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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到五零搞建设(34)

作者: 大尖椒 阅读记录

“我给你念念啊!”李光久故作咳嗽一声。

“李瑞同志!您好!

我是石家小学一年级的学生李光久,您最近身体还好吗?”

李瑞在旁边插嘴:“我好的很。”

“别打岔啊。”李光久抬头瞪了他一眼,再次闭着眼睛念道:“在我最彷徨无措的时候,是您最先发现我,并把我抱到安全的地方,在我难过的时候,是您故作机灵变着蹩脚的魔术来安慰我。”

李瑞哼了一声:“难为你了。”

“你告诉我,这事上无万难事。”

“我什么时候说过这句话?”

“叫你别打岔!”

“好好好,你继续。”李瑞递了递左手,做了个你请的动作。

“所有一切不好的,不快乐的事情都会过去,你告诉我,解/放/军的义务就是为了给人民排忧解难,解决困难,这些事是你应该做的,而我,不应该把所有的责任都堆到自己身上。”

“你让我明白,这个世界上,尚还存在许多像您一样心地善良,品质高尚的人,坏人始终只是少数。你让我相信,所有困苦与磨难都只是在锻炼你,让你变得更加的强大,所以请我不要害怕,不要畏惧,让我保持一颗勇敢,善良的心。”

“真的很感谢你,祝您身体健康,万事如意。”

“说得我都信了。”李瑞叹了口气:“不过说得真好。”

后来这封信被放到玉县博物馆内,若干年后,仍有人念着这样的句子,被句子当中的真诚所打动。

又有谁知道,这封信的来源其实是李光久逗李瑞的一个玩笑呢?

作者有话要说:PS:万字更新成就【完成】

明天六千字。

☆、第二十七章

回到家中, 周香正在给院子里的种得黄瓜秧子浇水, 她半插着腰, 大概是有些累了,拿手拭去头上的汗水, 半抬起身, 就看到李光久站在门前, 一副踟蹰的样子,就先笑道:“回来了?”

李光久慢腾腾的从门前踱步过来, 低声叫了一声:“娘。”

“哎。”周香连忙应道, 放下手中浇水的破碗, 快步走了过来, 又打量了一下李光久那副失落的样子:“这是怎么了?”

她不等李光久说,先自个儿笑道:“我看你二叔家那瓜种得真好, 就想自己试着弄一下, 你这是……”她犹豫了一下:“你爹他?”

李光久摇头,一副委屈的模样:“娘, 我跟丢了。”

周香顿了一下,反笑出声:“我当是什么事儿,你爹又不是不回来了,到时候回来好好那他是问!”她一边说着, 一边劝慰:“没事的啊, 这么点事犯不着难过。”

那句你爹又不是不回来触动李光久的心弦,他嘴唇微微颤抖,强行抑制住想要倾诉一切的欲望, 极其艰难的挤出一个笑脸:“嗯……知道了娘。”

周香为人母,个性纤细敏感,察觉李光久三言两语不一定转得过来,于是就想转移一下他的注意力,此时她已经有些后悔让李光久出去跟李全友了,也不知这孩子一大早跑出去到现在吃了什么东西没有。

念头一转,周香就道:“这样吧,饿了没,春妹给了一根青瓜,我先掰着吃了一点,脆甜脆甜的,你去堂屋里把那根瓜给吃了吧。”

李光久此时一点胃口都没有,只是摇头:“娘,我不饿。”

周香颇觉稀奇的看了他一眼,觉得有点难办了,她站在原地寻思着要怎么劝才好,就见李光久抬头道:“娘,我帮你做点事吧?”

周香颇觉得为难,站在原地琢磨了一番:“这……你想帮娘干什么?”

李光久听周香这般说,就知道周香是不愿意的,他这几年很是调皮捣蛋,再加上身体又不行,同龄的许多孩子都能帮家里分担一些负担,一些轻散的活计都能应付,唯他什么都不行。

也就周香独他一个宝贝儿子,又是书香门第里出来的,对他在这方面没有什么要求,只盼他尽早学会为人处世且不走歪路。

周香简直就是把他当高门贵子来照顾。

说来也是奇怪,生在高门的周香一生没过上几天高门的生活,吃过无数苦难,到现在家里大小家务,外面田地照顾,甚至与邻里的走动,说话做事没有人挑出一点儿毛病,简直就像是真的从农村里长大的姑娘。

反倒是真的村野出身的李光久被人老是嘲笑公子命,到现在烧个火都不会烧,一双手青葱白嫩,真正做到十指不沾阳春水。

就算是村里再怎么惯儿子的也没见过这样宠的。

李光久站在原地,竟是觉得自己脸上发烧,他从恢复记忆以来,其实内心总有一种莫名的自信,这种自信让他觉得自己有一种无所不能的感觉,甚至对自己目前还只有八岁这件事实而觉得不甘。

但是,说真的,不评价那段还没有成熟的幼年记忆,他现在难道就连其他同龄的孩子应该做的事情都做不到吗?

一屋不扫何以扫天下?

既然真的想壮志酬筹的为当今时代,当今社会做出一番贡献,那么首先,就是先在这个家里做好自己应该做的事情,他不想再成为下一个李全友。

大家是大家,可小家也一样重要。

李光久低声呐呐:“我……我去把鸡给赶回来。”说完之后,他更是觉得不好意思,低着头都不敢看周香。

周香似乎想笑,又强行按捺,她道:“行吧,你知道在哪吗?”

李光久点了点头。

周香伸手摸了摸李光久的头:“你不用太在意,这些都是小事。”她察觉到李光久那羞愧的情绪,劝慰完后,不由叹了口气:“也不知道这是怎么了,这几天眼睁睁的看着一下子变得成熟懂事了些,我这心里反倒不是滋味。”

李光久抬起头,一副不明白的样子。

“人……总是在经历磨难之后才会快速成长。”她轻轻道:“大概是我自己没过上几天轻松日子,我反而想让你天真的时间长一点,再长一点。”

明明是很简单的几句感叹,却让李光久内心一酸,他做周香的儿子只有八年,说来也是奇怪,他这样的,一下子有着三十年记忆的人,按道理再怎么样,三十年都比八年来得更有威力,更清晰才对。

更何况,他那短短八年还只是个孩子的童稚岁月,但是,正相反,那三十年记忆变得越来越模糊,他不记得那个现代的李光久是否有家庭,也不记得那个李光久的父母,甚至连他的朋友都觉得模糊,并且随着时间的流逝越来越淡。

反倒是这八年的幼年时光历历在目,如数家珍,对周香的依恋之情刻骨铭心,对李全友则是爱恨交织。

爱他有胆有识,衷心报国,恨他只知大家不顾小家。

他有时也觉得奇怪,他到底是现在的这个李光久,还是后世那个李光久,又或者所有的一切其实只不过是他的异想天开的一个梦。

后来,他决定什么都不想,无论如何,他始终是他,他的父,他的母也只有一个。

只想当今,就不必再去寻究根底,这种带有哲学的问题一不小心就能够把人绕进去。

做好自己,不愧天,不愧地,就够了。

李光久伸出手,不要脸的强行抱住周香的腰,他个头不高,头埋在周香的肚皮上,闷声闷气的道:“娘,你真好。”

真幸运,此生做了你的儿子。

——

此时太阳差不多快落山了,但村里还是很热闹的,田地里大家也都还在忙,一些年龄小的聚在一起,围着村口那颗歪脖子树前玩起了鬼捉人的游戏,河道口停着没人用的渡船,李光久顺着河道边摸去,可以看到一行色彩斑斓的野鸭在啄水嬉闹。

他家鸡就隔着河道边一边扒着土一边遥遥望着那河里的鸭。

他站在原地,看了一眼,认出自家那色彩斑斓的红公鸡,这鸡在他家养了有好几年了,五岁还是六岁的时候,李全友回来没多久,家里条件慢慢变好,周香去集市上抱回来的小鸡仔,大概是幼年时期被李光久天天撵撵出了仇恨,这鸡长大之后没少追着他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