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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君忆长卿(16)

作者: 七弦lyre 阅读记录

长卿忙说:“不用不用,我自己就可以,自己------”

不待她说完,邹远已经提起箱子,大步当先的走了出去,对于徐长卿来说,由于工作的性质,出差简直就是家常便饭,常常是一个人一个箱子风雨兼程,几时有这等帅哥自动当搬运工的待遇,要说心里没有小小的窃喜是假的,尤其是看见身边有孤身美女亲自背着巨大的旅行包缓慢前进,更加窃喜。

西安之行整整持续七天,等到第八天头上,徐长卿又神完气足的站在杂志社花花绿绿的格子间里,艾莎莎飞奔过来:“亲爱的,我都不认识你了。”

长卿撇嘴:“至于吗,不就是烫了个头。”说着转一转身,眼睛忽闪忽闪:“好看吗?”

艾莎莎笑:“好看——我早就说你烫头好看,怎么今天才想清楚?”

徐长卿拿手在头上比了一下:“不是说从头开始嘛,我本来想剪短发来的,想一想还是没舍得。”

艾莎莎贼兮兮的笑:“准备怎么从头开始啊?那天我还看见你跟一个帅哥在一起吃火锅,老实说,是不是还有备胎啊?”

长卿点头:“备胎也没有你多啊,快把你那些个相亲的介绍给我几个,再不成就你相完我相,咱们一茬一茬轮,不教一个好男人漏网。”

莎莎连连摇头:“快算了吧,我本来就够厉害的了,就你一刀子嘴,那些人亲没相成,又遭荼毒,我不是找挨骂呢。”

她们两个人说了一阵子,等到中午吃完饭,长卿终于忍不住,还是走到竹西西的格子间里,努力让自己的语音不露出任何的异样来,微笑着问:“那个水晶鞋的稿子做出来没有?”

西西点头:“做出来了,已经付三校了。”又问:“你看不看?我给你找找电子版,小佳排得很漂亮。”

长卿摇头:“不看了,等出刊日。”

为了给她的这次旅行接风,陈立文特意在燕莎一层的烧烤店里请长卿吃饭,煨好的鸡翅和牛柳上吱吱的冒着油,明火红炭,香味四溢,长卿拿着夹子给火上的土豆片翻了一个过儿,又把鸭梨削了一片下来放上去,在那里烤得不亦乐乎,陈立文喝了一口酒,忽然说:“长卿,邹远对你印象好像不错。”

长卿给他夹了一块牛肉:“立文哥,吃。”

陈立文吃了一块肉:“要我说,邹远那个人不错,虽然话不多,不过人可靠。”

长卿给他夹了一块土豆:“立文哥,吃。”

陈立文叹了一口气,伸出手去摸一摸她的头发:“你从小就这样,我总是不知道你在想什么,可是有些时候,那些事情都憋在心里头,是很难受的。”

长卿叹息:“有哥真好啊,就跟有了半边天似的,心里可有底气了。”

陈立文问:“你到底是怎么想的?要说也老大不小了,阿姨又着急,自己怎么着也得有个想法吧。”

长卿幽幽的叹了一声,端起啤酒杯子来抿了一口:“自出东门,有女如云,虽则如云,匪我思忖——立文哥哥,邹远不是我最早的那个糖人,那个糖人已经化掉了,虽然他是很好很好的,可是我不喜欢。”

唱念做打,似假还真,陈立文笑:“长卿,你难道真的有暗恋对象——我记得最早的那个是楚留香,后来是顾惜朝,现在的是谁啊?”

长卿没有听见他说什么,只是看着杯子里的泡泡,一个一个,慢慢的碎掉了,她的声音很认真很认真:“这个世界就是这样,喜欢的遇不上,遇上的又抓不住,抓得住的又不喜欢,爱上不该爱的,痛了不该痛的,阴差阳错,总是没有好的时候。”

这个春天持续的时间似乎很长,迎春开过,就是碧桃,碧桃凋零,又有玉兰,柳絮飞扬,杨花飘舞,小楼一夜听春雨,一树梨花压海棠,果然是美啊。

美的副作用是过敏,长卿也不知道是怎么了,这一个春天里分外脆弱些,耳后和肩膊大片的肌肤都起了一片一片的小红疹子,也不疼,只是痒得慌。

她有点害怕,找了个周日去医院挂急诊,然后发现挂急诊的人很多,有人的情况居然跟她一样,众所周知,人类都有从众心理啊,然后长卿就觉得不那么担心了,脖子上居然也不那么痒了。

走廊里的人很多,幸好她拿了一本书,便坐在那里一边看一边等着护士叫号,看了一阵子觉得脖子疼,便抬起头来摇一摇,谁知道刚一抬头,就看见走廊那头过来一个人。

那个人很高,戴一副金边眼镜,还穿了一身白大褂,在一走廊的老弱病残中有如鹤立鸡群,显得一尘不染,长卿一眼瞄见,就觉得身上一凛,仿佛是冬天已经来到了,连忙低下头去,只作不见。

脚步声渐渐的近了,白大褂的下摆一拂,停下了。

那个桃花眼吊儿郎当不堪托付,又不是她始乱终弃,凭什么心虚不敢见人,徐长卿把心一横,抬起头来微笑着招呼:“冷大。”

冷于冰淡淡的瞧了她一眼:“你是来看他的吧,他已经出院了,现在不在这里。”

寒流过境,冰雹砸完,徐长卿过了好半天才消化了他话语中的含义,出院,这里,他——

那个桃花公子病了,又好了。

什么病呢?

这个时候护士出来叫号,轮到她看病了,医生慈眉善目,五十多岁,女的,慢悠悠的给她解释,只是普通的皮疹,原因有两个,第一是个人健康情况下降,造成免疫力降低,所以引起皮肤病。第二是春天来了,空气中有很多漂浮的花粉绒毛等微细颗粒,容易对比较细嫩的皮肤造成刺激。

长卿问:“大夫,那会不会在皮肤上留下疤痕?”

大夫微笑:“不会的,只要你不挠破就没事。”

现代的女子都是这样,舍命不舍美,长卿非常高兴,连忙表示感谢,可能是看见这个小女子比较懂礼貌,大夫谈兴也很浓,叹息说:“现在的气候是越来越坏了啊,全球变暖,海平面上升,逻辑学上常常讲蝴蝶效应,你不要看大西洋上的一场台风,也会引起北京城里的皮肤病爆发,今年的得病人数太多了,以后可要注意保健啊。”

虽然扯到的学术问题很高深,结果也不过开了几瓶维生素,一管皮炎平,长卿拿着药品出门,路过医院主楼,情不自禁的抬头去看。

就在那里,十四层的专用病区,他不久之前还在。

长卿不知道哪里来的无名火,恨恨的一跺脚,真真是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你瞧瞧医院走廊里一票的平头百姓,那顾大公子想来也没有什么大不了的,最多身上起几个疱,居然就占用那么好的条件。

鄙视。

BS他。

第十章

幸好已经是暮春时节了,这个春天很快就过去,初夏第一场的时装发布会上,长卿又遇见了朱丽玫。

那样艳光四射的女子,走到哪里都像是一道阳光,令人目眩神摇,长卿还在酸溜溜的想,自己这一辈子可能都是没有花香没有树高的一棵小小草,永远不会有风华绝代的那一天了。朱丽玫端了一杯冰水款款的走过来,劈头就是一句:“我要结婚了。”

像她的方式,直截了当,绝不拖泥带水,长卿微笑:“恭喜你。”又忍不住问:“是怎样的人?”

朱丽玫伸手指点,拿着大衣的是一个样貌普通的男人,身姿笔挺,却有一种沉稳如同山岳的气质,长卿上上下下打量他,他似乎发现了,转过头来对她举一举手中的杯子,仪态从容,长卿真心实意的赞美:“你肯定是世界上最美丽的新娘。”

朱丽玫却叹了一口气:“走了多少弯路啊------”

长卿劝慰:“终于修成正果,那就够了。”

朱丽玫晃一晃玻璃杯子中的冰块,轻笑一声:“亏我还追求过那个桃花公子,现在想一想,就跟胡闹一样,谁都没有认真,又或者已经没有真心了,可是女人在这个世上,要是得不到一颗真心的话,是没有办法活下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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