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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打不过她(171)+番外

作者: 楠安 阅读记录

“三、三十二岁了。”阿弥小声地说,今年她二十三岁了。

林岚点点头:“知秋从认识你开始就为你规划一切,教你认字,送你上盲校,做复明的手术各种,直到你复明后,她仍旧各种不放心你。”

“可是你呢,你有没有想过,知秋应该拥有怎么样的人生?”

林岚突然变得严肃。

阿弥被问住了。

知秋平时工作都很忙,她们时常都是晚上见面,每次知秋看书,她画画,偶尔聊天也是聊关于她以后的职业发展,聊以后要去哪里旅游之类的事情。

阿弥没想过知秋的人生还有什么重要的事情没做,除了嫁给陆北南。

“阿弥,我希望知秋可以早一点有她自己的孩子。”不结婚就不结婚吧,反正知秋那样的性子,确实跟什么人在一起都能照顾好自个,这点林岚认了。

可是她知道,叶知秋是有做母亲的心思的。

林岚直直地盯着阿弥:“你要知道,年龄越大,生孩子就越危险。”

听到生孩子的话题时,阿弥垂下脑袋:“我也可以生孩子。”

上次长勺街的商会搞周年活动时,阿弥拉着知秋一起参与了晚宴,正好碰见陆北南也在场。

这次会面有些意外。

叶家退婚,使得陆氏整个家族感觉到被看不起,因此两家往来关系淡泊了许多,陆北南自也不会时不时地登门拜访。

没想到阔别重逢,人家都当爸爸了。

叶知秋当时就抱着陆北南的儿子在宴会厅里走了好几圈,阿弥头上直冒酸泡泡。

“你光抱着人家,都不记得我还在你旁边。”回来后,阿弥在知秋怀里扭捏了好久。

知秋说:“因为喜欢孩子啊。”

知秋说:“等你毕业了就给我生一个孩子。”

不过也只是这么一提,阿弥觉得生孩子事情离她还很远,毕竟她也还年轻,于是便没把生育的事情放在心头。

林岚可不觉得阿弥生的孩子就是知秋的孩子:“这个讲究基因的,我希望孩子和知秋一样。”

林岚立场很坚定:“你生归你生,反正我希望知秋有她自己的孩子,也希望孩子随叶家的姓,如果你同意的话,就和知秋商量商量,一起回叶宅住段时间吧。”

阿弥眨了眨眼睛:“您为什么要我同意呢?”

“你不同意就算了,让知秋一个人回叶宅吧。”林岚有些可气地瞪了眼阿弥,她好不容易低下头,拉着脸,请她同知秋一起回叶宅,结果对方还非要东问西问。

阿弥赶紧点了点头,然后再次鼓起勇气,再提了一个问题:“那……我和知秋能不能先结婚?”

叶知秋看到楼下那辆熟悉的车时很是意外。

除了意外便是担忧,她接过阿弥左左右右地看了两遍:“你没事吧?我妈有骂你吗?或者说什么让你难受的事情?”

阿弥笑着直摇头。

听到父亲身体不好的消息时,叶知秋眉头轻拧:“他心脏不好,身体确实很容易受情绪影响。”

叶知秋也相信有她陪在父亲身边,除了做些必要的日常检查,也能陪着聊天解闷,情况肯定会好得多。她很抱歉地看着阿弥:“那我回去先住一个月看看?”

阿弥一脸委屈地摇了摇头:“你不要我了。”

平时阿弥都很懂事的啊,今天这是怎么。叶知秋伸手捏捏阿弥的脸蛋:“怎么会不要你呢,我只是先去住小段时间。”

母亲那么傲气的性子,突然跑来说父亲生病,那肯定是情况不太好。叶知秋想着这一年多离家都没好好陪过父母,心里多少有些愧疚:“那我也会常常抽时间来找你的对不对?”

“那好吧,我到时候和妈妈说,是你不许我回家的。”

叶知秋愣了一会,她想着阿弥口中说的妈妈是谁,想来想去,她仍旧有些迷糊:“你妈妈?”

阿弥装样子不理,一双手却没闲着,跑到桌边开始收拾她的画具和要带的东西。

“坏家伙。”叶知秋好不容易反应过来,一下子笑开了,过来从后环住阿弥,在她颈边狠狠地咬了一口:“今天我妈和你说了什么?”

“让我带你回娘家。”阿弥痒得直缩脖子,趁机转过身搂着知秋的脖子笑嘻嘻的:“还说只要你答应件事情,那我们想在叶宅住多久都可以。”

阿弥倒不是很喜欢叶宅,不过她明白,知秋会喜欢那个她成长过的地方。而且从环境和舒适度上来说,叶宅确实会更适合准备要孩子的女人。

“什么事情?”

“妈妈说让你生个和你一样聪明可爱的宝宝。”

“嗯?她真这么说?”叶知秋没想到母亲会提这种事情,不过作为女人,她确实在好几年前便有了想要生个宝宝的念头,只是想到阿弥现在还要上学,并没有余力来相互照顾,所以一直就摁在心底没表态。

阿弥认真地点头:“对。”

“她还说了一件事情。”阿弥俯过身子在知秋耳边呵着气说:“她把你嫁给我了。”

比梦还要真实的幸福感在叶知秋周边弥漫着,她笑着缩缩身子:“乱讲,不是说好了,是我娶你吗?”

叶知秋紧紧地抱着阿弥:“你现在可没有钱娶我的。”

阿弥现在可不是小富婆了。

“那你要用多少钱娶阿弥啊?”

“不给钱。”叶知秋双手已经在战场上游离,薄软的嘴巴轻抿着阿弥的耳垂:“因为我娶的是无价之宝。”

“啊。”

阿弥身子软了软,却仍然觉得知秋越来越坏了,尤其是在这种暖昧的情况下,她挣扎了下:“我东西还没有收拾好呢。”

“东西重要还是我重要?”叶知照着老地文一口咬下去。

阿弥这时几乎被抱着坐到了桌面上,身子往后微仰就将书架上好几本书带了下来,其中一本是旧时的日记本,从中滑出来两个信封。叶知秋眼角只是微瞥就注意到了上边俱是她的笔记。

她停了停,伸手抽出其中一封。

“你别看。”阿弥睁开眼时,知秋已经将信展了开来。

叶知秋展开的,正是何佩代笔写的那封指责阿弥的信,里边字字句句都直诛人心。

“你从来没有告诉我,她给你写过这样的信。”叶知秋眼里此时俱是心疼,她大概知道阿弥收到了一封与她原意不同的信,却不知道是这般过份的内容。

阿弥见知秋有些动怒,赶紧摸了摸她的眉毛:“没事的,都过去这么久了。”

“扔掉吧。”叶知秋张指就要将纸揉成团,却被阿弥制止了:“别,你别动它。”

“虽然她写得有些过份,可是我觉得她说得还蛮有道理的。”阿弥抢过信纸折了起来放回原处:“我本来就是配不上你,而且也是这封信让我意识到,即使知秋不喜欢我,我也愿意还像当初那样喜欢你呢。“

不开心的记忆,到底也是个记忆。

“傻不傻。”知秋叹了口气,将阿弥重新纳入怀中:“要是真的喜欢的,就不会有什么配得上配不上,要是真的喜欢,你受的苦,我自会帮你顶上,你担不起的责任,我自会帮你分担。”

要是真的喜欢,哪里还来得及计较,配与不配这种俗气的事情。即是计较,也永远是觉得自己是卑微的那一方啊。

喜欢归喜欢,能不能够长久在一起总不是件容易的事情。

所以万幸你是成阿弥,我是叶知秋,才得以走到这里,甚至能够承诺永远,能够想像白头。

毕竟幸运的人并不多。

愿安。

第120章 番外回到原点

南方, 多雨。

长勺街再次被水淹的命运扼在低洼处, 按在夜幕中, 仅靠着几盏年代久远的路灯守候着晚归的人们, 灯光隔着雨雾,分出些许光亮照在了地面的垃圾箱上。

黑色的垃圾箱旁边一个穿着深色雨衣的人佝着背手一里拿着铁钳将一个一个瓶子夹起来扔蛇皮袋里。雨天没什么人, 自然也捡起不到多少空瓶子,不过少了竞争对手, 成果倒也不至于太差, 而且还不用跟别人比速度, 踮着脚跑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