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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绣官路(161)+番外

王文远再次向他道谢,林重阳笑道:“王兄不要再客气了。”说着进去坐定。

这里面的桌椅也不统一,有的是单人单座,有的是数人一长案、长凳,一尺距离一个人。

林重阳就和四个人一起坐,他刚坐下,面色就有点尴尬。

 

第84章 县试、头卷

他个子有点矮, 对他来说桌椅不配套……坐在凳子上胳膊够不到桌子, 到时候答题写字怎么办?

王文远也看到, 赶紧道:“我让同学和你换换。”

他指了指不远处一个独座的。

林重阳忙摆手,笑道:“多谢王兄好意, 不必的。”这可是考场, 任何因素都会影响成绩,连座不好谁也知道, 好不容易抢到怎么可能随便换, 就算别人肯换, 他也不会换的。

王文远也就没有强求。

林重阳则暗暗吐槽自己小身板, 早知道带个小凳子垫着也不至于够不到桌子。

他低头开始检查卷纸。卷纸是礼房备办的,一共十二页, 每页十四行, 每行十八字。这就表示文章不是没有限度的,最长也就三千字出头,县试一般写个一千五到两千左右就可以了。

另外还有数张草稿纸, 让考生打底稿,然后再誊抄到卷纸上。

拿到手的卷纸已经被弥封,只有浮签写着他的一些信息,姓名籍贯以及模样等。

他的上面居然写着俊美童子一名, 这让林重阳汗哒哒一下,当初他爹写的是俊秀书生一个,别人明明都是什么面白无须,身高几尺之类的。

难不成自己也是来刷脸的?

试卷上并没有题目, 因为印刷又贵又麻烦,县衙资金人手不够,还容易泄露考题,知县大人基本不会干这样吃力不讨好的事儿。

所以基本都是现场出题,保险保密又经济实惠。

很快时间到,一身官服的于知县就进场,他提起猪鬃笔,大笔一挥,就写了两个题目,又有书吏分抄数份,再着差役糊在大牌子上,举着牌子挨考场串游,让考生们将题目抄下来开始答题。

当差役举着牌子下来走的时候,考场上就吱呀声一片,十分刺耳。

那都是陈旧桌椅发出的声响,还有人不小心夹了屁股,忍不住呼痛。

林重阳看了一眼题目,顿时有些惊讶,这位于知县还真是不按常理出牌,他去年跳搭得有当年程知府的风采,今年居然又本分质朴得比黄知县还老实。

这题目出的,估计所有人都能松口气。

他默念一遍题目记住,然后低头将题目快速写在草稿纸上,除了一篇文章,还有一篇试帖诗,知县们就跟约好一样。

文章是主菜,试帖诗是饭后点心,考生们答得轻松,主要考官阅卷也轻松。

他借着看题目的时候扫了一眼周围,果然大家都松了口气,有几个半死不活的都一下子龙精虎猛起来,双眼冒光,提笔就开始唰唰唰。

其实这个题目,林重阳之前选文的时候曾经涉及过类似内容,当时是一篇时文,他觉得不错,选出来还重点点评过,后来收在沈之仪选文集里。

沈之仪卖的选文集,买的人还是很多的,就冲着他神童加院案首的名头大家也会买的。

而且据说生意越来越好,现在已经三百文一本。这一场考试之后,只怕可以提高到四百文了,因为有选中的题目就算很厉害,并且文章还具体点评过,句句有肉。

看来于知县要一刷去年的蹦跶知县诨号了。

第一个制艺题目:质胜文则野,文胜质则史。

这个题目连理解的必要都没有,出处一目了然,意思浅显易懂,但是这样就有一个问题,大家都会都懂的东西,不容易出彩。

这等于是降低了入门者的门槛,提高了优秀者们出头的难度。

如果题目难,大家审题都审不明白,破题都破不出来,那么破题出彩者就能得优等。

现在大家都会,要想列入优等,就只能在破题、文章上动脑筋。

想得案首,更得天赋、苦功、名师缺一不可。

这三者林重阳一样不缺,从出生就开始用功,前世自己就是名师。他不是非要考第一名,但是既然有机会,自然要冲一下,尽心尽力,谋事在人成事在天。

他略一思考,题目出自《论语.雍也篇》,表面意思就是质朴大过文雅,失之粗鄙,文雅大过质朴,失之虚浮。

林重阳分析其中心意思还是紧扣儒家的中庸之道,不偏不倚。质与文,可以说是质朴的性情与讲究的礼仪,甚至可以继续引申出去,做人做事、为官为政。一方面太过,则容易失和,一片文章,太过质朴,就会显得粗鄙没有文化,而太过讲究辞藻,则会失之真诚卖弄文采。一个人性情太过直率朴素,直来直去,显得没有礼貌,而太过讲究礼仪,又会显得不真诚太过迂腐虚伪。

当然这些都是题中应有之义,简单直白的,如果仅仅这样写,可以过关,却不会出彩。

科举取士,是为选拔,选拔什么样的人?

难道仅仅会写文,把四书五经吃透把文章写好就行?

那是选老师,而不是抡才大典需要的治国人才。

他研墨的功夫就想了一个破题,在草稿纸上写出来,想了想虽然不错,但要太出彩不容易,便打了个叉扔在一边,再继续一边研墨一边思考。

他决定将这题目和为官之道联系起来,为官者,勤政爱民、忠君护国,然治大国如烹小鲜,治理一郡一县亦如此。法理、人情,为官的两副面孔,法理太严,少之人情味儿,民生怨,人情胜过法理,民心贪,法理与人情二者合一,如君子文质彬彬。

想通自己的内容,他就将破题中庸二字点出,然后再类比上官政。

想明白了题目,林重阳也不耽搁,先在草稿纸上分列重点弄一个大纲,然后用行书一气呵成将文章写出来。

之所以用行书写字,因为坐着不方便,行书写得快一些。

写完之后他一边活动手腕,一边检查细节、修辞、逻辑以及避讳等问题顺便就将句读点出,这些都有固定标杆,他脑子里一过,一条条对过去,哪个也不会落下。

做完这些差不多一个半时辰过去了,他就托着腮闭上眼睛休息一会儿。

等觉得没有问题,他就站起来开始誊真,即将草稿上的文章誊抄到卷纸上去。

他站在地上,布带挽袖,手腕悬空,唰唰唰行云流水一般,写得两边的人直注目。桌子不稳对他来说根本不是问题,平日练字也不是白练的,哪怕张纸飘在空中,他也能准确地写上去,这就靠着过硬的功底。

他写字的时候全神贯注,动作潇洒飘逸,让人觉得比弹琴还优美。

有两个人居然忘了写自己的都瞪眼看林重阳去了。

别人怕桌子会晃,那样容易漏墨、写错字等等,毕竟试卷上不能有涂改、添加,不能有墨迹,否则都会被抽出去不予录取的。这小子居然一点都不怕……

右边那考生嘴巴都张大了,“哇,他会发光哎。”他真的觉得林重阳会发光,白色的长衫,漆黑如墨的头发,脑后垂下来的青色丝巾,都蒙着一层莹润的光泽。

其实是光线斜射进来,空气里灰尘太大而已……想多了。

这时候监考官走到跟前,轻轻咳嗽了一声。

那考生才如梦初醒,傻笑一下,抓了抓头又偷眼去看林重阳的卷子,两人中间不过隔着一尺不到的距离,又不近视眼,眼睛一瞄就能看到。

林重阳写东西的时候全神贯注,根本不知道很多人都在看他,连两个考官还有堂上的那位知县大人都一直拿眼溜他。

他们开始还寻思小不溜丢的一个孩子,居然也来考试,会不会写文章啊?结果没一会儿,那孩子就开始磨墨,姿势非常老道,一边磨墨一边思考,片刻就开始提笔蘸墨,唰唰唰地写起来。

中间他不需要多少停顿,可以接连写上半个时辰,他居然不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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