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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你深爱的时光(2)

作者: 闲闲令 阅读记录

“这种男人最要不得,从小到大活在身边女性的仰慕里,毛病肯定一堆,你信不信?”

我自然是信的,沈苏最大的毛病就是自我感觉太好,虽然他确实有这本钱,但我不能睁眼说瞎话地偏袒他,于是我实事求是地点头,表示同意她的看法。

方文琳把眼睛一瞪,不屑地说:“可你就是喜欢他是不是?跟你说了也是白说,恋爱中的女人都把脑子锁进保险箱。”

我委屈地嘟嘴,今天班主任还特意把我叫到办公室,恭喜我开学初参加的那次设计大赛拿了院里一等奖,我的脑子向来好用得很,哪有锁进保险箱?

一顿饭吃得满桌狼籍,我们还赖着不肯走。唐宁宁去要来一包牙签,兴致勃勃地说要给我们算命。

第一个是姚佳,她掰断几根牙签摆在桌面上,认真研究了一番,说:“从卦上看,你没什么事业运,爱情运很平坦,几乎没有波折……将来会养两个小孩。”

我一乐,赶忙问:“我呢我呢?算算。”

“好,等等啊。”唐宁宁取了几根新牙签,再掰断,再布局,接着细细琢磨了一会儿,突然“呀”了一声,摇头叫道:“不说了不说了,你要打我的。”

我举手保证:“绝不!打你是小狗。”

唐宁宁抿嘴笑,还是摇头。

我在一旁苦苦哀求,也许是酒精的缘故,越求越来劲了。

方文琳捅了我一下,说:“得,我也会算命,我来告诉你,你啊,就是当家庭主妇的命,实习三个月后准备嫁人吧。”

我笑得无法自抑,最后竟趴在桌上哭起来。唐宁宁和姚佳吓坏了,不约而同望向方文琳求救。方文琳一边轻拍我的背,一边扭头跟周围投来异样眼光的同学解释说:“没事没事,我们在吃散伙饭呢,她喝高了。”

我真的是喝高了,往常宁把自己憋死也不要在人前掉泪的,那晚真是哭得惊天动地,方文琳逃似的半抱着我离开小店,她这人好面子之极,我像只树熊赖着她,她只好赶紧把丢人的我拖走,有多远就拖多远。

唐宁宁和姚佳先回寝室了,她们并不清楚我跟沈苏的那点破事。

方文琳把我带到平时上课的大教室去,这时候那里空无一人。我们肩并肩坐在第一排的位置上,等我不抽噎了,她毫不留情地说:“既然这么舍不得,你干脆留下得了。”

我摇头,低声说:“不行啊。”

“我听说我们这届有留校的名额,你不妨争取。”方文琳想了想,刻意强调,“如果你真的想留在这个城市的话。”

我忍不住又想哭,我就是不能留下呀,我为什么要留下?为了沈苏,我怕我终有一天要后悔。

感情,最害怕的就是后悔,想到将来的某一天,我会抱怨当初不该为沈苏留下,我就情不自禁地发抖,我不确定会不会有那一天,但我实在害怕。

我宁愿把所有可能扼杀在摇篮里,也不愿心存侥幸。

方文琳叹了口气,说:“你这人真怪,明明在乎他在乎得要死,却又可以这样坚守自己的原则,要换了是我……”她没说下去,只是又重重地叹了一口气。

她还真说对了,我是在乎沈苏在乎得要死,可是我不能为他留下。

三天后,在机场,换了登机牌后,我还不死心。

拿方文琳的手机给沈苏打电话,一边拨号,一边在心里说:“这是最后一次,再打不通就说明我们没缘分。”可是在等待的那短短几秒钟里,我的心又不住地呐喊,接吧,快接起来,求你!

也许他真的听到了我的心声,当那个富有磁性的熟悉声音在我耳边响起时,我激动得想尖叫,握手机的手在微微颤抖。

可是我居然用异常冷静的声调对他说:“我在机场,半个小时后的飞机,回梧城。”

他静默了良久,久到我几乎不能承受,正欲再开口,他却突然把手机挂了。

我愕然,随即愤怒占据了心头。

方文琳拎着一个小包过来,说:“准备上机了。”

我深吸一口气,拔掉手机的电板,还给她。

她古怪地看了我一眼,面上尽是不以为然。我也懒得多说,从挎包里掏出mp4来听,是一首我记不住名字的歌,这里面的音乐是他帮我下的,每次更新完歌曲,他就跟我说,我换了你应该会喜欢的歌。

我应该会喜欢,他从来不敢肯定我到底会不会喜欢,习惯用“应该,可能,也许……”这样的字眼来表达。

我每次都配合地回答他,“嗯,我喜欢的。”其实我一点都不喜欢。

就像现在播放的这首歌,老实说,若是在平时,我对它不会有半点印象,但偏偏是今天听到。

此情此景,我无法不动容。

那歌在唱:“每个人都是这样享受过提心吊胆,才拒绝做爱情待罪的羔羊……”

我的眼前顿时模糊起来,一股热流像要破堤而出。努力睁大眼睛,腾出手来抓了抓凌乱的短发,一旅客行色匆匆自我身侧走过,他手上的行李箱狠狠地撞了我一下,我的眼泪哗地涌了出来。我听见他仓惶地向我道歉,他明显是个华裔,带了点西方血统,普通话标准,但略显生硬。

明明泪眼朦胧,我却若无其事地冲他微笑,宽容地说:“没关系。”

走了几步,想起同伴,忙回头寻找,她就站在我后面,不离不弃地跟着我,我一时无言,没话找话地说了句:“走了。”

“嗯,走了。”她搭上我的肩,不动声色地给我一个拥抱。

我的心顿时暖起来。没什么大不了的,如果注定不能走到最后,那就在最美的时刻分开。

飞机冲上云霄那一霎那,我从座位旁的小窗口俯瞰那片大地,意外地萌生了一丝眷恋。但我还不至于矫情地说什么别了之类的话,实习结束后我必须回校一趟。我只是有些惆怅,就这样……结束了么?

沈苏用挂机送我离开,连一句挽留的话都吝啬给我。

梧城的冬天不太冷。出了机场大门,我们立即打的进市区,方文琳不是这里人,对这人生地不熟,只能暂时跟着我。严格说来,我也不是,我只是比别人幸运,在这里拥有一套公寓。

说起这公寓的由来,我要感谢一个人,她就是我姐姐——何琥珀,我叫何碧玺。据说我爸起初是给我姐想了“景乐”这个名字,但我妈不喜欢,他们那时就打定了要第二个孩子的主意,我爸正好瞅见我妈放在收藏匣子里的一个琥珀坠子,于是捡了个现成,有了何琥珀。两年后,我妈怀了我,我爸送了条碧玺链子给她,又是一个现成。从我懂事那天起,我就不止一次觉得我爸偏心,何琥珀多好听啊,这么好听的名字却不属于我,我叫碧玺,一个看着老气横秋,又带着浓郁的旧上海姨太太风情的名字。一想到这个名字将伴随我一生,我就极度郁闷,等到我终于下定决心要改名字的时候,我爸妈走了,结果理所当然没改成。

何琥珀不但名字比我好听,长得也比我漂亮,比我懂事乖巧,比我……走运。她十八岁那年,遇上了真命天子,高考都没参加,那男人直接给她办了护照,两人双宿双飞出国留学去了。四年后,她从维也纳给我发了一封电子邮件,告诉我她要结婚了。那封邮件其实也不是专门发给我的,而是发给她未来大伯,不过顺便转发给我,因为邮件内容与我有关,她要把她的其中一份聘礼转送给我。

可是,那份聘礼是一套地中海风格的公寓!

我简直受宠若惊,完全没有想到从小跟自己抢玩具争宠爱的姐姐居然会这么大方。几乎没经过什么激烈的思想斗争,我就说服自己心安理得收下,我想这些物质馈赠于现在的她而言不过是九牛一毛,不要白不要。但是接手后又有点后悔,这毕竟是那个男人买的,从此我没有任何正当的理由拒绝他到我家来,而这里也因此到处浸染着他的品位,还有气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