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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之扫墓(4)+番外

这个男人倒是他妈的好命,与三年前相比,脸庞仿佛瘦了些,衬着那脸型更加硬朗,轮廓犹如刀锋般犀利。此刻大概做惯了上位者呼风唤雨,神情之间,带了睥睨的高傲和不可一世的霸气。可不知怎的,我倒是想起第一次见他的情形,那时候,这人要比现在年轻,神情中,保留着从内地带过来,还没有被港岛这个大染缸污染过的腼腆狷狂。那是多久以前了?林世东死了三年,他在我身边布局两年,打压整垮林氏花了两年,原来,我认识这个男人,前前后后,加起来,居然已有七年。

七年啊,足够一个孩子,从婴儿变成蹦蹦跳跳的小学生;足够一个青年,从腼腆狷狂,变成杀伐决断,说一不二的男人;也足够一个傻瓜,如前世的林世东,从世家子弟沦为一名不明,最终枉死车下,变成累累白骨。

我脑子里胡思乱想,一刻不停,唯有这样,才能消弭对他的恐惧。托我胡思乱想的福,我忍受这男人不动声色的打量。他的目光太过锐利,我感觉几乎能透过这具皮囊,看透那内里的灵魂。我不敢接触他的眼睛,不由侧过脸去,看向别处,可他并不满足,强硬地板过我的下巴,逼迫我正视他。粗糙的拇指摩擦着下颌稚嫩的肌肤,犹如砂纸一般令人隐隐生疼。

我忽然觉得一股怒气冲了上来,猛地扬起头,如他所愿直视他,心里想着,他妈的,就算老子上辈子不积德,载在你们手里,那是老子蠢,老子认了。可林世东死都死了,我现在是另一个人,又何必怕你?我使劲瞪了他一眼,这才发现,这个人,居然有一处与以前截然不同的地方。

他原先那头乌黑浓密的头发,如今斑斑驳驳,夹杂不少银丝。

怎么回事?如果我没记错,这个人才不过三十出头,难道说,潮流转向,现在流行挑染成花白头发?

抑或,我在心里暗暗地想,此人作恶多端,终于抵不过良心谴责,劳心劳力,未老先衰?

不过这个可能性很小,据我所知,此人一贯心狠手辣,毫不留情,当初将整个林氏吞并拆解,将林世东逼入绝境,眼睛都不带眨一下,怎么可能良心发现,幡然悔悟?又不是拍粤语残片,世上哪来那么多浪子回头?

我只有片刻错愕,随即暗暗嗤笑,却不知这笑容不觉带到脸上。这男人看着我眼神闪过一丝惊艳,随即骤转深层黝黑,仿佛酝酿不知名的情绪,令人恐惧。

我骤然想起,此人不像林世东,装模作样成了习惯,同性恋却要扮一副异性恋男子的面目。此人荤腥不计,我当年找他理论,便曾亲眼目睹,他将一个稚龄少年压倒身下,后又见过他与堂弟一处行那苟且之事。他犹如恶狼一样盯着我的脸,目光中凝聚着不加掩饰的兴味和欲望,一对上这种目光,我几乎本能地腿软害怕,在身体老实地作出反应后,我方才迟钝地察觉那异样的危险来。

上辈子林世东相貌平平,不摆家世,看上他的人绝对不多,可现在,我顶着这个十七岁少年的皮囊,却是个货真价实的美少年。

而且,还不是一般干净漂亮,而是剔透晶莹,纯净委婉,致使我头一回照镜子,就被吓了一跳。

不是高兴,不是雀跃,而是不安,我上辈子受命运的播弄太过,深知神赐给世人好东西,大多数情况下,并非出于好意。

祂赐予我财富,却夺走我幸福的可能;赐予我名利,却夺走我自由的权利;如今,祂赐予这般的相貌,我真的不敢揣测,会以夺走什么作为代价?

夏兆柏继续以粗糙的手指摩挲我的下巴、脸颊,令身体阵阵战栗,源自灵魂的恐惧再度占了上风,那些遥远的不堪的记忆骤然涌来,我难以自制地瑟瑟发抖,不顾一切,拼命挣扎起来。黑衣走狗制住我不放,我虽人小力单,可也着实踹了那走狗几脚。可惜那男人躲得快,竟然没有踹到他,却惹得他眼内凶光毕露,不知道下一秒钟,是不是就要作出什么丑恶勾当来。我怕得不行,没办法了,只好学女生尖叫起来,一边叫一边嚷:“你们要干什么?我不认识你们,你们凭什么抓我,放手,救命啊——”

我想的是,叫多两声让旁人发现,港岛狗仔队如此厉害,他一个有名有地位的商人,光天化日之下,指使保镖强行制住一个少年,说出去,怎么样都不好听。有钱人的心理我最清楚不过,那一举一动,都关系脸面仪态,最是丢不起人。果然,男人听我尖叫,皱起眉头,对我威严喝道:“闭嘴!安静我就放了你,听明白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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