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俗套的爱情故事(15)

其实我只是烫了手,不是烫了脚。

那段时间霍时安各种小心翼翼,我过的像是在坐月子。

一哥们儿开玩笑,说方淮,你没了霍时安,就活不了啊。

我把那话听到心里去了,我问自己,离开霍时安我真的就活不下去了?

十八九岁的年纪,年轻气盛,我跟自己置气。

我要死要活的坚持了一个多礼拜,哭丧着脸滚回了霍时安身边。

他一边骂我,一边把攒的小零食小玩意儿全塞我怀里。

后来在国外,我想过很多回,那件事其实没有过去。

它在我所谓的自尊心上留下了一块痕迹,不轻不重的,刚好成了我俩分开的其中一个引子。

分手前的那段时间,高考倒计时,我模拟没考好,我妈发现了我跟霍时安的事,我单方面出柜,姥姥生病。

而霍时安那边是爸妈吵架闹离婚,他的保送名额被人捷足先登。

我俩当时都还太稚嫩,顶不住那些要命的压力,崩了。

崩了的后果就是,我俩在青春的尾巴上各种暴躁,各种爆炸,顾不上照料爱情的小嫩苗。

高考结束的那天晚上,我俩凑一块儿喝大白梨,向对方吐槽自己成长的烦恼,吐槽完了,我说我要出国了,他说那祝你前程似锦。

就是那样子分的。

开始的时候是天时地利人和,分手的时候也是天时地利人和。

都非常的自然而然,包括重遇后的相处。

不管怎么折腾,我俩的俗套爱情故事里,从头到尾就只有我跟他两个人,没有第三者的参与。

说到底,当初会走散,还是不成熟惹的祸。

思绪回笼,我将帖子看完,发现里面的两个主人公分开后还在一个城市,不像我跟霍时安,隔了一个太平洋。

那几年里,我俩的生活环境很不同。

我去客厅找霍时安,把手机还给他说,“这帖子不是我发的。”

霍时安的目光充满质疑,“那怎么那么多雷同的地方?”

“多吗?”我拿了个橘子剥起来,“还好吧,没几个。”

霍时安突然发神经的叫我把雷同点都告诉他,“就你以为的那几个,你说给我听。”

我剥我的橘子,“游戏还打不打了?不打我就睡午觉去了啊。”

他看我不搭理那一茬,气的咬牙,“打!”

完了还一个人傻兮兮的嘀嘀咕咕,“你以前那么爱玩游戏,现在怎么就半死不活了?”

我剥橘子的手一顿,余光瞥他一眼,继续剥我的橘子。

剥完了,我把橘子皮扔进垃圾篓里,“以前是以前,现在是现在,从我俩再见面到现在,我跟你说了没五回也有三回,你就是不肯面对现实,非要跟自己较真。”

他忙着开游戏,没听清,“什么?”

“我是说啊。”我往嘴里丢橘子,声音模糊,“时安,你是不是希望现在坐在你面前的,还是过去的那个我?”

霍时安猛地抬头。

我吃完一片橘子,又往嘴里丢一片,说了一句话。

与其是说给他听的,不如是说给我自己听的,我说,“没必老是要找过去的影子,人不是电脑,没有一键还原的功能,变了就变了。”

霍时安仿佛被搓了脊梁骨似的弯下腰背,扭曲着一张脸揪我领子,一把将我揪到了眼前。

第16章

霍时安是单眼皮,眼尾上挑且狭长,而我是双眼皮,眼睛大,形状圆,快赶上他两个了。

我俩现在就是所谓的大眼看小眼。

我做了个吞咽的动作。

他大概是被我传染了,喉结也跟着上下滚动。

距离太近了。

近的我一呼出气息,他就吸进肺腑,我俩交换着来,周遭的空气都变得湿润,且闷热,让人没抓没挠的难受,想干点什么。

我哑声开口,“你……离我远点?”

“行。”

嘴上这么说的,他的举动却跟我唱反调,中邪一样往我眼跟前凑,鼻尖抵上我的。

我脑子里的某根弦猛地一下颤抖,随之而来的是我十九岁那年的夏天,阁楼上的单人床,晃啊晃的,晃了一整个下午。

回忆好像也在这一刻传染给了他。

因为他看我的眼神像锅里烧热的麦芽糖,黏糊糊的,拖着又甜又烫的糖丝。

先前要把我弄死的愤怒样早他妈不见了。

我看见霍时安的脑袋开始一点点往左摆动,幅度很小,却很坚定,这是他要亲我的动作,我俩在一块那会儿,他每次亲上来的时候都这样。

现在还是一样的,没有变。

我看着与我呼吸相融的霍时安,像是被拖拽进了一个漩涡里面,分不清现实跟记忆。

就在我俩快要亲到一起的时候,他工作用的那部手机响了。

我的感官跟行动能力都慢慢恢复过来,就是有些脱力,一时提不起劲儿,只能靠着沙发轻轻喘气。

霍时安听我喘气,背部绷了绷,他大步走到一边接的电话。

那头是他经纪人的声音,尾巴着火了似的嚎叫,问他在哪儿,是不是想翻天。

他看着我,眼神黑沉沉的,深不见底,不知道在想什么,耳根整个通红,话是对经纪人说的,简明扼要,“我马上回去,挂了。”

这通电话像龙卷风,卷走了小沙发上的暧昧与躁动。

霍时安把帽子跟口罩一一戴上,两部手机叠一块塞进了背包里,一言不发的往门口走,开门前一刻他没回头的说,“方淮,以前我跟你讲道理,你嫌我烦,嫌我罗里吧嗦的,现在我不讲了,我改了,你倒是讲上了,比我还啰嗦,过去现在,影子什么的,操。”

他意味不明的嗤笑了声,顿了顿,低声开口,“我拉着你打游戏,不是想你变回以前那样的游戏疯子,就是想跟你有一个共同话题,不想我俩在一起的时候,除了过去就没的聊了,那太糟心。”

“好歹我们也是认识了十几年,一起长大的,别搞的几年没见就跟几辈子没见一样,要是你有别的感兴趣的东西,也可以跟我说,我有时间研究研究,编程就算了,我不想年纪轻轻就迎来中年秃顶危机。”

说完就开门走了。

我还没捋好他的那番话,就收到了他的微信:游戏晚上打!后面还跟个微笑的表情。

不知道怎么回事,我觉得那表情挺欠揍。

我想起苗苗买的大白梨还在袋子里忘了拿出来,就去捞一瓶喝了两口。

神了。

竟然还是原来的味道。

傍晚的时候,苗苗给我打电话。

我一边把大白梨的瓶子放在架子上当宝物摆放,一边给她说了我的初恋。

可能是早猜到了故事走向,她破天荒的没有问这问那,就让我听一首歌,是她自己大三那年写的,叫《半颗星星》,说晚点再打给我。

晚上七点多,我接到她的电话,问我听了那首歌以后是什么感觉。

我把手机放茶几上,抠着手里的大石榴,嘴里塞了一把,声音模糊的说,“就很凄凉啊。”

苗苗说,“那你再听。”

我用舌尖掠几下嘴里的石榴,声音更模糊,“再听也是那个感觉,欢快不起来。”

她不依不饶的,“你多听听嘛,多听听肯定能听出其他的感觉,那首歌跟你的心境很配。”

我吐掉一把石榴籽,满脸黑线的说,“大姐,你那歌的灵感来自一只流浪猫。”

苗苗来一句,“你不觉得自己很像?”

“像什么?流浪猫?”我继续抠我的石榴,“我什么时候流浪过?”

苗苗说,“你给我的感觉一直都是。”

我停下了抠石榴的动作。

苗苗轻声说,“淮淮,你现在就像回不了家的流浪猫,但你跟它不一样的是,你不是忘了回家的路,你知道那条路怎么走,就是不敢。”

她给我用了一比喻,“你的家在霍时安心里,你怕你走到家门口的时候,身上的毛长了很多,也不像以前那么洁白无瑕了,门识别不出来你,不让你进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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