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返回荒田·上(2)

作者: 荷里活首富 阅读记录

唉,我从小就这样,力气全使在了没用的地方。骑士和我正相反,他是个人精,非常会拿捏人,操控别人的心理。这是我后来亲身体会到的,非常深刻且痛苦。

我爸一只手牵着他,一只手拎着他的背包。那是个特别大的黑色背包,像是高中生才背的那种。

我看向扔在墙边小沙发上自己的书包,生出了点傻兮兮的优越感。因为我的书包是上周才买的,印着四驱兄弟的图案,非常神气。我一直期待开学了背去班里被同学们羡慕一番,于是自然而然地认为骑士也会羡慕。

在这场只有我自己知道的攀比中,我以为我占了上风。

我爸让他在我的床上坐下,摸了摸他的脑袋才终于抬头看我:“好好玩,爸爸回办公室了。”

他的语气总是很温柔,我觉得这是在跟我商量的意思。我刚想拒绝,却见他头也不回地走了。

长大了我才明白他从来没想过跟我交流,他只下命令。语气温柔是他的习惯,发号施令也是。两个习惯一结合就形成了我爸的个人特色:温柔地命令。后来我又发现,我自作多情地把他的冷漠当成了温柔。

我有些尴尬地扒着椅背,眼巴巴透过卧室的门洞望向大门。骑士面无表情地瞥了我一眼,从书包里掏出本书摊在腿上,低着头不动了。

我被他的眼神伤到了,也从书架上抠下本书,埋头看了起来。我看的是乌龙院,他看的具体是什么我不清楚,反正是那种全是字的书。

唉。

我打定主意不主动跟他说话,然而两本乌龙院翻完我就忍不住了。我偷偷回头看他,他真的一动没动过,跟入了定似的。

我不自觉地盯着他,小心翼翼地好奇着。之前我从没见过这样令我不敢亲近的小孩,因为他不像小孩,更像大人。这让我本能地保持距离,甚至有些紧张。

在我研究他的时候,他突然抬起头,跟我说了第一句话:“干嘛?”

我特别慌张,生出和上课走神被老师发现了一样的心情,匆忙转回身,掩耳盗铃般把书页翻得哗啦啦响。

犯了阵傻我想,他都主动跟我说话了,我不能不理他,这也太不礼貌了。于是我又回过头去:“唉,”我叫不出口他的名字,哥哥更是绝对叫不出来的,“你为什么来我们家啊?”

他连看都不看我一下:“因为我爸爸死了。”

“那你妈妈呢?”总之我的意思就是,你爸死了肯定还有别人养你,为什么要赖上我爸?

他终于把目光从书页移到了我的脸上:“因为她早就走了,找不到她。”

我那时候虽然还不懂这么直白地戳到别人的痛点是需要道歉的,但是也觉出些不合适,住了嘴,点着头说了句“哦”。

后来他一直在看书,我把能玩的东西都玩了个遍。

在我甩着悠悠球的时候,我的肚子叫了一声。我冲到客厅看了眼表,发现已经六点半了。

我爸是个领导干部,如果六点还没到家那就是有饭局的意思,他的司机会来给我送饭。至于我妈,她经常不回家,回了家也不会给我做饭。我觉得她不像我妈,更像个房客。

我拿起电话,要拨我爸司机的号码,忽然想起来家里多了个人,于是我抻着脖子朝卧室喊:“唉,你要吃什么啊?肯德基全家桶吃吗?”

“随便。”

我挺开心地按着号码盘,觉得让他住在我家也挺好。只有我自己的话只能点个汉堡套餐,不然吃不完。这下多了个人,我就能经常吃全家桶了。

然而电话打通的同时,我身后响起了天崩地裂的关门声,吓得我扔了电话,愣愣地转过身。

“妈妈......”

我妈置若罔闻,歪歪扭扭地走进了主卧。她很漂亮,那天也许还特别打扮过。我记得她好像穿着低腰的阔腿牛仔裤,头发是卷过的大波浪,黑黑亮亮飘来飘去地。

骑士也听到了声响,他正站在卧室门边看着我。我猛地记起自己要干什么,捡起听筒,告诉小张叔叔我想吃全家桶。

他听了还说我:“你这周可已经吃了三顿肯德基了啊。”

我不太记得我怎么回答的了,因为我突然好委屈啊,自己明明有妈妈,怎么感觉跟骑士这个没妈妈的也差不多呢。

第3章 03

我不怎么想仔细说我妈,我实在不了解她。

她不喜欢和我相处,很少主动跟我说话,偶尔说个一两句,也是那种骂骂咧咧的语气。

可是母亲对孩子来说是有一种天然的吸引力的,就算她这么不待见我,我还是小心翼翼地想要讨好她、亲近她。如果她能对我笑一下,我可能会开心一整天,可惜她至今没给过我这个机会。

我不讨厌她,一秒钟都没讨厌过。相反地,我很心疼她,因为我总觉得我和她同病相怜。

这种莫名其妙的感觉在我知道了她有抑郁症之后得到了合理的解释。我一直怀疑自己有点抑郁,这算是为自己的不正常找到了源头。

说实话我暗暗为我和我妈都有心理问题而高兴过很久。

唉,这么说真的显得我很神经质......

总之,这像是谁提供给了我一个确凿的证据似的。它显示我身上有我妈的痕迹,从而证明了我是她的亲儿子。

那天她进了卧室就没出来过,不过这是常态,所以我一会就把她忘了,注意力完全集中到了全家桶上。

我吃得满手满脸油,骑士比我端庄多了。我们俩一比,他像个贵族公子,我像个被他救助的乞丐。但是现实明明是我在救助他啊。

他拿起一块吮指原味鸡,我眼巴巴地看向他。他感受到我的目光,脸转向我,没说话,手伸到了我面前。

我没接他递过来的鸡块,试探着问:“你喜欢吃这个?”

“还行。”

我觉得有戏:“那你喜欢吃肉还是皮?”

他没理我,只抖了抖手:“你到底要不要?”

我和他商量:“我只想吃皮,你把肉吃了好不好?”

我这个人吧,挑食,却又拥有勤俭节约的美好品质。那么大一块吮指原味鸡,只把皮吃了,白花花的肉直接扔掉我是绝对做不到的。

这主要归功于小学品德老师对我们的精神洗脑,她说过无数次:这个世界上有很多孩子连饭都吃不上,你们已经很幸运了。

每当我打算把不爱吃的东西扔掉的时候,耳边就会一遍遍广播这句话,总叫我特别愧疚,让我觉得自己是个坏孩子。所以如果没人帮我解决我不爱吃的那部分,我宁愿不吃。

具体怎么说服骑士的我没印象了,反正结果是我心满意足地吃到了吮指原味鸡的皮,他帮我把肉吃了。

经此一番,我们已经是同吃一只鸡的关系了,我自然而然地把他当做了我的好朋友。

好朋友就是要有福同享。于是吃完饭我就拉着他回到卧室,把我心爱的玩具全部拿出来铺了一地。

我一屁股坐到地上,洋洋得意地仰起头:“这些都可以给你玩,你喜欢哪个?”说完我又有些后悔,补充道,“但是不能送给你,我们可以一起玩。”

他脑袋都没怎么低,只垂着眼皮瞥了眼,站在床边摇了摇头。

当时我把他的表情理解为不好意思,于是更加热情了。

首先我要缩短我们之间的距离,于是我腿一弯一弯地,带着屁股在地上往他那边蹭。等我移动到了他的脚边,盘起腿,挺直了背,抻着脑袋对他说:“一起玩嘛。”

他明显不想搭理我,但是我傻啊,没被逼退反而得寸进尺,一把抓住他的手,左右晃荡起来,“唉”,“唉”地叫他。

没一会儿他被我弄得难以忍受,毫不客气地甩开了我的手,吼了句:“你怎么这么烦人!”

我是个玻璃心,最害怕别人嫌弃我,按理说他这么吼我,我该是很悲伤的。

但是搞笑的是,在他吼完了那句后,还没等我反应过来,他紧接着就打了个惊天响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