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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零年代好家庭(567)

他直接冷了脸,扔下一句,“汇报思想找M主席!”

生产队每天都有例行公事的早请示晚汇报,难道不够你汇报的?不够的话就加倍,让你单独汇报!

关小黑屋!

他连女知青的模样都没看清就蹬着自行车走了,把那女知青骚得满脸通红。

还有人找他主持公道,比如在知青点被排挤受委屈,想跟他哭诉哭诉让他怜香惜玉以后给撑腰。

周明愈也根本不给她们说话的机会。

有事?

有事找干部。

汇报思想?

找M主席!

这么一弄,先锋大队的女知青私底下也流传着周明愈真的是个二愣子,别看现在人模人样的,其实一点都不解风情,愣得很,真是白瞎那么一个人。

三队四队倒是有干部帮知青调换工作多记工分的,可惜很快就被人举报到大队。大队革委会开了集体会议,把干部和走后门的知青直接点名批评,批评以后全都当普通社员对待,跟着下地上工,没的优待。

这么一弄,谁也不敢再给人开后门,就怕把自己的好处也给弄没了。

先锋大队老实了,别的大队却没这样的魄力。

从其他大队传来不少八卦,甚至有人给女知青住的宿舍起外号叫什么,影响极为恶劣。虽然有个别的作风不好,可绝大多数还是自尊自爱的年轻人,也被连累抹黑,气得她们跑到公社告状,要求恢复清白。

相玉亭觉得这是很严重的事故,就把周明愈和莫茹等贫协代表叫去开会,大家一起想办法。

周明愈倒也不吝啬出主意,但是有些话不能在明面上说。

他私下给相玉亭和柳红旗建议,“两位主任,我约莫地听说这个下乡至少要待个七八年甚至十来年吧?”

柳红旗道:“也没有政策说多长时间,有人说可能就一两年,不过我看够呛,起码得五年打底的。”

上头没有任何领导和文件说到让知青回城。

相玉亭也同意,“说不定以后也没机会回城,不是说了么,要精简城市人口,城市人口压力太大,供应粮不够,大学和工厂塞不下那么多人,只能让他们下乡。就算以后工厂会招工,每年也有新毕业的学生,根本轮不到下乡的这六届。”

这么一想,他们也觉得这六届中学生太可怜,闹完了往农村一放,大学无门,工厂不招,等大学和工厂再招的时候,肯定也是招应届毕业生,不可能再招收他们这些已经下放的。

相玉亭甚至觉得他们就是被精简人口到农村扎根的,不可能再回城。

周明愈是建议,他们能拟定一个章程,规范一下知青们的婚姻问题。

“两位主任,要是不能回城,那没的说,知青和社员们结婚也就一辈子在村里过。可如果、我是说万一到时候知青能回城呢?随着我们经济发展,城市扩建,知青又可以回城,那知青和社员结合的家庭怎么办?”周明愈给他们提假设。

柳红旗道:“要真……能回去的话,那是不是就跟着父亲走?男知青带着家庭回归?女知青就留在这里?”

相玉亭摇头,“要让男知青带着家庭进城,女知青留在这里,那女知青还不得抗议,这样不公平。”

虽然不公平的事情很多,但是不能这样明显地不公平。

“我觉得如果要回,肯定是男女都回。但是家属进城可没那么容易,必须得有一定的官职,军官和机关干部都一样。”

相玉亭这么一说,柳红旗也明白,据说这几次下乡一共有几百万上千万的知青,到时候都回城,然后再带回去一倍的人口,那肯定不行。

城市也消化不了那么多人口,且农村的人口要去了那么多,谁来种地?

所以客观来说,估计就是知青回城,家庭破碎。

他们根本没想过知青如果有回城机会,还会心甘情愿留在农村的,就算有那也是少数,绝大部分,肯定是宁愿抛弃家庭也要回去的。

毕竟对他们来说,下乡是耻辱,是痛苦,农村的家庭也是暂时的栖息地,一旦有机会飞回去,怎么可能还带着这个疮疤?

绝对不会!

那么就需要他们做干部的未雨绸缪了。

他们看向周明愈,觉得这小子去过首都见了不少世面,认识很多人,说不定也打听到了一些他们没有的消息呢。

“明愈,你要是知道什么,也别藏着掖着,反正咱们也不是外人。”

他们是真不当周明愈是外人,这一次两人没有被搞翻,还得继续在革委会担任要职,很多程度就是周明愈的帮衬。

周明愈道:“两位主任,我猜呢差不多得八九年或者十来年的样子,万一回城肯定也是哪里来回哪里去,在农村组建的家庭是不可能跟着去的。这样到时候免不得要有不少家庭破碎,实在是不美。咱们不如规定一下,知青们自由婚配,咱们不管,但是如果知青和社员结合的话,就要签保证书,保证以后如果能够回城,也要留在乡下,不会做出抛弃家庭的事情。”

他这个主意,其实也是间接地给知青们一个希望。

毕竟现在的知青,都心头绝望,觉得没有机会回城,他们是被抛弃的一代,很可能到死也回不去。

那很多人破罐子破摔,或者为了在这里过的舒服点,有人照顾自己,他们就会选择成家。

可一旦机会来临,他们也会毫不犹豫地抛弃家庭离开。

如果有一个希望,哪怕渺茫,却也能给他们支撑,让他们相信,一定可以回城。

这也算先打预防针,要是在知道十年左右可以回城的情况下还想在乡下跟社员结婚的,那就要做好以后也不能随便抛弃家庭的举动。

否则,也回不了城。

毕竟回城的手续,都是要插队的大队、公社帮忙办理的,如果公社和大队不盖章,谁也回不去。

不盖章就意味着糊口和粮油关系转不走,回去就是流民。

好话丑话先说在头里,这样大家也都心中有数。

两人觉得周明愈说的很有道理,就是上头并没有一定会回城等的规定,他们这样说会不会不大好。

柳红旗不管那么多,“咱们也不说是上头的规定,就是咱们公社自己的规定,要么不和社员结婚,结婚以后就别想着为了回城抛弃家庭。”

婚姻破碎离婚和这个不是一个情况,如果你一开始就动机不纯,为了利用人家结婚的,那到时候就不要说人家不给你盖章不肯你回城。离婚也可以,呆在乡下,反正社员们离婚,也不能飞走,还得在大队继续上工。

几个人觉得真的很有必要出台这样一项规定,因为这才半年多,有些大队的知青已经和社员结婚了。

一方面是男知青想找个知冷知热的老婆照顾自己,女知青想找靠山保护自己。

另一方面乡下经济恢复,社员们结婚要的彩礼也开始高起来,而知青嫁给社员都不要彩礼,毕竟没有娘家在跟前撑腰就是找个靠山过日子,自然不需要彩礼。所以有些社员也动这个脑筋,想和社员结婚,既不用彩礼,还有面子呢。

相玉亭和柳红旗一合计,又开了一个革委会内部会议,采取周明愈的建议,拟定了《红旗公社知青和社员结婚办法》。拟定以后送到县革委会去审批,县革委会一看这个办法不错,决定在全县推行。

于是高进县就有了关于知青和社员结婚的一些规定,非常详细地规定知青和社员们结婚的一些情况和要求,基本就是不赞成结婚,除非有一辈子留下来的觉悟。否则,还是单身或者知青内部消化的好,免得万一可能回城会有累赘。

这个办法一出台,知青们没觉得是对婚姻的限制,反而立刻看到了希望。

他们觉得最多十年,有可能就要回城!

这让那些原本开始消沉的知青们又燃起了希望。

这么一规定,先锋大队的知青大半老实了,还有一小半被敲打一下,也不得不老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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