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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等宠爱(46)

作者: 青丝着墨 阅读记录

然后他听见狄勇勇的声音:“大哥,你看。”

林深转过头去,直如晴天霹雳一样,手里的船桨落尽水里,砰的一声,惊醒了剩下的人。

第三十四章

平静的水面荡开一层涟漪, 层层散开如同怒放的鲜花, 一直开到丛林的水岸的边缘。

惊动了蛰伏的鱼群, 晃动出更大的涟漪。

所有人的目光顺着那一声低呼望过去。

清晨带着薄雾的林中, 阳光透过枝繁叶茂的丛林照射下来, 如同无数发光的丝线散落,一个身材修长的少女婀娜背立着站在绒毯似的草地上, 她显然在躲避什么,全神贯注望着绿林外。

少女穿着一件露出腰脐的白色衬衣, 而她腰间的皮肤比这衣裳还要白,自然蓬松的短发上面零星落着碎碎的绿叶,除此之外, 她的身上没有任何装饰, 但是仅仅是这样一个背影, 已经叫那背后的人群屏住了呼吸。

而那一声船桨落水的声音蓦然惊醒了她。

少女惊慌转过头来。

程砺站在船头,呼吸猛然一窒,李斯函站在他身后, 紧接着是巴古斯、林深、狄勇勇,还有那些划船的土著们,他们全都看见了, 众人的目光死死盯着那个少女,尤其是李斯函, 他脸上一丝表情也没有,但是眼睛就像毒药和刀刃,立刻就想要将那怔怔的少女收入囊中。

巴古斯低声惊喜叫了一句:“天呐。”

林深转过头去瞪这一群虎视眈眈的男人, 少年张了张嘴紧蹙着眉头,手背上的青筋鼓起,捏住手里的毒针筒咯咯作响。

狄勇勇看了半天,侧头看程砺:“我瞧着这女人,像在哪里见过。”

程砺根本没看他。

狄勇勇兀自搜肠刮肚:“在哪里呢?奇怪……。”

程砺的目光终于和姜鹿尔对视,少女的脸庞就像六月盛开的鲜花,美食和安居的生活在短短的日子里让她的身体鼓鼓囊囊丰满起来,除掉了裹胸布巾的束缚,制式衬衣紧紧绷起来。叫谁也不能认错这样早春三月一般青春婀娜的姑娘。

他没有去看她纤细的腰~肢,也没有留心她的长~腿,他只是看着她,就像在拥挤的街道相向而过,彼此目光的交汇,忘却所有的喧哗,又像是一句镌刻在心的诗歌,终于在某个盛夏的午后想起来,那样涌起来的满心的欢喜和情不自禁的微笑。

而为了这一刻,为了这个目光,他已经等待很久很久了。

“诶,大哥,你真的没觉得,挺眼熟的吗?”他嘟嘟囔囔。

“你自然会眼熟。”程砺拍开他晃动的手,已经情不自禁上前一步。

“自然会眼熟?”

“啊……”后知后觉的狄勇勇终于回过神来,他脸色一变,震惊惊奇而后喃喃叫出来,“啊,她就是他!啊,我靠!她不是……怎么会?!……哈——我知道了,你早就知道对不对?难怪……难怪……”

他脸上震惊之后第一时间露出释然的笑,一把揽住程砺的肩膀,又惊又喜:“哈哈,所以大哥你根本不是喜欢男人是不是——”

他很早就知道大哥对那姜鹿尔不一般,姜鹿尔没了后,大哥就是看那条带回来的短毛尖脸的丑猫也能怔怔看出神。

叫他心里无端端瘆得慌。

送来的大胸妹子不要,娇小玲珑也不要,白的黑的胖的瘦的都不要,看他的时间比看那些女人时间还多些。

加上之前那个俊俏的“小阉人”姜鹿尔——如何叫他不多想。

亏他多少次在程砺面前明示暗示自己绝对不可能喜欢男人,好几次借题发挥将那些长得顺眼些的弟兄派到大哥面前做事,然后将那些讲亲的送照片的全部统统拒绝——既是避免大哥尴尬,也是不想自己难做。

娘的,原来大哥不是不喜欢女人,只是不喜欢他不喜欢的女人。

娘的,难为他多少次一面又想和大哥推心置腹,又担心自个的俊美外表叫大哥生出非分之想。

想来想去搞得他自己都神经了。

“哈哈!”狄勇勇畅快笑起来,笑声渐渐低下去。

程砺立刻明白了狄勇勇那句话背后的含义,他看了眼狄勇勇如释重负的脸,又看了一眼他搭在自己肩膀上的手。

狄勇勇突然怯懦起来。他亡羊补牢:“哈哈,大哥怎么会喜欢男人。就是喜欢也不会喜欢我这样的。”

“哈哈……”笑声越来越尴尬。

好吧,欲盖弥彰,越描越黑。

程砺慢条斯理懒得理他:“你想得、很美啊。”

这一场惊鸿一瞥其实短短一瞬。

时间于他而言太过缓慢,从姜鹿尔转头到土著们开始划船,其实过了不过短短几秒,但是这短短的一刻,于他而言,却如此漫长,慢得仿佛有烈火在灼烧他的心尖。

多少次他后悔着自己的等待和风度,如果早知道那一场火,他会毫不犹豫将她拆穿,揽入怀中,叫她跑不得,躲不掉。

感情和某种沉淀的情绪一时占了上风,以至于他并没有去想为什么在这个时候她会在这个地方,也没有注意到她脚旁那一团羽毛包裹的小小身子,他唤她:“鹿尔。”

这一声呼唤就像压到骆驼的最后一根草,结束黎明的最后一脉山峰,呼啦啦的丛林猛烈喧哗起来,就像无数蛰伏的猛兽突然苏醒,猎犬的嘶嘶声,枪支上膛的喧哗声,还有突然而至的人声。

一只原本神经紧绷挂在红树林上紧盯着人群的红毛猩猩,立刻开始龇牙咧嘴,它为这打扰震怒和恐惧,嘴里发出轰隆隆的吼叫声。猩猩先是看了看林外,然后看了看近在咫尺的程砺等人,它原本手里捧着的一堆花果胡乱扔出去,果香和花瓣在林中飘荡。

“在那里!在那里!”从另外有人在大声喊叫,土话和华语交汇。

突如其来的变故惊住了舟船上的人群,巴古斯立刻扬起手示意船手停下,他的卫兵左右上前。另一艘船上,程砺夺过船桨,加快速度,向前面划去。

姜鹿尔略略迟疑了一下,果断将身后那堆羽毛向灌木丛里面推进去些,然后沿着相反的方向跑去。

“鹿尔!跟我上船。”程砺的声音清晰有力。

水面清圆,近在咫尺。

船靠近了,近的他们可以清晰听见岸上的说话声。

就在这时,突然一声枪响,情绪紧绷到极点的居居放弃了低吼和擂胸,竟然忽略了危险,径直直接扑向这艘靠近的船。

猩猩一向是害羞的动物,对待危险它们的第一反应都是趋利避害,但这一刻,居居越过了它的本能,疯狂想要攻击试图靠近姜鹿尔的人群。

“居居!”姜鹿尔制止,但是已经迟了,居居长手长脚跳下来,这样的木舟,若是落在船头,很有可能就此翻船。李斯函毫不犹豫,抬起手枪,砰的扣动了扳机。

张牙舞爪到一半的居居霎时像一个气球一样被戳破,砰的一声落在姜鹿尔面前的河水里,溅起一水水花,温暖的血涌~出,而比这更快的,是更密集的枪声,几乎压着河水响起来。

“呵,找到了。”

这一侧的丛林生长在石层上,稀稀落落,一身猎装打扮的简瑜,英俊挺拔,身后跟着一队装备精良的猎队,手里拉着吐着舌头的猎狗出现在面前,隔着石层,是远处的悬崖和高大的面包树,还有谷口被踩踏得乱七八糟的鲜花小道。

他身旁站着冯减雨和两个拎着木笼的随从。

笼子里面装着两只乱叫的小猩猩,它们身上的毛发还留着母亲的血。

丛林中这样的猩猩,害羞而沉默,土著人称它们为林中之子。它们的母亲会花七年的时间将它们带大,而在这之前,所有的母亲都会拼命保护自己的孩子,所以要想得到这样一对宠物,唯一的办法,就是杀掉它们的母亲。

这样的事情,李斯函曾经为了李雪音做过一次。

而现在,简瑜同样在做着。

带着猎队进山,矿区的分布,泥炭沼泽森林的情况,都一一记录在案,如果在这个过程,再顺便带两只猩猩回家,对他而言也不过是举手之劳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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