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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李飞刀同人)小李飞刀之一名结缘(27)+番外

饴糖指挥萝卜挂好红灯笼,回头看向马富贵,笑道:“布置婚礼吖。”

马富贵惊讶道:“饴糖老板,你这是要成亲了?”

饴糖点头,道:“是吖。”

这下,马富贵震惊了。“这,这准备啥时候啊?”虽然饴糖身上穿着喜服,但马富贵却以为饴糖是在试喜服,而非准备成亲。

“今天吖。”饴糖笑眯眯地挽起艳红的袖子,一跳一跳地朝柳翁走去。

马富贵嘴角微抽,他还以为是在筹办呢,没想到今天就是婚礼。与马富贵一样微囧的还有厅里的其他客人们,他们都在纠结一个问题,那就是为毛身为新娘子的饴糖老板在外头抛头露面,而新郎官却不见人影!

当晚,婚礼热闹举行。

李寻欢穿着喜服被牵进大堂。艳红的新郎服在身,头上一条帕子盖着,新郎官的模样虽看不见,但穿着喜服的李寻欢还是看得饴糖眼睛发亮,而厅里观礼的众客人们则嘴角抽搐。

饴糖和李寻欢都没什么长辈过来,李修文远在京城,赶过来是来不及了。饴糖是石头,天生地养的存在,没啥长辈。因此,今儿个充当高堂坐在首位则是虚清和柳翁。

柳翁很淡定,淡定到不行。

虚清看着淡定,但握着茶杯的手则抖阿抖的,表露了他此刻囧然的心情。

在场气氛很和谐,其中夹杂的微囧就暂时忽略不计了。照着礼数开始,桦沬站在前头喊道:“一拜天地。”

饴糖手里牵着个红绸子,她凤冠霞帔好生明媚,但这一切被盖在喜帕下的李寻欢都看不见。他很被动,在红雅和于薇的帮忙下,转身下跪,对着外头的天地一拜。

“二拜高堂!”

饴糖和李寻欢同时转身回去,对着主位上的虚清和柳翁两人一拜。

一边,马富贵捏着一叠粗略用红纸包的礼金,叹气道:“这饴糖老板成个亲太风风火火了,我连礼金都不能好好准备。”

马富贵的叹气,边上的其他客人自是听到,其中一人嘀咕,道:“你还好,还有礼金,我啥都没准备呢!这亲咋没人提前通知呢!”

“嘿,你们还不知道吧?这是饴糖老板大早上刚决定的。”

观礼的客人们:“……”这特么太说风就是雨了!

“夫妻对拜!”

饴糖和李寻欢面对面着,接着两人一拜,算是礼成了。

“送入洞房。”最后那一声响起,李寻欢就被红雅和于薇扶着送去了后头,看着这一幕的客人们大囧!

欸,不对,这好像哪里不对!为毛新郎官被送下去了,身为新娘子的饴糖老板却在前头!你们是不是弄反了喂!

被欢欢喜喜送回新房,李寻欢的心情是复杂的,这种本该是他这个男子该做的事情,却偏让饴糖一个人全给办了。

他是被娶的那个。

想想却没有丝毫恼意,反而有点开心。

他的饴糖在用自己的方式珍重他。

没有去揭开喜帕,李寻欢觉得既然他是被娶的一方,自然是要饴糖亲自揭开喜帕才比较有趣。

安安静静地等着,没多久房门就被推开了。喜帕遮住他所有的视线,垂着头,李寻欢心里有些好笑,若是几年前,他永远想不到自己会有出嫁的一天。喜秤揭开喜帕,露出他那张好看的脸,而他的面前则站着手里拿着喜秤,一双眼亮得惊人的饴糖。

李寻欢微笑道:“如何?对为夫满意吗?”

饴糖用力地点头,道:“满意!娶到你三生有幸啊!!”

李寻欢伸出手,朝她张开双臂。

盯着那两只张开的双臂,饴糖将喜秤和喜帕丢到一边,直接扑了过去。一个熊抱,直接把李寻欢扑倒在床上。被褥,被铺包括床帐都是红色的,整个房间艳红艳红的,特别喜庆。饴糖伸手扯开李寻欢发上的红带子,如墨似漆的长发铺开,衬得他艳若桃花。明明该是放在姑娘身上的比喻,放到李寻欢身上也不为过,饴糖坐在他身上,笑嘻嘻道:“牡丹花下死,做鬼也风流,这句话说得挺不错的。”

李寻欢眯了眯眼,一只手不知不觉已经揽住了她的腰。

察觉不对劲,饴糖想要跳起来跑路,但腰被揽得死紧,挣都挣不开。

嘴角微抽,饴糖道:“我说着玩儿的,别当真!”

李寻欢伸出另一只手将她发上的冠摘下,长长的发随之落下,衬得饴糖那张脸白皙如雪。眸色微暗,饴糖的视线翻转,等她回神时,自己已被李寻欢压在身|下。

饴糖:“……”这跟想好的不一样啊喂!

为了避免明天起不来,饴糖认真地对李寻欢说道:“小李子,我是娶,你是嫁。”

李寻欢点头回道:“没错,我是嫁的那个,怎么了?”

饴糖道:“位置错了。”

李寻欢眯起眼睛,蓦地,突然笑道:“也是。”语毕,一个翻转,饴糖重新坐他身上去了。

没想到李寻欢那么好说话,饴糖开心不已,她伸手开始奋力地解李寻欢的衣服。反正也不是大姑娘上轿头一回了,矫情什么的早被她丢到不知道哪个角落去了,美人当前,不急怎么行!(不!)

扯着扯着,直到后面,饴糖终于发现哪里不对了。

“那个,小李子,我应该在上面。”

“你是在上面啊。”李寻欢笑眯眯地伸手去抚摸她鬓角湿了的黑发。

饴糖:“……”

这好像跟下面没什么差别啊喂!

☆、第二十八回

灵福馆当家的相公除了品品新酒好不好喝外基本不用做啥事。

灵福馆当家的相公因为没啥事可做只能跑到主院去相妻教子。

灵福馆当家的相公干了寻常妇人才干的事,也就是所谓的主内。

马富贵抽着大烟皱着眉头坐在后院的亭子内赏花发呆。灵福馆四季如春,方圆百里,甚至千里内都找不出第二个比灵福馆更适合落脚的馆子。来往商客有很多都是慕名而来,谁不想在漫长的旅途中找个舒舒服服的歇脚之所。马富贵出生于江南水乡之地,祖辈起就做丝绸生意,在江南一带,算得上是有头有脸的人。这回出关做生意,他特意带上家中最年幼的女儿出来见见世面,哪知道这世面还没见着,他家宝贝闺女就给他惹了个□□烦。

马富贵的女儿叫马兰心,今年十七岁,这年纪正是女儿家最美好的年华。花一样的年纪里,马兰心同寻常姑娘一样,对自己将来想要嫁的人充满着美好的想象和憧憬。马兰心长得与她爹马富贵没有半点相似,秀致的眉,明亮的眼眸,直挺的鼻梁,柔美的脸庞以及淡色的唇。初到灵福馆的第一日,马兰心穿着件嫩黄色的长裙,这衣服颜色特别挑人,穿得不好就特像一香梨,黄澄澄的。少女长得是真好看,穿黄衣服比别的姑娘还好看,这方面包括于淼淼在内灵福馆里外的女忄生们都觉得一个小姑娘能将黄衣服穿得那么好看的,实属不多见。

马兰心来的那天,饴糖并不在馆内。与李寻欢成亲才不过半年,那两小的就跟竹笋似的长得特别快,一晃眼个子就拔高了好些许。为了给阿飞和清源添置些新衣裳,还有帮馆里的其他人买些东西,饴糖和红绫带着阿飞和清源在铁传甲的护送下,前往了关内就近的小镇买东西。

饴糖离开前,还特意嘱咐李寻欢不得随意抛头露面。没办法,找了个好看的相公,怎么着也该藏好的,不然被别的姑娘看了去,到时候就该自己哭了。可就算如此,李寻欢还是被人给看上了,看上的那位就是马富贵的闺女马兰心。

马兰心初见李寻欢的那一瞬便喜欢上他。青年穿着件淡雅的长袍,站在灵福馆馆内人才可待的主院里与一名身着黑色劲装的青年说话,他站在那里,眉眼带笑,温润如玉。当即,她的那颗少女心遗落在这位对她来说尚且还不知名的公子身上。第二日,在她旁侧敲击下,马兰心知晓了青年是谁。青年姓李,叫什么倒没什么人知晓,是灵福馆当家刚娶回家的相公。

初听他已成亲时,马兰心是难过的,她好不容易遇上个喜欢的,怎么就成了别人家的相公?再接着听他是被娶的,马兰心惊讶之余又多了丝侥幸,她想青年‘被迫’嫁人肯定是不愿意的,这世上哪有男人肯心甘情愿的嫁呢?多半是被这灵福馆的当家‘强迫’的。

不得不说,小姑娘的想象力很丰富,不一会儿脑子里就脑补出了一段温润公子被长相丑陋的恶霸女强娶进门的狗血故事。

这种按饴糖的说法就是脑洞太大。

马兰心喜欢李寻欢这件事,只要长眼睛的都能看得出来,尤其是她爹马富贵,那是急得都快急出一头白发了。马富贵怎么也想不到自家闺女竟会看上饴糖的相公,还是刚成亲不久的相公,那么明目张胆的翘人家墙角,说内心话,他觉得心很累。

苦口婆心劝她女儿别把歪主意打到李寻欢身上,偏马兰心是一根筋的死心眼,她说她这辈子非李寻欢不嫁,除非她死,不然她一定要嫁给李寻欢。彼时,李寻欢还不知道自己被个小姑娘看上了。

马兰心看上李寻欢这事,馆里上下的人都看得明明白白,就李寻欢好像情商和智商都突然离家出走了一样,愣是没瞧出半点来。马兰心在饴糖没回来的期间,天天都去找李寻欢,明里暗里都在表达对他的爱慕之心,可李寻欢就是没啥反应。面对这样的李寻欢,马兰心每回都被气得直跺脚。待到第五日,马富贵决意把他那糟心闺女带回家去的当天,马兰心也下了个决定,那就是向李寻欢表白,就算一时不成功,她也能想办法让她喜欢的人对她刮目相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