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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之宁做恶人(65)+番外

祝小安站在灯光里,冷冷地看着暗处的常三春,他幽沉的眼睛里闪着光,不由得让人想到躲在暗处伺机而动的狼。

“安安,厉害!”他朝着她竖起大拇指,笑了笑。

祝小安道:“人若犯我,绝不手软!”包括你!

她想回家,却下意识地不想在这样昏暗的地方把后背露给他,总有一种下一秒他就会扑上来的感觉。

她面对着他往后退了一步。

她这样小心翼翼的动作,惹得常三春笑起来,“安安,别这样,哥保证过的就不会食言,你不用怕。”

她现在的确不似刚开始那几天那么害怕,那几天“时差”还没倒过来,所以带着对他的恐惧。

现在因为林家的介入让她看到了希望,也因此感觉到他的弱势,畏惧感就会减少。

“安安,”常三春将声音放的软软的,尽量不吓到她,磁性的声音在夜风里回响,“咱们好好的,行吗?”

祝小安冷嗤,前世你说这话说了多少遍,不是也没好好的,如今的你又有什么资格说这个话!

“对不起,我觉得咱们以后还是当不认识的好,我和你不熟。”她退到门槛里面去,“砰”的一声把门关上。

这样的态度,就是对常三春最好的回答,他低声自言自语:“看来你是不想好好的。”

他扬声道:“安安,晚上关好门窗。”

祝小安心头一咯噔,却听他脚步声渐行渐远,她手抵在门上却不敢开,常三春最会这样的把戏,假装走了等她开门去看,他就会冲进来把她压在门上戏弄个够。

回到村里,她的神经不由自主地就会紧绷,每一次常三春出现,都似乎在提醒她那些不堪的往事。

这里仿佛是一个被阴影罩着的笼子。

她总觉得自己就像一只鸟,本来向往蓝天,不管天高地远也不管风雨雷电,只要努力就无怨无悔,只要拼尽全力就可以改变贫穷的现状,让家人过上好日子。

从前她向往着带着家人一起飞。

结果却是他们帮着常三春折断她的翅膀,然后关在一个鸟笼子里做他自己的鸟,她不需要有自己的思想,只需要随时满足他各种变态的要求。

而且他们觉得她必须要为他只喜欢她这么一只鸟,好吃好喝地对她,只想玩她一个并不想再关另外一只进来而感恩戴德。

真是可笑。

回到家里,祝爷爷和奶奶反而让她不要生气,拿了点心水果给她和祝萍萍吃,“安安,不用往家拿东西,爷爷奶奶家里都有。”

祝小安知道他们说话安慰她呢,他们能有几个钱,现在每年都是俩儿子给粮食,一年给不了二十块钱。

祝小安笑道:“爷爷、奶奶,以后给你们什么你们就只管拿着,该吃就吃,该用就用,不要节省。”

她现在已经开始写小说投稿,她盘算着,一共六篇,如果都录取的话,最少也得给她二十吧,好的话不定有三十呢。

这时候搞文字的赚钱还是不少的,只要被录用,稿费就很可观,比工资高得多。

毕竟这时候作家还是稀有物种。

她还是新人,一旦成熟起来,能够固定约稿,千字至少可以拿到十块的。

她的优势在于有前世经验打底,知道现在的刊物喜欢什么样的文章,而她也不需要靠灵光一闪来写作,而是靠积累的那些经验,根本写不光的,所以她一点都不担心。

唯一要做的就是挤时间尽可能地多写。

因为祝萍萍在,她没有多说,免得这家伙嘴上没个拉链第二天就全世界都知道。

第二日祝有为就把大哥一家拉回来了,同来的还有薛峰。

祝高升皮外伤,祝大娘也算皮外伤,屁股肉多,主要清理碎玻璃,没留在体内就没事,所以只是疼伤不重。

祝大伯的眼睛伤得比较重,虽然没瞎可视力受损一时半会看不见东西,而且他头上的烫伤还没好利索有些发炎,打了一晚上吊瓶,现在让回来吃药散淤血好好休养。

祝有财包着头和眼睛,看起来挺吓人。

报警的人自然是祝大娘。她不肯善罢甘休,一大早就亲自跑派出所报案,指名道姓不许王刚来。

薛峰只带了新人同行,他们先去爷爷奶奶家取证,录口供,询问爷爷奶奶和祝小安。

祝大娘不放心,怕他徇私枉法,一定要全程监视。

爷爷奶奶虽然心疼儿子,更心疼孙女,要真说孙女打的,那该犯事儿了。

祝爷爷一口咬定自己打的,“那畜生推搡他娘,气火我抄起铁锨就给他拍了。他跟我动手,自己跌倒磕的。”指了指衣柜的角,“自己磕这里的。”

薛峰道:“那磕的劲儿可挺大。”

祝爷爷点点头,气道:“可见他多畜生,这是想打死他爹娘,用那么大的力气。除了他自己磕的,我们老的老小的小,谁是他对手?”

薛峰都如实记录下来。

“胡说八道,偏心天打雷劈!”祝大娘跳脚,“明明是那死丫头打的我们。”她屁股疼,虽然想撕打祝小安,也没那个力量。

祝小安看着她冷笑不理睬她。

祝大娘唧唧歪歪半天,薛峰对她道:“耿翠娥你还是先回去照顾祝有财,你的口供已经记录在案,现在要询问另一方当事人。”

耿翠娥虽然不乐意,却也不敢跟薛峰对着干,只说老头儿老婆儿伙同孙女陷害他们。

祝小安讥讽道:“你们要不是来打我爷爷奶奶,能这样?你们要是好好呆在家里,难不成我们还去你家打人?”

耿翠娥气得没法儿,又挂念家里只得回去。

结果她刚回家就觉得不对劲,也顾不得去屋里看老公儿子,就火速冲进了小北屋。

一开门,“我的亲娘啊——”

祝大娘眼珠子一翻,直接昏死过去倒在厨房里。

少不得又是一番忙乱,一家三口都躺在了炕上。

耿翠娥继续报警家里遭了贼,“哪个天杀的他不得好死啊他,他偷谁不好他偷我们这样的可怜人家啊——”

薛峰一个案子还没了,又接一个失窃案,记录在案现场勘查一番,他立刻断定要么是熟人,要么是惯犯作案。

再说大门也没锁,就那么虚掩着一晚上,家里说不定来过几拨儿呢。

这时候这种案子,小地方也不可能验什么指纹、鞋印的,没那条件,只能慢慢查,或者从别的惯犯身上顺藤摸瓜地查。

说白了,这种案子,基本都是自认倒霉的。

乡下每年都发生很多失窃案,不是牲口被偷就是粮食被盗窃的,公安就那么几个人,根本没用。

不过常家屯这些年因为常三春的关系,并没有失窃过,村里人甚至还说开着门儿出去也没事儿,外村的混混不敢来,本村也没人敢在他眼皮子底下混账坏他名声。

祝大伯立刻咬牙切齿:“肯定是常三春!”

常三春知道自己和弟弟从秦检察长那里要了五千块钱,自己得了两千,他气不过,肯定是被他偷走的。

他立刻就告诉薛峰。

薛峰自然不会轻易下结论,“我们只能把相关人员排查询问一下,看看那个时间都在干什么。你们仔细想想,可有告诉过谁钱是藏在面缸里的?”

祝有财摇头,“没告诉别人,可那些惯偷儿,他们肯定能翻着的。”

薛峰道:“就算惯偷儿他第一个念头也是先翻抽屉衣柜,不会直接去翻面缸,别的地方没有翻动的痕迹,说明那人是认准来的。”

祝大伯夫妻更认准是常三春了,他们想不到祝小安,因为祝小安鲜少去他们家,且从来不知道面缸藏钱的事儿。

薛峰让助手先去大队找村长,让他们把附近邻居以及村里值得怀疑的人都叫到大队屋里去,分别仔细询问一下。

待助手走后,薛峰开始调节家庭矛盾。

“你们还要告祝小安袭击伤人案件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