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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情终结者[快穿]/我家老攻总失忆(2)

主角受爱上了“深情”男配,“深情”男配又对主角受处处体贴,很好,主角攻你可以一边去了。

然而钟承顺这次的身份并没有那么太平,他手握重兵,当初就是领兵镇压叛乱时不小心才会中了小人的暗算而重伤昏迷的,后来才有机会被司欢救下。敌人没有成功弄死钟承顺,自然还会再出手。原著里王爷不是主角,他的事情讲得没那么清楚,所以钟承顺也不知道原著里王爷是怎么揪出敌人的,反正到他这儿,他是没能提前弄死敌人,结果还把自己陷入了险境。

钟老师生活在和平年代,他鸡都不会杀,更何况杀人?而且他一向与人为善,就算穿越之后也是如此,最后导致被人陷害的时候他根本无法像原主那样手段高超地保住自己,反而被敌人围住了王府。纵然他在死忠的护卫下趁乱带着司欢逃了出去,最后司欢还是为了救他而死。

钟承顺自己自然也没能逃过一死,他只是比司欢活得稍微长那么一点罢了。

原以为自己不参与剧情就能善终,没想到非但害死了自己还连累了人家主角。钟承顺重生回来之后心神大震,一方面为自己的愚蠢而懊恼,一方面为司欢的深情所感动。

事实证明,恐同即深柜,钟承顺本身其实是个纯gay,经过刺激之后彻底发现了自己的心意,深深爱上了司欢,决定这一次一定要好好补偿对方。

但是当务之急,他还得先把敌人揪出来,保证自己和爱人的安全。

等钟承顺处理好一切之后,他发现自己错过了司欢救他的机会。生怕从此后就和心上人再无交集,钟承顺头脑一热,直接带人把心上人掳回来了...而且他还傻逼兮兮地对外宣称司欢是他的救命恩人...

司欢一度很奇怪,他什么时候救过王爷了?梦里么?最后钟承顺无法,只好解释说他是为了让所有人都不敢对司欢不敬才这么说的,只是一个借口而已。

可怜钟老师一个大龄剩男从没谈过恋爱,他根本,不、会、追、人!

心很累的王爷大人纠结了许久,还是慢吞吞地回到了卧房。明知道心上人在里头等着和他谈判却不能拒绝,他心里的苦谁懂?

“王爷。”司欢恭恭敬敬地行礼。

钟承顺顿时更心塞了:“你不必如此...”

两人一时间相顾无言。

许久,司欢忽然开口道:“王爷,你果真不愿意放草民离开吗?”

钟承顺只能点点头,虽然他也觉得自己的手段很卑鄙。

“那么,草民可以选择留下来当个小厮么?”

钟承顺:“...啥?!”

☆、王爷x男宠02

司欢见他不明所以,解释了一下:“我不愿给您当男宠,您若非要我留下也可,我给您当小厮便是。”

钟承顺下意识就想拒绝,他哪里舍得司欢去当小厮!

“王爷若是不同意,我下次还会逃跑。”

司欢其实对钟承顺的行为并不是特别反感,毕竟人家一个王爷肯放下骄傲跟他好声好气的说话已经很难得了。但他自觉自己除了一张脸能看,根本没什么吸引人的地方,讲真不见得配得上对方。

他不懂钟承顺喜欢他什么,所以完全没法接受。

他见钟承顺低头思索也不说话,干脆自己继续说道:“我是个手脚健全的男人,有能力靠自己养活自己。王爷的爱慕我很感激,但您不能将我当精致的瓷器摆饰一般,什么都不让我做。我若一直吃白饭,自己也会良心不安。

“王爷若果真喜欢我,那就让我看到您哪里喜欢我。我留在您身边做个小厮的时间里,应当足够您展现了。否则王爷您每日日理万机,与我都说不上几句话,让我如何相信您对我的感情?我也无法对您生出什么感情来。”

最后一句话戳中了钟承顺的心,他心中挣扎了一会儿,点头答应了。

其实也是他矫枉过正了。

上辈子因为本着现代人的行事作风最后害人害己,所以这辈子就彻底抛掉了那些,把自己完完全全当成一个古人。这样固然让他当王爷当得得心应手,同样也腐化了他的思想。他开始不把人命当回事,开始有了上位者的刚愎自用,开始把爱人当成自己的从属。

就像司欢这件事,他一个现代人本应该把司欢放在等同的地位上,给予对方真正的尊重,而不是限制他的人身自由,认为对方应该被娇养着。

司欢是个男人,不是娇小姐。

如果司欢在现代,他将会有自己的事业,然后和钟承顺谈一场平等的恋爱。虽然他是古人,但钟承顺本质上不是,他本不应该完全用古人的思想束缚司欢。

想通了这些,钟承顺顿时智商上线,看明白了之前自己的愚蠢。

“对不起。”钟承顺认真地和他道歉,“以后我不会干涉你的自由,你想做什么就做什么,我只希望你能跟我提一声,这样我能随时帮你。”

司欢惊讶地看着他,这个王爷还真是跟他遇到过的其他人都不一样。

都说宰相门前七品官,王爷也不遑多让,钟管家一个下人都经常不自觉地在司欢面前拿乔作势,钟承顺一个王爷居然完全把自己和他放在同等的地位。司欢直觉不对劲,王爷身上应该有很多秘密。

钟承顺见状尴尬地咳了一声:“之前是我错了,我们重新认识一下,你就当之前那个人不存在好了。你好,我是钟承顺,你直接喊我承顺就好了,如果你愿意喊我阿承更好。”

“...司欢,王爷直呼全名便可。”

司欢糊里糊涂地跟钟承顺重新“认识”了一遍,尽管他觉得王爷奇奇怪怪的,但是他本人从小在乡下长大,对那些高门大户的规矩也不太懂,所以也没觉得太惊世骇俗,这是大约王爷的怪癖吧。

“那便如此说定了,明日开始,我是王府的一名小厮了。”

不管过程如何莫名其妙,结果是他满意的就好。

钟承顺连连点头:“不过我心里是拿你当朋友的,而且我希望我们能发展成为爱人,你不要觉得你低我一等就好,也别用‘您’和‘草民’这种词,你就正常说话就好,别文绉绉的,我听着很难受。”

司欢选择性只听后半句,文绉绉的话他自己说着也难受,王爷不爱听最好。

“那么,我去客房睡。”司欢起身准备去整理自己的衣服,转念一想明天开始他要穿小厮的衣服了,不用那么麻烦,就是可惜了王爷让人给他做的衣裳,还没怎么穿就要束之高阁了。

钟承顺心里一咯噔,立刻站起来拉住他:“客房就不用了。”

司欢恍然:“也对,我该去耳房睡。”他是小厮不是客人,自然该睡耳房。

被王爷礼遇了一个月,他还真当自己是客人了。

“我不是这个意思...”钟承顺心急得不行,平日里伶俐的嘴巴笨拙得完全不像自己的,半天说不出个所以然。

司欢静静地看着他,忽然噗嗤一笑。

“我懂你的意思。”司欢摸了摸他的脸让他稍安勿躁,“那我便不走了,就在这儿住着。多谢你了,阿承。”

钟承顺长出一口气,抹了抹额角的冷汗,心理暗暗决定要好好抽空回忆一下以前表妹给他看的那些追人的小技巧,就是不知道还能回忆起多少。

第二日钟承顺醒来的时候司欢已经起身了,他换了一件广袖长袍,整个人看上去倒是莫名有种公子如玉的感觉。不过这都是错觉,他只要一开口就会立刻幻灭。

司欢从来不是什么大家公子,而是个乡下小子。

“这身衣服很衬你。”水蓝色的长袍穿在他身上确实很美,钟承顺掩下了眼底的惊艳。

司欢低头理了理衣服上的褶皱:“我想了一晚上。”

钟承顺正襟危坐洗耳恭听。

“当小厮太累了,我可能身体承受不住。”司欢微微皱眉。

虽然他一个月来在王府被养得很好,但是他这种先天性的体弱根本不可能这么快根治。为了尊严他会拒绝出卖身体,但也不是说要跟自己的身体过不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