花就能和心上人在一起吗

被众人起哄般赶到一起抢捧花的胡歌摇摇头,想要甩掉脑子中充满少女心的想法,一旁和他一起出来抢花的范冰冰冲着他眨了眨眼睛。

“要不让给你算了。”

“哎哎哎,你更需要不是吗?”胡歌摊摊手笑道。

手却不自觉向那个白色的花团抓去。

“哎,是你抢到了。”

胡歌看着自己空空的手,不去看被众人恭喜的人,下意识去看那个穿着白西装的人,看到他笑着揽过一袭婚纱美丽动人的新娘。

从今以后,他的身边永远是另一个笑靥如花的女人。

从今以后,他的生活终于完整,充满幸福。

或许,结婚真的是一件开心的事。

胡歌勾着唇,又往常那样,笑得云淡风情,潇洒无双,拎起一杯酒就向着老干部走去。

看到你这般幸福,单身的我实在是有些嫉妒,比不过你幸福,我还不能灌醉你吗。

胡小哥笑得越发灿烂了。

“头好疼啊。”

“大哥哥,你醒了?”一个包子头的小姑娘,脸上还带着几许灰印,她睁着一双水汪汪的大眼睛,盯着胡歌。

胡歌被凑到眼前的小姑娘吓了一跳,向后缩了缩。

他一动,头便开始疼了起来,昨天果然喝得有些多了,闭上眼睛他又慢慢躺了回去。

“这是哪里?小妹妹,能借我一下手机吗”

“手鸡?什么是手鸡?手鸡好吃吗?”

“那电话有吗?”胡歌看着小姑娘一身灰扑扑看不出颜色的衣服,心下以为这小姑娘家里穷,不知道手机。

他手扶着发疼的脑袋,继续耐心地问着。

“没有,哦,我知道了,大哥哥你一定是饿了。我给你去拿吃的。”小姑娘蹦着跳着就向外跑去。

昨夜的雨水顺着破旧的屋顶漏下来,滴在胡歌的脸上,冰凉的触感让胡歌稍微舒服了会儿,他再次睁开眼睛扶着墙坐了起来,此时他终于看清楚屋子里的状况。

屋子里简单地摆着一张桌子,一张床,一个洗漱用的毛巾架子,所有的布设都像是他从前拍古装剧时用的布景,就连摆在梳妆台上的镜子都是黄铜镜,背后还带着古朴的铭纹。

胡歌推开门,绕着这个小木屋打量了一圈,发疼的脑袋越来越疼了,屋子小小,有点像是江南那边木屋的感觉,实际上就是一座随意搭在小河边的木屋。

当他看到一个身穿短褐,状似落拓秀才的男人,脑海中某个不好的预感呼之欲出。

“公子你醒了,昨日你倒在我家门口,我和小骨怕你着凉,就扶你到屋子里休息,有所得罪,在下代小女赔礼了。”花秀才面上带着微笑,十分有礼一揖。

“这位老丈客气了,这个,昨晚是我要多谢你们。”胡歌学着老丈一揖手,看来他真的不在现代了,只是不知道这是什么朝代。

那个大眼睛的小姑娘躲在花秀才后面,睁着大大的眼睛偷偷看几眼胡歌,胡歌觉得这小姑娘真是灵动可爱,有趣得紧。

你问他是怎么看出这是一个小姑娘的,听这甜甜软软的声音怎么可能是个无法无天的小泼猴。

我心态好到没朋友的胡小歌分分钟从悲伤中出戏给你看。

“咕咕。”

“哈哈,公子如果不嫌弃寒舍食物粗鄙,不妨尝尝我们的手艺。”

“是呀,哥哥我做的桃花羹可好吃了。”

胡歌在花家两父女的招待下,吃了早餐,吃饱喝足的他窝在院子里的躺椅上,拿着几根狗尾巴草,哄着一旁的小姑娘做草兔子玩。

“这里要这样,然后这样,你看!”胡歌看着小姑娘充满崇拜的目光,心下也是开心。

花秀才看着他们这副其乐融融的样子,面上浮现满足于感动,随即又叹了一口气。

“花老爹,你有什么烦心事吗?”和小骨玩耍的胡歌自然是一早就注意到门口的花老爹,见他叹气十分善解人意地问道。

“我,哎,不知道公子日后有什么安排?”

“我?不瞒花老爹,我是连自己的家都回不去的人,自然是能到哪里就到哪里去,若是花老爹觉得不方便,我今天就走便是。”胡歌起身就要离开。

花老爹连忙将人拦了下来,动作稍微大了些,便一阵咳嗽,胡歌忙扶着花老爹坐下,从桌子上倒了一杯茶扶着花老爹慢慢喝下。

花老爹顺了气,才将事情慢慢道来。

“不是我要赶你走,哎,只是我家小骨八字太轻,阴气太重,出生时更是身带异香,满城花当夜尽数枯萎,和她相处久了,都会有损寿数,我也是命硬才撑到现在。我实在是担心,和小骨相处久了,会对公子有害啊。”

小骨此时已经跑到自己父亲身旁,听到父亲如此说来,更是像一个霜打的花骨朵一样,彻底失了精气神。

胡歌见刚刚活泼的小姑娘这般模样,心下不忍,笑着一手摸上了小骨的头发一阵乱揉,直揉得小骨红着脸躲开。

“花老爹你别这么说,我看小骨就很可爱,就像个可爱的小妹妹,我都和她呆了一天了,也没见什么好的坏的,哪有什么八字轻不轻的说法,我不信这些,如果你们不嫌弃我无用,我以后就是小骨的哥哥,可好?”

胡歌虽然对花老爹的话感觉到莫名的熟悉,但是看到小骨可爱的小脸与从小到大的遭遇,便一脸认真道。

再者,他看得出来,花老爹和小骨都是心地极好的人。

其次,对他一个身份不明的人而言,这里也是一个极好的落脚点。

“自然,自然是好的。”花老爹被两人缠到没法,终于在两人期待的目光中应了下来。

“好耶,小骨有哥哥了,小骨终于有哥哥啦。”

胡歌见小骨如此开心也忍不住在一旁勾着嘴角笑。

他的性子本就极好,小骨缠着他问东问西他也不烦,只捡了一些能说的说了。

比如自己自家发生了一些变故,不能回去了,再比如自个原来就是个演戏的,去过里,有哪些有趣的好友,如何如何。

直到吵闹累了的花千骨被他抱回房间,他替她盖上被子他才想起来花老爹的话到底哪里熟悉了。

我了个去,这里是花千骨的世界。

怪不得他觉得小骨的五官为什么那么熟悉了,原来是熟人。

那,是不是在这个世界也有像他一般面目无二的白子画。

胡歌的心一下子就收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