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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薇(10)

作者: 黎昕玖 阅读记录

“可他们就是在人来人往的路中央,哭得不甚大声,却笑得四只酒窝都盛满了泪。”

“我当时就想着,我已经失去了我的挚爱”,他叹了口气,呵出一片白雾,“也失去了挚爱我的人。”

“不能让再多的‘我’经受这种痛苦了。”

我坐直了身子,那个在蜡烛闪烁欲灭的火光里的少年人孤单地看着手中的茶,他身子不高大,烛光却在墙上拉出狭长的影子,他缓缓道出的声音平静而又带着命中注定的淡然。

“所以先生”,他站起身,面对着我低着头,蓦地跪下,“考妣在世之时告学生‘三毋’,之首便是‘毋言大而为小’,三思斟酌,遂去意已决。今学生将戴吴钩,投笔从戎意欲报国,学生已无家严家慈,而古有言,‘一日为师终身为父’者也,遂叩拜以告学生不肖,如若血洒祖国河山,不悔也。”

我来不及阻止,与林熙明一同伸手欲扶却无法拉起长跪之人。他稽首,额头碰在带着泥屑的地上,半晌起身,黑色的眼眸在昏暗的烛光之中看的不大真切,那黑色的深处却是令人悲伤也温暖的希望。

“只愿学生回到故乡的那天,新雨初霁,日出云开。”

我敛眉叹了口气,林熙明握住我的手对着我摇了摇头。我明白人各有命,我更明白当一个人从内心决定了自己要做什么的时候,是刀山火海、山崩地裂都无法阻挡的。

随着生活的继续,我们必将走上陌生的道路,认识新的朋友,而在这一路之上,里程碑终究会渐渐演化成墓碑,每块下面,都躺着一位朋友。

我不愿去想象他的未来,在这思绪乱七八糟飞散的时间里又有多少谁家的儿子死在他乡的泥土上,我宁愿那里是阳光明媚的故里,一身军装的不再年轻的年轻人逆光而行,带着亡故的未婚妻、还有爱他的家人们。

新年第一天,何毕就走了,带了他所有的行李,我和林熙明受他之托帮忙清扫他的床铺,半个时辰不到的收拾之后,才惊讶的发现,一个人存在的痕迹原来只有这么一点,四十八分之一的一天就能完全地消除。

我听闻他过了严苛的飞行员标准,寄来的信中写到——“我们的身体、飞机与炸·弹,当与敌人兵舰阵地同归于尽。”

我无话可说,欣慰于他的振作,又揪心于他的未来。

于我们,上课和跑警报的日子仍旧进行着。它们太过频繁,我们甚至开始不慌不忙起来,本是五花山上的灯笼一换红色,大家便开始往着山里四散奔逃,到了现在,空袭正式警报的两个红灯笼都挂上了,教授才探出个脑袋看看,对学生们说声下课。

昆明几乎没有防空力量,日军飞机想什么时候来,就什么时候来,甚至有时会提前一天预报说是有多少多少架飞机明日会来轰炸,结果还真言而有信地按时到了,连飞机数量都不多不少。

一个普通的早上,我醒的很早,身边林熙明还在熟睡,呼出的气轻轻拂动着棉被露出的线头。睡梦之中这人的眼角带着些许的皱纹,我伸出手悬空着描着那一线线的纹路,心中突然就柔软下来,像是儿时揉过的宠物兔的软毛。这个人,向来是怕我累着饿着渴着病着的,最怕的是我不告而别,最最怕的是他留我一人。我无法想象没有他的生活,那会是无水之鱼、无光之木、无翼之鸟,我一生里的每一个片段、所有的回忆,都有着他。

我食指向下轻点在他的眼角,望能与他携手至雪色满头。

他睡得很浅,迷迷瞪瞪地感觉到一只如同苍蝇般恼人的手在骚扰着他,便一把抓住我的手,塞进了睡衣下,按在温暖的肚子上。

天气还有些凉,我体质不好,不着外衣地这样胡闹,手已是有些许冰凉。

我敛着眼感受着缓缓回暖的手,突然地不想起床了,便又缩进他的怀里闭上了眼。

作者有话要说:

生日趴玩了一天回来挺晚了码到现在撑不住了_(:з」∠)_

有点少

不过很甜

过生日就要甜甜的QUQ

第11章 第十一章

【十六】

这一觉补得很是沉,我睡得竟比平日的夜里更为舒心。再睁开眼的时候,阳光已是斜照到床头,林熙明柔和着眼看着我,眼底盈着一股子笑意。

“我还说,你再不醒就捏你鼻子了。”他调笑着说道。

我这才发现是我揽着他的腰不放,旋即故作轻佻地笑道,“春宵苦短日高起呀”,我挑起他的下巴,轻轻朝着他脸吹了口气,“从此君王不早朝~”

“是是是,我是汉王你是杨家小女”,他顺着我挑起他下巴的手蹭了蹭我的手心,“起来吧我的贵妃。”

我笑着穿上衣服,又被林熙明套上个羊毛围巾,我有点惊诧于这件新添的围巾,在这个地方而今的物质条件,也不知林熙明哪来的钱添置这么一个物什。

我问了他,他说是向他一个富家学生那买来的羊毛线,自己抽时间织的,我紧了紧手中羊毛,柔软而又温暖,眼眶突然有些犯热,掩饰般地说道,“我是说这线怎么没那么紧实。”

他却连忙解释道,是因为线不够,只好用了这种方法织。可我哪里是在责怪他这个,只是心中突然的千言万语难以言说罢了。

“你的气管不好”,他低着眼为我理好围巾,轻柔细心地把喉咙遮得严实,“这儿的冬天又颇为湿冷,有个围巾,也可以挡些风。”

我在他眉心吻了一下。

今日我没有早课,索性跟了林熙明去旁听一下他的化学课。相较于我更喜欢的长褂,林熙明似乎更喜欢欧洲正装样式的衣服,只是逃难之后工资仅仅维持生活,身上穿着的还是他回国之后的几件。

不知怎的突然想起了儿时的时光,常家虽不是特别显赫的名门望族,却也还是可以不愁吃喝,甚至还有算得上是可以挥霍的家底。我回想起那场灭门的大火,蓦得嗤笑一声,转了转笔。

珠宝首饰不翼而飞。

啧啧,这都能被烧没?

虽说我大哥长我几岁,但当时他那心智真真是不敢恭维。

林熙明站在教室最前方手执粉笔讲着我听不大懂的结构与化学键,体态修长地倚着讲台,面无表情地画了小半个黑板的化学结构示意图。我完美地当了一回不求上进的不听讲学生,坐在最后一排拿着笔,心却到了八极万仞之外。

十六岁那年学校放假回家的时候,我曾今见过我大哥疯狂迷恋的那个女人。大哥曾经为了她和父亲大吵一架,我当时坐在一边听也不是走也不是,只好默默不言地坐在一边喝茶。

那个女人叫做芳青,一听便是艺名,之前偶有见过她挽着大哥的肩膀在路上走着。芳青长了一副弱柳扶风地模样,小脸本就没什么血色,敷上珍珠粉之后更是白得令人有些害怕,但是她真的很好看,是完全不同于张扬美艳的漂亮。面容柔和,眉眼温软,皮肤白皙,像是是江南水乡能温养出来的美人。

大哥曾经说什么都要把她娶回家作正房,我们家仍就算是守旧的家风,怎么可能让一个烟花之地的女子作嫡长子的正房妻子?争吵数次之后,这事也就不了了之,大哥开始长期地夜不归宿,我在外求学,这些事也只是听偶有回家的林熙明与我说起。

很是不巧的,十六岁那年放寒假的时候,我有见到过芳青,没有抹那些白得可怕的粉和艳丽的胭脂,眼角收的锋锐,才发现她的五官竟是攻击性十足的样子。她穿着一身日本军装,在租界里和另外一个军官模样的男人坐在法国人开的餐厅之中,坐姿优雅端庄,半点烟花女子的轻浮都无,举手投足之间带着上层建筑的从容。

我一时间没有认出来,只是眉眼间的神采和下意识地小动作没有办法改变,才在震惊之中确定了这是芳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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