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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特殊破案姿势[异能](1)+番外

作者: 白昼之梦 阅读记录

《我有特殊破案姿势[异能]》作者:白昼之梦

文案:

表面老油条内心小狼狗前任刑警队长x身怀异能小侦探

又名《骨相美人》

一朝穿回90年代,却发现重生在了本该意外身亡的堂姐身上,还多了一项摸骨的本事

白天破案,晚上算命,风光背后危机重重

别人都道她为了赚钱不要命,哪知她是为了要在不多的时间内破解必死之局

行动诡异的记者,身世迷离的商人,一切线索都指向十二年前的一桩旧案

只不过空降来的顶头上司为何总是针对她?难道自己秘密被他发现了。。。?

于队长:听说你又要辞职?

周洛熙:嗯……我也老大不小了,不换个安定点的工作怕是要嫁不出去【内心os:我能怎么办,我继续当侦探会死啊!会死的!真的你信我!】

于队长:别担心,实在不行,咱俩凑活一下。

周洛熙:……???

背景架空!女主任职的部门为有有一定职权的【有关部门】为了和谐:最后坏人都被抓住了!

女主美美美,查案过程没什么逻辑全靠金手指~

内容标签: 穿越时空 异能 甜文 年代文

搜索关键字:主角:周洛熙,于泽川 ┃ 配角:众位吃瓜同事 ┃ 其它:

第1章

早春时节,朝向不好的老房子内壁泛着潮气,深吸一口气就觉着胸腔内也跟着发了霉。

周洛熙被闹钟吵醒的时候,还正做着一掷千金的美梦。

一觉醒来,窗外还有上学途中熊孩子喊叫,被褥也是潮乎乎的黏在身上,叫人浑身难受。她皱着眉,几乎全程都闭着眼睛踱到了厕所,打开水龙头扬了自己一脸冷水,这才彻底清醒过来。

镜子中出现了一张娇俏的脸,却不是属于周洛熙自己的。

说到周洛熙这个人,没别的特点,二十来年的人生可用三个词来高度概括:头铁,贪财,丑。

而前两个特点归根结底都是因为第三点。

小时候总有些孩子不学好,投机倒把地忽悠一些老实同学的钱,那些把戏她周洛熙都看不上。要玩儿就玩儿大的:假装自己开了天眼会算命,把同学家长给骗了一整圈儿。这件光荣事迹,虽然害的她差点被退学,但是那感觉还真不赖。

好在那些比她大上两三轮的学生家长,多半羞于承认自己是被个小孩儿给骗了,这事儿才不了了之。

周洛熙想要赚钱的目的很明确,为了可以找最好的医生给她整容,家里条件不算富裕,那这计划也就只能靠自己了。她的童年,可是一直同为了遮住额头而蓄起的,又长又厚重的刘海相依为伴。

周洛熙的五官生的尚可,可眉心处青紫色的胎记,狰狞的足以让人对她敬而远之,可以说是瞪谁谁怀孕。万幸的是,虽然也被孤立,可还真没人敢来欺负她,就连不知内情的新班任嫌她的造型不符合规矩上手搂开了她的刘海后,也被吓得不论她闯了什么祸,都从来不敢找她家长。

否则,她怕是非要被她老爹打死不可。

她曾经立下宏愿,长大之后,一定要去当个算命的,如果到时候国家复兴传统文化,能有什么风水师资格证,天师资格证之类的,她一定都统统去考下来,那下半辈子可就不用愁了。

事有不巧,她那耿直的过分的老父亲是个根正苗红的唯物主义者,为了板她这臭毛病,愣是夹枪带棒地逼她上了警校。兴许是觉着她这个二郎神的造型不去惩恶扬善实在浪费。

结果,周洛熙在毕业的前一年,正要去参加实习的路上,经历了一场车祸。按她闭眼之前看到自己那已经被压碎了半边身子的造型,肯定凉透了,谁都救不活。

当周洛熙再睁开眼睛时,发现自己非常俗套的穿越了。而且还因祸得福,穿到了二十多年前,自己那个神往已久的,因公殉职的堂姐周絮身上。

当然,这个神往已久,全是因为她羡慕堂姐长得好看。在那个还没有ps的年代,照片上的人甚至也没怎么化妆,然而娇美的容貌和独特的飒爽英气绝佳的融合在一起。周洛熙觉着,如果当年有所谓的全国警花选美大赛之类的玩意,她肯定能拿冠军。

美则美矣,然而周絮的行事作风,可以说同她是南辕北辙,想要扮演好原主不露马脚,不是件容易事。

好在这个时间点上,正是周絮因为被未婚夫甩了,十分想不开地申请加入大案要案特别调查队,刚经历了重大变故,性情有所变化也说得通,且身边的同事换了一批,也就没那么容易露馅了。

顺便一提,周洛熙自穿回了九十年代,就发觉自己多了一项摸骨的本事,这可不是她从前听那些老人说的天生盲人开了天眼所以能摸骨算命那种糊弄人的玩意儿,而是货真价实的异能。摸到谁的手骨,便能看到他未来几天内会经历的景象,其中甚至还包括了她自己。

原本的周絮,在调职后参与的第一个案子里,追捕歹徒时冲到了一辆正在转弯的货车前,躲闪不及,当场死亡。

而周洛熙发现自己多了这么一项异能时,正好是这场事故发生的三天以前。

她摸过自己的手背,正好看到了这一幕,前世就死于车祸,这辈子可得好好珍惜,她决定当即请了一周的假,说要回老家一趟,所以避过了这场灾祸。

周絮那没良心的未婚夫大名叫做旭东升,之前俩人感情正好时,他还说二人姓名正好可以连在一块念出来,这是命中注定的缘分。

可现在这缘分抵不过他老娘天天在耳旁的念叨,所以旭东升最后忍痛和英姿飒爽的周絮分了手,选择了隔壁小家碧玉可以安心相夫教子的姑娘。虽然旭东升这个人周洛熙压根儿就没见过,可想起这事儿来,就觉着恶心。于是在回了周絮的老家之后,她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去派出所改了名字,所有的亲朋好友听说之后竟没有一人怪她。

原本周洛熙还打着主意能再调岗去轻松安全些的职位,然而原主周絮上个月刚刚为了可以安定的结婚而申请去做文职,刚批了下来就分了手,又立刻申请再调回外勤,如果她现在再去申请一回……怕是要被局长活撕了。

一穷二白还得租房过日子,周洛熙只好放弃了辞职的念头。

虽然S市在华国已经算是数一数二的发达城市,但是如今城区中还有许多平房,虽然破旧,但胜在房租便宜。对门的小巷子里头便是早市,早市十分热闹,两侧都是叫卖声。这样的小街道,就算有汽车也没法通过,倒还是自行车更方便些。

上班的路上,周洛熙不禁有些感慨,虽然物质条件差了点儿,好在空气质量好,人情味儿也浓。泛着香味的热气让一向不习惯吃早饭的周洛熙在路过小摊时,特意停下来买了一袋包子。

到了局里,趁着还有几分钟时间,她就着凉白开把包子往嘴里塞。结果才吃到第二个面前就被人丢下来一沓文件。

“哎小周,这个一会儿你先看看……呀,我没注意你正吃饭呢,那还是先别看了,赶紧吃完,省着一会儿老郑来了又要训人。”

说话的人叫杨梅,专案组唯二的另一个女同志。而她口中的副队,正是特别调查队的副队长老郑。这人别的毛病没有,脾气可是不小,他暂时顶着队长位置的这几天,可没少找茬训人。

前任队长在上一个案子里受了伤,退居二线了。新队长据说是从分局调来的,还要过几天才上任。偏偏老队长是在追捕凶手的时候遇上了车祸,好在虽然伤得不轻,命总归是保住了,也没留下残疾。否则周洛熙都要以为是他替自己挡了灾,要愧疚一辈子不可。

狼吞虎咽吃完了早饭,翻开案件详情,周洛熙整个人就懵了。

死者她认识,正是前天晚上刚刚见过面的第一个“客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