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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遍全宇宙[快穿](34)+番外

“一个朋友。”陆明远回道。

“女朋友吧!”

“陆队出马就是不一样,这是我活了二十三年,见过最漂亮的人,明星都比不上!”

“陆队你这表情很值得推敲啊,难道是还没追上?那你可得加油了,美女身边从来都不缺追求者,更何况这种级别的大美女!”

大家你一言我一语,陆明远听完垂下了眼,掩去眼底的苦涩。他们其实猜对了一点点,颜昭的确是他女朋友,但那是以前的事了。他们分手了,截止今天,刚好九百天。

认识颜昭,是一个意外。

他跟朋友打赌输了,替对方到明大当一个月的教官。也就是那个时候认识的颜昭。不过不是俗套的教官跟学生的故事,颜昭那时候正好无聊在明大门口开了一家咖啡店,招了一堆高颜值好身材的服务员,自己当甩手掌柜。她那张脸真是漂亮得犯规,那双眼睛仿佛能把人的魂儿都给勾了,追她的人简直多得数不清,而陆明远并不是其中之一。

他们之间,是颜昭先看上了他。

后来他问颜昭为什么会喜欢他,得到的答案是她喜欢身上有伤疤的男人。第一眼看见他就觉得跟其他人不一样,然后找了住同一宿舍的教官问到了伤疤之类的细节,就更喜欢了。

他行事一向认真,而颜昭的这种喜欢,给他的感觉太草率太儿戏了,说不出的违和。于是他让人查了一下,很快资料送到他手里,厚厚的一沓,翻开一看,精彩两个字完全不足以形容颜昭的过往。

第29章 现世-复苏(三)

陆明远觉得颜昭的喜欢太儿戏, 可是从调查的资料来看, 哪里是什么儿戏, 她分明就是在玩爱情游戏。最近三年里,她就有过好几任男朋友, 打篮球的踢足球的游泳的,黄皮肤白皮肤, 黑眼睛蓝眼睛……性格各有不同, 但是无一例外都是长得好看的,而且在一起最长的也没超过半年, 短的一个月不到就分手。

“她说喜欢你的时候, 是真的喜欢。但是怎么说呢,感觉跟大众定义的喜欢是不一样的, 就像是……喜欢一个东西,比如突然喜欢听一首歌或者吃一种食物,短时间内可以无限单曲循环那首歌吃那种食物,但是总有腻味的一天。歌曲听腻了就换一首,食物吃腻了就换一种, 男朋友也是如此, 分手后换下一个。”

“不过有一点,同一种类型的,她只会喜欢一次。”

当然, 颜昭的人生不是只有谈恋爱,其实她所有男朋友都是在工作当中认识的。她的工作换得比男朋友更勤快。她当酒店大堂经理的时候,男朋友是财务总监。她应聘漫画助理, 然后不久工作室的头号大神就喜欢上了她……

来明大门口开咖啡馆之前,她的上一任男朋友是一位大厨。朋友圈里,全是给女朋友的爱心早中晚三餐+夜宵图片。

真的,没有一个是重复的类型。

陆明远出身首都最顶级的红贵之家,但是从小被家里老爷子扔部队里,糙养长大。喜欢他的人不少,不过他都没看上眼的,就这么一直单了二十几年。他一向洁身自好,没想到忽然遇到一朵烂桃花。

陆明远当时真的是气得不行。部队多年养成的习惯,不知道什么是委婉,拿着资料直接扔到颜昭面前,“我对你的游戏不感兴趣,不用在我身上费心思。”

颜昭当时略有些惊讶,把资料粗略看了一遍之后,就恢复了平静。“姓陆,明字辈……是陆大少爷吧。难怪一眼看去就觉得跟别人不一样,毕竟是见过血的锋刀。怎么办,知道真相后,我好像更喜欢你了!”

这是陆明远见过最漂亮的人。

年轻的女孩穿着一条简单的白色连衣裙,露出一整条白皙而又纤细的胳膊。她有着一头及腰的长发,拢到一侧编了一条的松散麻花辫,五官精致,肌肤白皙细腻,让人不由得联想到上好的羊脂白玉,特别是那双眼睛,乌黑而又明亮,她看着你说喜欢的时候,仿佛有一种不可抗拒的魔力。

陆明远被她这一调戏,憋红了脸,错开视线看向别处,扫到桌上那一堆资料,顿时想起自己的来意,脸色由红转黑,声音不自觉带了怒气,“我不喜欢你!”他说完蹭一下站起来,转身就走了。

感情的事将就你情我愿,他这么排斥,颜昭也就放弃了。

大一军训一个月,陆明远待满就走了。本来按照这个发展,他跟颜昭之间是不会有后续的。然而在那之后不久,他就接到部队派下来的特殊任务,整个过程都比较顺利,只是没想到最后出了问题。出任务的一共五个人,最后只有他跟另一个人活着回来,对方失去了一条胳膊,他则伤了右腿,都不能继续留在部队。

那段时间,陆明远整个变了一个人,暴躁易怒,手边一切能砸的东西都被他砸了一遍。后来他在医院里碰巧看到颜昭。正值冬日,她穿了一件白色风衣,眉目如画,唇色嫣红,手里捧着一束花。

她从病房前经过,护士刚好开门进来,她无意间扫了一眼,而他也抬头看了过去。

后来很长一段时间里,陆明远都在想,如果当时他没有看那一眼就好了,就不会有后来的事。得到又失去,不如从来没有过。

颜昭那天本来是到医院看朋友的,结果遇到他,那束花就躺在他床头了。

……

“如果你现在才遇到我,你还会喜欢吗?喜欢一个瘸子!”

“我喜欢一个人,大多数时候是先看脸,再是其他。但是陆明远你不一样,我喜欢的是你这个人。”

……

“颜昭,你的喜欢能有多长久?”

“你试试不就知道了。”

……

“好。”

……

明明清楚颜昭的过往,知道她是一个怎样的人。可他最后还是跟她开始了。陆明远一度觉得,他伤到的可能不是腿,而是脑子。

但不可否认,交往的那段时间,真的是他人生中最开心的一段时间。以至于他忘了颜昭是什么人,偷偷选好了钻戒想给她一个惊喜,结果她一句话,把惊喜的喜字抽掉,只剩下惊。

“分手吧,陆明远。”

男人的自尊心作祟,陆明远连挽留的话都没有说,愣了一下后,他努力压下所有情绪,甚至还笑着说,“哦,差点忘了,你的喜欢是有保质期的。七个月零一天,我应该是最长的那一个吧。”

“好,分手。”他说完,转身离开。笑容再也崩不住,衣兜里装着钻戒的盒子几乎被捏变形。

结果只是当时答应得干脆,分手后却始终对颜昭念念不忘,控制不住的去想,她下一个会喜欢什么样的人,那双漂亮的眼睛看着对方,用好听的声音说着喜欢两个字……

陆明远觉得自己疯了,像个变.态一样跟着颜昭,从帝都到清昼。她住在梧桐区,他就调到了梧桐区的公安系统。她很少出门,而且没什么规律,就这样他也会在空闲的时候,去丽景湾门口广场的长椅上坐着,远远看着她的那间屋子,可以从下午坐到晚上,才起身离开。

……

最近一直很忙,好不容易暂告一段落,陆明远跟以前一样去丽景湾门口坐着。上下左右的灯都亮着,除了颜昭那一间。他以为她睡下了,不可抑制的想起她睡着时的样子,发了很久的呆,傻笑之后变成苦笑。天色渐晚,他本来准备要走了,没想到会看到颜昭的身影,她一个人出门,没开车也没带保镖,出了小区大门直接拐上了那条偏僻黑暗的路,因为担心她的安全,他就跟了上去。

然后就有了后来发生的事。

……

颜昭很快录完了口供。时间已经很晚了,再加上凶杀案就发生在丽景湾附近不远处,陆明远不放心让她一个人回去,于是开车把人送到了楼下。

如果是以前,他肯定会直接把她送到门口。但是现在,楼下已经是极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