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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绣官路(128)+番外

这就是自己心甘情愿了。

老太太点点头,道:“你也知道现在不是非得过继。”之前也不是,只是为了让他好过点,不用被后娘整天磋磨,毕竟她也不好整天去敲打一个儿媳妇。

林大秀道:“孙儿知道,孙儿愿意。”

老太太笑起来,拍拍自己的大腿,“好,是个好孩子。”

自从知道方二那事儿,老太太这还是第一次笑,满屋子里人都松了口气。

说实在的,大太太和周妈妈还真怕老太太一病不起呢。

虽然大太太当家,可她也是真心希望老太太一直在着,要是没了老太太她感觉自己未必能将家里治得这样好。

老太太就让人去找大老爷,让大老爷去和族长以及族内的长辈们商量,看看这事儿如何办,以及林大秀的亲娘如何安排云云。

这事儿自然没有任何阻力,只要大家都同意就好办,直接将林大秀过继在林中为的名下,就当过继的父母为亲生父母,然后将亲娘王氏在礼节上当养母供奉,一点毛病都没。

剩下的就是去县里户房报备,这事儿办起来就更快。

族长又建议将林中为夫妻俩的坟墓迁回祖坟,老太太表示还是算了,已经过去那么多年,也不是非要迁回来。

毕竟“穷不改门,富不迁坟”,这些最好轻易不做。

林中为的坟墓就在密水县西南的拒城河,离林家堡远,但是离方家集近一些,那里有一座秦王冢,边上是净慈寺。

老太太早年就在那里买过一片地,有两天有荒地,把林中为夫妻葬在那里。

她让林大秀和林重阳跟着族长去拒城河看看,在那里修一座小庙,既能给过路人歇脚,也能让当地人去烧香供奉,平时就让佃户们给维护着。

自己家人要去拜祭也更方便。

以前林中为没孩子不好大张旗鼓祭拜,牌位放在净慈寺,坟墓就在方家集。

现在林大秀过继过去,那林中为就有了儿孙,自然可以按正常祭祀,想怎么烧就怎么烧,再也没有人说什么,自己家人也就不再有心理负担。

林重阳和林大秀就跟着族长、大老爷亲自去了一趟,奠基挖土,找人修建小庙。

人多活儿少,小庙修得很快,修好以后请净慈寺的和尚做了一场法事,林大秀父子俩要当一回孝子贤孙。

虽然破费不少,但是比起迁坟已经小意思。

林大秀又高兴又伤感的,倒是借着这个机会狠狠地痛哭一大场,把这些年的委屈都哭了出来。结果惹得林重阳、林承润哥俩,还有林毓隽等人也大哭了一场。

谁还没点伤心事啊。

林承润一直郁闷干么他娘总盯着自己的功课,不管大哥呢!明明大哥才是长子好吧。

林大秀过继给四老爷林中为,家里将老太太南边的两进大院子拨给他和林重阳用,原本丫头婆子小厮的要好些个,林重阳全都拒绝了。反正洒扫庭园、浆洗衣服都有专门的人,他们真不用太多人伺候,春红和秋枫就够了。

毕竟很多事情让大太太给打理着,省心还井井有条。

老太太又和林中和商量给林大秀父子俩再拨三百亩地,加上之前的就有四百亩,另外拒城河那里还有两百亩,这些地他们可以自己打理,也可以让族里帮着打理,还可以自己决定种什么。

除此之外,老太太让人清点一下方二帮忙负责的铺子,拨了两个给父子俩。

这么一过继,林重阳发现他爹一下子成了千万富翁,着实风光起来。

不过林大秀有钱都交给他保管,等于是自己有钱,林重阳一顿暗爽,这么说自己成了小千万富翁,现在是林家最有钱的孩子!

林承润现在根本没有零花钱,靠着逢年过节收的红包,也不过一年有个几两银子,那小子能吃能喝能买乱七八糟的东西,所以手上根本没钱。

夜里睡觉的时候,林承润还嘀咕,“小九,现在你和五叔是不是很有钱?”

林重阳给他洗脑,“哪里有钱啊,都是地和铺子,那是太奶奶给的怎么能换钱呢。我和爹现在穷的很呢,得等年底才有分红。”

林承润想说我借你钱花,不过想了想,自己口袋里好像也没钱,要买好玩的都得管哥哥借呢。

“小九,你要是想要钱,我们去管哥哥借,他有。”林承润比划着,“这么大一个钱匣子,满的。”

林重阳哈哈笑起来,“等你大了,也有的。”

林重阳还惦记买弓箭的事儿呢,问了一下林承润,林承润很失落,因为家里说他们还小,不要那么早拉弓,免得抻着还是怎的,等大两年再说吧。

林重阳心道少不得还得去找荆老汉,到时候一起去即密县城买。

等林承润睡着,林重阳又和他爹聊一会儿,聊着聊着就睡着了,都不需要林大秀给他打扇子。

盛夏天热烦躁,不过睡在林家堡跟在城里可不一样,在城里的时候又闷又热,蚊虫又多,哪怕做足准备也会被咬一身包。那时候他晚上睡觉小手不小心打在蚊帐上,早上起来都有好几个红红的蚊子包呢。

现在他们不但用细密鲜亮的茜纱糊窗,屋里也挂着又轻又薄的帐子,更有大大的蚊帐将整个炕都保护在里面,蚊帐的孔又细又密,通风防蚊,十分舒服。

加上现在睡的屋子又大又宽敞,进深大,前后都有门窗,夏夜将卧房之外的窗户支上去,空气对流,送来了院子里时令花草的清香,整一个风清气爽,让人沉醉其中。

而且林重阳现在穿的衣服也不同,之前虽然自己花钱买细棉布,可来到林家他才知道这细棉布也是分好多种的。

林家女人也织布,因为棉纱更好,织出来的棉布也比其他农妇织出来的更柔软密实,林重阳在城里买的所谓好细棉布,其实就是那种。

现在穿的比那种还要好很多,是南边来的松江棉布,柔软、细密、轻薄,尤其夏天穿着格外凉爽吸汗。从前他穿衣服要是料子重了会把后颈、肩头以及腰上磨得皮肤发红甚至磨破,现在就不会。

最初刚穿上去,林重阳还有些不适应呢,因为太轻软了,感觉好像没穿衣服一样。

他和爹的衣物现在都是春红一个人缝制的,春红的针线活在林家也算数一数二的,原本林重阳觉得干娘的针线就很漂亮,但是和春红真的没法比。

哎,这么一瞧林大秀能适应县城的生活,真是一个好养活的少爷,一点都不挑剔呢。

林重阳觉得自己是典型的由俭入奢易,由奢入俭难,要是在林家住几年,最后被赶出去过苦日子,自己估计都受不了。

不说别的,这吃穿住,外面哪里有家里舒服嘛,他第一次发现自己竟然是个享受主义者,已经被封建主义的温柔乡给拴住了。

虽然说应该人人平等,可这做少爷怎么也比做小厮舒服吧!

既然改变不了封建糟粕,那就好好享受吧。

接连一段时间,父子俩也去林家学堂上学。

林中和亲自给林大秀制定了学习计划,不再让他背诵高头讲章,而是好好地去学习四书五经。

林重阳的课业和林承润差不多,主要还是背书、练字,书法依然由林中和亲自督促指导,虽然课程差不多,可他比林承润学得可扎实深入,那字也有模有样。

不过林重阳下的苦功也不是林承润能比的,对他来说现在最累的时候就是在林中和书房那一个时辰。

林中和认真起来那真让人吃不消,林重阳这样主动积极配合的人都有些想要退缩,不过他不想被人瞧扁,哪怕吃不消也咬牙坚持。

毕竟他也知道林中和教授的方法是非常好的,按照大爷爷的要求,将来他可以写一手非常非常漂亮的字。

而且林中和的理念也和他不谋而合,不强求非要练习某一种字体,如果把书法的精髓学到,将运笔用笔的力道锻炼得行云流水轻松自如,不管怎么写都能畅通无滞,那不管什么字体只要掌握了精要都可以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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