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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随云X方思明】水月镜花(14)+番外

作者: 丝弦_东都哈士奇 阅读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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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随云端着药膏推开方思明的房门,却发觉满室清冷,并无人声。正有些诧异,留在此处伺候的侍女已迎了上来,恭恭敬敬地向他行礼:“……主人。”

原随云皱眉道:“……怎么只有你?思明呢?”

侍女禀报道:“方少爷在房中等了一会儿,见主人一直不来,便去后院逗狗。那些狗日日在院中跑来跑去,下人们也没怎么注意,今日一数不知为何竟少了一条。方少爷心急,就带了几个人出门去寻。”

“哦……”原随云点点头,“去了多久?”

侍女道:“约莫戌时三刻出去的,到现在已有一个半时辰。”

寻一条狗竟需要这么久?不过方思明功力已复,又带了人一起,倒没什么不放心的。更何况自己还暗中布置了人手在旁监视,若真出了事,总能得到消息。

原随云微一沉吟,便令侍女退下,自己坐在桌旁等待。

这间屋子那人住了数月,仿佛每一个角落都残留了几丝玉兰香气。原随云素来是个十分沉得住气的人,在这若有若无的玉兰香气间却等得有些焦躁。他在屋内转了几圈,最后从屉中摸出火折子,点燃了桌上的明灯。

他双目失明,这灯点与不点,于他而言并无二致,但他偏偏就点了,还凭着温度感觉小心翼翼地将灯挑得更亮。

他一直等到子夜时分。

院外更夫敲梆经过,一下一下仿佛敲到了人的心脏上。原随云从桌前站起来,面上沉静如水。

“……来人。”原随云说,“出去找。”

别院中的所有人手都派了出去。直到天色微明,才在数十里之外的山坳里发现了打斗痕迹。那大约是一场十分激烈的战斗,四处草摧木折,刀痕剑刻比比皆是,飞散的血迹星星点点如同碧草间盛开的红花。

再随后,他们从一处颜色有异的泥地里挖出了十余具草草掩埋的尸体。七具是与方思明一同出门的仆从,五具是原随云派去跟随的暗探。还有二具身份不明,看那服色破破烂烂,却像是四处流浪的乞丐。埋在乞丐脚边的还有一口砸碎了的破铁锅,这两个倒霉家伙大约是偶然露宿此地,不幸被卷入了争斗。

所有尸身的伤口具被乱刀戳刺得血肉模糊,手法高超得很,故意叫人看不出来路。

没人看到方思明。甚至与他有关的一丝一毫痕迹都没有。

丁枫得到消息赶来时,正看到仆从们将挖出来的尸体一一排列在地上。浓烈的血腥气弥漫在空气里,又仿佛随着呼吸一点点浸入五脏六腑,直叫人烦恶欲呕。

原随云袖手站在不远处,姿态一如既往娴雅风流。若有外人在此,见他面对这般惨象仍面不改色,定要感叹一声不愧为中原第一世家的公子。但丁枫却觉得,自己的师父此刻沉寂冰冷,宛若一尊矗立在无尽暗夜中的雕像。

第十二章

(原总:每一天都在为哄老婆而努力着!)

原随云为方思明的失踪设想了无数种可能,几乎每一种都能让他心烦意乱上好一会儿。从任何角度来看,这都不会是一件好事。毕竟如果一切正常,方思明现在应该还陪在他身边,安静而温顺地饮酒听琴,若是兴致来了,还能伴着琴音跳一段轻盈的惊鸿舞。

那惊鸿舞取自洛神“翩若惊鸿、矫若游龙”之意,若由肢体柔软的女子舞来,飘逸轻灵似风送绮罗、水盈落花,美则美矣,却太过柔弱而失了神祇应有之高洁尊荣。但同样的动作由方思明去舞,举手抬足间具是飒飒英气,连衣袖带起的风声都掺了几丝肃杀。

原随云虽看不见,但单凭风声就知道那是一幅怎样的美景。没有多叫那人舞几次着实可惜,因为他丝毫不怀疑,从此之后两人再不相见也是完全有可能的。

所以原随云万万没想到,仅仅三天之后,甚至连派出去的暗探都还没传回消息,方思明便回来了。

花了许久才养得稍微丰盈些的人,回来时带了满身的伤。他甚至没能自己走到门前,还是外出采买的仆从看到,才惊慌失措地把人扶进了院子。

原随云听到禀报从屋中快步而出,迎面就闻到浓烈的血腥气。方思明甩开旁人,朝他怀里一扑,笑盈盈软绵绵地喊了声“大哥”,然后整个人晕了过去。

接下来整个别院都是一片手忙脚乱。延医的延医,煎药的煎药,端水的端水,送物的送物。经庄上大夫诊断,方思明接连与多人动手,身上刀砍剑伤一道叠着一道,好在并未伤到要害,流血虽多,却并不致命。

原随云听到那声“大哥”,暗暗松了一口气,原本要收拾行装出门,这下也耽搁下来,在床边等了两日,才将人等醒。

方思明告诉原随云,自己那狗是被两个路过的乞丐捉去了,他带人追到时,已经给炖成了浓浓的一锅汤。愤怒争执自然不可避免,倒也没想着杀人,但中间大约动静大了些,惊动了当夜恰巧也宿在附近的另一批人——那批人与方思明甫一照面,就立刻露了杀机,其后便是接连三天的刺杀、追逐与缠斗。

“……他们数量着实太多,又训练有素。我一时失了防备,让大哥凭白折损许多人手,是我的错。”方思明道。

原随云安慰般揉揉他的脑袋,将满头银发揉得微乱:“你回来就好。”又问,“对方是何人?”

方思明想了想,费力地捞起自己换下的衣袍,从中摸出一块金属令牌递了过去。

指尖拂过冰凉的金属表面,能摸到凹凸不平的龙形徽记。

原随云沉默了一会儿,才吐出三个字:“……万圣阁。”

方思明倒没什么特别反应,仿佛这个组织对他而言与那些玉剑山庄常青岛十二连环坞之类毫无区别,只问:“大哥与万圣阁有仇?”

原随云没有答,反问道:“你是将那些人甩掉了才回来的?”

方思明扬出一个笑,像是只逮着了老鼠洋洋得意的猫儿:“那当然,否则怎么可能用得了三天。那些人现今没一个活着的,我可不会拖回尾巴来给大哥添麻烦。……啊!好疼!”

听到方思明不停抽气,原随云才施施然把手从他伤口上挪开,温声道:“带回来也没关系,难道我连区区几名刺客都处理不了么?我这儿的伤药都是顶贵重的,下次若再随随便便把自己伤成这样,我可一丁点儿都不会浪费在你身上。”

他威胁到这里,发觉对方只沉默着,半天没有接,不由道:“思明?……思明?”

伸手摸去,方思明竟是身子一缩,随后小动物一样委委屈屈地哼了一声:“……疼。大哥,真的疼。”

原随云本是淡然无波的表情,被他这声哼得仿佛也裂开了一丝缝,他连忙站起身来,小心翼翼地去碰刚才那伤口:“怎样了?怎样了?我手太重了是不是?”

方思明点点头,继续委屈道:“……出血了。”

原随云果然闻到了一丝微弱的血腥气,便真的有些慌,一面自责自己眼睛看不见,下手没轻没重的,一面要出门去叫大夫。

还未转身,方思明又拽着衣摆将他拉了回来。

原随云诧异道:“又怎么了?”

方思明道:“大哥别走,留下来陪我一会儿。”

“可你的伤——”

“横竖又死不了,没关系的。”方思明的声音重又充满了笑意,方才那副可怜兮兮的模样不知抛去了何处,“我想听大哥弹琴。”

原随云在原地踌躇了一小会儿,终于无可奈何地叹口气,再次坐在了床边。他将琴横放膝上,十指按弦,柔声问:“想听什么?”

方思明抱着枕头,往他身边舒舒服服一蜷,道:“《阳关三叠》、《醉渔唱晚》、《夕阳箫鼓》、《石上流泉》。还有,我还想听《鸥鹭忘机》……”

他一口气点了七八首琴曲,常人听琴哪有这样听的?若不是原随云涵养极好,又想到他身上有伤,否则真恨不得要一张琴砸死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