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柴米油盐诗酒花[重生](80)+番外

但这必然不会是霍云松的去处。

他的专业是核物理,当然不是因为喜欢而去学,也不是因为天分在此,所有的专业都不过是为了后面进相关部门做踏脚石而已。

之前他去驻外大使馆里,也是出公差,后来失踪了,要不是霍家觉得没有找到尸体就不算死,他还得算“光荣牺牲”。

现在他回来了,霍家自然说他“重伤未愈”,暂时在家休养。

可年后,怎么都该去工作了,作为霍家继承人的他自然必须走到与能力相匹配的位置才行,否则何以服众?

霍万里问:“你想换个地方做做?”

“恰好相反,我打算一直在那里做下去,直到最后。”霍云松当然不会说他已经和自己这个部门相关的有关部门交了朋友,他只是意有所指,“那位不久就该高升了,一时半会儿的,他还会念着霍家的恩情,可久了就不一定了。”

霍万里并不是没有感觉,俗话说得好,飞鸟尽良弓藏,狡兔死走狗烹,这是人之常情,只不过还没到卸磨杀驴的时候就……那也未免太早了些。

他不动声色:“你的意思是?”

为了和谐,此间内容不能细表,如此如此,这般这般之后,可以吃晚饭了。

霍万里问:“苾芬去哪儿了?”这孙子他是没办法了,霍苾芬还是听他话的,作为霍家的大丫鬟,厨艺当然也很过关。

霍云松微笑:“她一年到头都在替我们家奔忙,也该有自己的生活了,我让她出去和朋友度假去了,年初三再回来。”

霍万里差点破口大骂。

第64章 梅粥

第二天是外嫁女回门的日子。

霍万里早晨起来打了一套太极,去厨房的时候就看见霍云松在做饭了:“吃什么?”

“梅粥。”

《山家清供》里,梅粥可谓是清雅至极,“扫落梅英,捡净洗之,用雪水同上白米煮粥。候熟,入英同煮”,梅花、雪水、白米,样样都是不惹尘埃,这装X程度和妙玉的茶有的一拼。

杨万里还写了首诗,才有腊后得春饶,愁见风前作雪飘。脱蕊收将熬粥吃,落英仍好当香烧。

对此,霍老先生表示:“这有味儿?”

霍云松一本正经:“梅粥可治胸闷不舒,食欲减退。”

霍万里不干了:“我出去吃。”

“外面吃的不干净。”霍云松提醒他。

霍万里冷笑两声:“谁让你做的难吃呢!”

他说着就穿上大衣出门去,外面煎饼果子豆浆油条的香味飘过来,他熟门熟路找到一家早餐店:“一个大饼,一碗胡辣汤,再来两根油条。”

这架势,一看就知道不是第一次了。

霍云松看着霍万里出门,想想觉得算了,大过年的,他也别把自家爷爷逼得那么惨,偶尔吃一次也没什么,解解馋。

不过……“这粥不好吃吗?”他问刚起床准备吃早饭的孟樱。

孟樱尝了一口:“很好吃的呀,有梅花的香气,米也好。”如果要问到霍家有什么好处,那自然是生活质量蹭蹭蹭往上涨。

衣服随便买,口红论打用,古董随处都有,入口的东西更是大厨亲自掌勺,材料也是万里挑一,她觉得自己至少重了两斤。

霍云松被霍万里打击的玻璃心立刻就复原了。

别人喜不喜欢不重要,阿樱喜欢就好。

下午,霍云松已经出嫁了的姑姑带着孩子和丈夫回门,孟樱只和她在半路碰了一面,霍家这位姑奶奶压根就没看见她就直接走了过去。

孟樱:狸奴又跑到哪里去了!搬了新家就老找不见它!

霍家姑奶奶当然不会认不出孟樱是谁,作为霍万里唯一的女儿,她的能耐不输给任何一个兄弟。

这不过是个下马威而已,然而,这个女孩子这样无视了她,还是令她感到不愉。

“是孟小姐吗?”她停下了脚步。

孟樱原本想去抓狸奴,闻言转身:“您好?”

“我是小泽的姑姑。”霍之桃脸上带着笑意,“你……都不招呼一下客人吗?”

孟樱诧异地眨眨眼:“我、我吗?”她对霍家还没有什么归属感,让她作为主人在这里招待客人……“呃,您是来找老先生的吧,他在后面和云松下棋。”

她有些手足无措,“我去给你们泡杯茶。”

“不必了。”霍之桃已经验证了自己的想法,她深吸口气,冷着脸往后院走。

孟樱开始发愁了,说了要泡茶当然不好偷懒,但是她泡茶的本事……不是很过关呀。

那只能祭出杀手锏了。

那几坛花露也一起带过来了,这个时候正好舀些出来吃,只要加点水就行了^_^

霍之桃今天是带着丈夫胡昱和女儿胡茜一起来的,霍万里一看到她就露了笑影:“桃子来了?”

霍之桃的小名叫桃子,因为她出生的时候红通通胖乎乎的,霍万里就给她取了那么一个名,一直到念书的年纪,才正式取了霍之桃的大名。

“爸。”霍之桃把女儿推过去,“叫姥爷。”

“姥爷。”胡茜对这个姥爷也很是亲近,坐到霍万里身边撒娇,“姥爷,我可想你了。”也没忘记叫人,“表哥好。”

霍云松把准备好的新年礼物给她:“真乖。”

他每年批发新年礼物也很伤脑子,今年是几个妹妹送了钻石项链,弟弟送了手表,而私生的不论男女都是属相的玉坠。

胡茜是表妹,所以送了属相的手链。

就在此时,他看见孟樱端着托盘进来了,他立刻站起来接过:“怎么做起这个来了?”

“呃,”孟樱觉得如果说霍之桃让她招呼人像是在告状,她只好什么都不说,“这个应该可以吃了。”

胡茜机灵地问:“这是什么?”

“以前做的花露,现在正好可以吃了。”霍云松端了花露放到胡茜和霍之桃面前,“姑姑姑父先坐,我去泡茶。”

然后拉着孟樱走了。

霍之桃端起花露抿了一口,味道不算太特别,但胜在天然,她牵了牵嘴角:“爸?”

“没什么好说的,他乐意,就让他去,总有一天会知道累。”霍万里是拿得起放得下的性子,既然霍云松那么说了,他答应了,那就冷眼旁观不会插手。

孟樱那种性格不是不好,只是难当大任,霍云松一天两天还能忍,难道能帮她担一辈子不成?

柴米油盐中,感情被一点点消耗,而外界的阻挠有时却是淬炼的机会。

他才没这个兴趣当反派呢,哼。

况且像孟樱这样,越是欺负她,那个小王八蛋就越是想保护,怎么都觉得有点欠虐。

霍云松捧着茶具过来,亲自给姑姑姑父泡茶,霍之桃问:“孟小姐没有来?”

“既然是孟小姐,何必要她来?”霍云松斟了杯茶,神情从容。

他知道霍家没有一个人叫孟樱少奶奶,他也知道孟樱不喜欢被那么叫,称呼她为“孟小姐”她还更自在一些。

所以他就默许了现在这样不尴不尬的情况。

何况,做孟小姐也没什么不好的,既然是孟小姐,何必要淌霍家的水?

霍之桃没想到吃了那么一个软钉子,略有不悦,但她毕竟是出嫁女,不好对娘家的事指手画脚,尤其是霍云松……她忍了这口气,不再纠结这个话题。

年初三,霍家的裁缝过来了,要给孟樱试之前做的裙子,早在之前,他就有了上元办开芳宴的念头,所以当天孟樱要穿的裙子,才是他关注的重点。

那是一件剪裁合身的杏色长裙,印花是复原宋代《瑶台步月图》上仕女褙子的纹样,孟樱的性格与气质都不适合太过鲜亮的颜色,这样温柔的颜色才能衬出她的温婉来。

而在杏色长裙外头,还有一件轻纱外衣,轻薄透明的质料可以清晰地印出里面那件长裙的花纹。

孟樱有点奇怪为什么还有这么一件外衣,有些衣裙是多层设计,也可能采用轻纱做面料,可这件轻纱外衣显然是单独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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