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宠妃天成(161)+番外

莲妃也向林清透露道,“皇上前儿还让我给他生一个我们的孩子。林清,你说我真能有个孩子么?”

“说不定你肚子里现在就已经有了呢!”林清笑道,“这种事不必着急,越急越没有,顺其自然就是了。”

莲妃叹息了一声,“我只是想有个我和他的孩子。他这般待我,我真不知……”

“皇上待你好,又不是为了你能够回报。况且你待他难道就不好了吗?你也是想得太多。”林清道。

莲妃的眉间染上一抹清愁,“是啊,明明是这样好的日子,可不知为何,我……心中却总是不安,总是会莫名的有些难过。真真是怪事了。”

或许恋爱中的女人就是习惯了东想西想吧,林清想。这又不是什么大事,她便没有放在心上,毕竟安慰莲妃是李怀玉的活儿,她要是抢的太多,反而不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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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164 状元秦玉笙

“这花不能放在窗口,不然风吹过来的时候,味道太浓。【‘但也不能放在偏僻的角落,不然便失去了作用,明白了?”林清将手中捧着的瓶子交给小宫女,便欲离开。转过身却对上了一双温润的眼睛。

她几乎怀疑自己是眼花了,然而对方似乎与她一般无措,怔怔的与她对视,两个人都有些回不过神。

她往那个方向走了两步,然后才反应过来,这是什么地方,而自己又是什么身份。连忙顿住脚步,然而视线还是跟随着那个人,难以收回。

似乎是她的动作惊醒了他。她看见他微微侧头听着郝总管说了一句什么,然后又往这里看了一眼。

林清定了定神,走过去,却正好听见殿内传来李怀玉的声音,“嘉宾?”这声音是他一贯的柔和,却如响鼓一般,在林清的耳边重重的响起,让她在一惊之后,立即回过神来。

而对方也在这时抬脚进了甘宁殿,再没有回过头来。

“林小主,皇上这有事儿呢,你……”郝佳德这才出声招呼她,“若有什么事,还是让奴才转告吧!”

林清转过头,视线越过垂花门,便能够看到自己所居的甘宁殿偏殿。她神色怆然的道,“不,我没什么事。”

“郝总管,刚才进去的那人是谁?”她没话找话的问,试图掩盖自己内心的张皇。

郝佳德往殿内看了一眼,笑道,“哟,倒是咱家忘了,林宝林不认得。那是今年的新科状元秦玉笙!啧,年纪轻轻,一表人才。听说他只比咱们皇上大了两岁。不到二十岁的状元郎!听说他尚未成亲,如今京城里的小伙子都娶不着媳妇儿了!”

“是吗……”林清呢喃着,脸上的笑意越来越勉强。状元郎,原来他是新科状元!

也是,从太后寿宴开始,自己一直搅在关于莲妃的流言之中,所以对朝堂之事,倒是少了几分关注。原来今年的殿试已经过了,而她却一点消息都没有听到。

“是啊!”郝佳德却没有瞧见她的脸色,笑道,“这位状元郎可了不得,三元及第,咱们成国立国百年,这可还是第一个呢!皇上欢喜的什么似的,授了翰林院侍读,御前行走。前儿不是皇上伤了胳膊么?听说这秦状元的字写得最好,所以召了他来。”

原来是这样。李怀玉肯让他看折子,这份信重,怕是谁也比不上的吧?这么说来,他终于要青云直上了。

郝佳德却仍在感慨,“不过也难怪,这位秦状元可是师从清溪先生的!清溪先生是当世名士,秦状元的才学,自然是极好的。咱家也不懂这些,皇上倒是一直念叨了许久。这位秦状元,前途不可限量啊!”

“既然如此,郝总管要尽心伺候着了。”林清道,“我还有事,这便回去了。”

说着便急匆匆的往垂花门走去。等过了门,郝佳德再看不到,她才停住脚步靠在墙上,怔怔的发了一会呆。

“小主,怎么站在这里?”春凝从殿里出来,瞧见她站在角落里,脸色似乎也不大好,连忙问道。

林清摇了摇头,以手扶额往屋里走。春凝误以为她头痛,忙过来扶着她回了室内躺着,柔声道,“小主若是觉得身子不爽利,咱们请施太医来瞧瞧就是了。”

“不必,你出去吧,让我自己待一会儿。若有人来,就说我睡了。”林清淡淡道。

春凝伺候着她去了外头的衣裳,放下帐子,这才退了出去。她一走,林清就浑身无力的倒在了床上,盯着帐子顶,思绪却不知飘向了什么地方。

那个人,她是认得的,然而亦是陌生的。

少年成名,意气风发,举手投足皆有无限意味的新科状元,对林清来说,是陌生的。

然而那个人眉目之间,又还带着少年时的影子。当初的他拘谨羞涩,与如今完全不同,然而眉宇间的志气,却是一模一样的。所不同的是,当初只是向往,如今都已达成。

她说不清自己是什么感觉,又酸又涩。那个人曾经承载了她少女时期对婚姻和未来全部的向往。这么说也不对,她从来没向往过那些东西,所有的事情,都是按部就班的进行着。

当时的她知道自己总有一日要结婚生子,而在自己周围,最适合的那个人就是他。

或许不会大富大贵,或许不能锦衣玉食,但她对未来的打算里,本来就没有这些东西。她不嫌弃他家徒四壁,也不羡慕他才华横溢。她想过的,就是两个人组成一个小家,柴米油盐酱醋茶的日子。

她只是觉得那个家里需要一个男主人,而恰好选择了他。所以当周围的人都将他们视作一对的时候,她连反对都没有想过。嫁给谁不是嫁呢?宁愿是这样一个熟悉的人。

她没问过他愿不愿意,然而他对着她的时候,眼中也不是没有情意的。后来即便林湛不再去学堂上学了,她却仍旧每日去给他送饭,为他收拾屋子,以他妻子的身份自居。

平淡而温馨,那就是她对生活全部的憧憬。那时她以为,两个人会就这样过一辈子。没问过他想要的是什么日子。她以为即便他不说,也是明白的。她以为既然他不说,那就是默认了的。

其实早该想到的。她记得,有一日他们上街,在一个小茶馆里歇脚,对面是京城颇负盛名的同元楼。当时正有一群书生在里面激昂文字,说到兴起时,那声音隔着一条街都能够听见。

当时他的眼睛里应该是有歆羡的吧?然而她只顾着听八卦,却没有注意过。后来回去的路上,他无意间提起,“我听说与人交往时,都要起个字。虽然从前大部分人都是在及冠之时才取,但如今参加科考,与同年交游,都是称呼表字的。阿清,你说我是不是也要取个表字?”

她竟没听出来他言语之间,对那些跨马游街,高谈阔论之人的向往。之时以为他因为家中再无尊长,所以才需要自己取字。当时她是怎么回答的呢?

她怀着一种对他身世坎坷的爱怜,笑着道,“既是你觉得好,那就取一个罢!”

“阿清你来帮我取好不好?我听阿湛说,你也读过许多的书,是不是?”他笑着看向她。

她应下了,并且十分郑重的从古往今来那么多的句子里,挑出了“我有嘉宾,鼓瑟吹笙”这一句。对他道,“这一句寓意极好,又有你的笙字,莫若就字嘉宾如何?”

“嘉宾,秦嘉宾。”他念了两遍,冲着她粲然一笑,“极好,阿清你果真蕙质兰心!”

后来,他十五岁那一年,却十分突然的与她告别。他说,“阿清,我要出去游学了。你等着我,至多三五年,我一定会回来,风风光光的将你娶进门!”

那一年她才不到十三岁,便是再过五年,她也才十七,真的等得起。她知道,他或许也是深思熟虑,才做出了这样的决定。然而却气他连跟自己商量都没有,就这么背着包袱走了。

她还未告诉他,她想要的,从来不是风光,从来不是荣耀,她想要的,只是简单的尘世作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